宝鸡市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和成效

时间: 2020-11-03 10:00 来源: 宝鸡市委编办

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深化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统一部署,立足实际,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顺利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基本实现了职能整合到位、机构设置到位、人员转隶到位、机制建立到位的目标,初步构建了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主要做法

(一)统筹谋划,高位推进,把好改革“方向盘”。

一 是强化领导建机制。市委、市政府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改革任务,由市委书记负总责,市委深改办牵头,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牢 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同时,各县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由县委书记负总责,县委编办作为组织协调机构,具体负责改革方案的制定、报批和组织实 施等工作,确保改革有力推进。

二是吃透政策理思路。市委深改会、编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策要求,部署改革工作,盯紧关键环节,协调 解决改革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紧密协作,积极与省级部门沟通对接,和兄弟地市横向联系,掌握改革动向;各涉改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持续跟进学习中省改革 政策文件,领会改革主旨要义,把握改革总体要求,做到“方向准、步子稳”。

三是深入调研摸底子。市委提前谋划部署,由市委编办牵头,抽调业 务骨干组成调研组,深入了解涉改机构执法事项、依据、案件数量等基本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全面梳理 涉改部门现有执法机构的规格、编制、人员,锁定编制底数,摸清改革底子,为全市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奠定坚实基础。

(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绘制改革“路线图”。

一 是科学谋划定方案。制订宝鸡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和机构组建方案,多次汇报征求省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经相关会议研究审定报批后正式印发。《实施 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机构组建方案》对改革的整合范围、机构设置、编制控制数等作出具体安排,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使 改革具体内容和相关措施既符合中省改革精神,又符合宝鸡实际,确保全市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改革。

二是厘清职责定“三定”。市县委编 办负责指导涉改主管部门拟定了执法机构“三定”规定草案,并采取专人初审、分层复核、领导把关等流程,对执法队伍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逐一审核,在省 上下达编制控制数内根据职能调整核定编制,从严从紧核定领导职数,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厘清职责权限,并与涉改主管部门反复商讨对接,坚持在政策范围内沟通 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程序审定由编委领导签发,全市五个领域共50支综合执法队伍“三定”规定于4月下旬全部印发。

三是平稳有序划人员。坚持 “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司法局五部门组成专项审核小组,按照执法人员划转五个条件的要求和程序,建立 工作台账,集中进行审核,并印发划转通知,分批次完成划转任务,市县共划转1446人。同时做好未划转人员的政策解释和离退休干部的归属交接工作,确保不 产生遗留问题,改革推进平稳有序。

(三)整合资源,统筹力量,趟出改革“新路子”。

一是整合职责减条块。统筹配置职能和执法 资源,按领域、部门、层级进行分类整合,按照“一个领域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中分散于 多个部门的执法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分别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体系由“条块分割”向“统筹整合”转变,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碎片化等问题,有效杜绝多 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扯皮的现象。

二是整合队伍减层级。按照“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市本级组建了5支综合执 法支队,向市辖区派驻综合执法大队,实行市区“双重管理、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统一以市级主管部门名义开展执法;9个县除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外,其他四个 领域均组建了综合执法大队,全部采取“局队合一”的模式,人、财、物由同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整合市场监管领域在镇(街)的站所力量和资源组建了市场监督 管理所,作为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整合镇(街)现有办、站、所的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了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镇(街)的执法机构,对外实行 “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是重点保障强一线。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在人员编制上,一线执法大队编制数占执法队伍总编制数的85%以 上;在内设机构设置上,市级5支综合执法支队共核定内设机构40个,其中一线执法大队达到29个,占内设机构的72%,县级统一不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和岗 位,执法业务保持了相对独立。同时,全市116个镇(街)全部设置了市场监督管理所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大力推进执法力量向镇(街)延伸和下沉,着力解决了 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的问题。

二、主要成效

(一)规范组织架构,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本次改革,明确了五个领域综合执法 队伍整合的范围、权限,在对分散在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的基础上,坚持在一个领域内做到“一支队伍 管执法”,市级整合组建了5支综合执法支队,县级整合组建了45支综合执法大队,镇级组建了综合执法办公室,全部统一了名称、规格、数量,全市市县五个领 域执法机构共减少了17支执法机构,镇(街)共减少70支执法机构,执法效能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厘清执法权限, 实现“一个层级管执法”。按照市、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科学划分执法层级,减少市、区两级执法队伍和种类,交通领域在市辖区不再设执法队伍, 统一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农业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均在陈仓区设置了一个派驻机构,负责该区域的执法工作;市场监管和文化市场领域,结合执法需 要,均在市辖区设置了派驻机构,通过合理设置派驻机构,进一步厘清了不同层级执法权限,明确了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有效解决了多层重复检查、执 法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完善执法机制,实现“一套机制管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市场监管、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通过 抽查对象随机、执法人员随机的方式开展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信用宝鸡”等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成“宝鸡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建立了跨行 业、跨部门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全面提供信用核查、信用预警等支撑服务,实现精准、协同监管;实行分类监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整合抽查抽检、 违法失信等信息,对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风险加以评估,将监管对象分为不同类别,确定风险等级,确保将有限的执法资源优先配置到对高风险的市场 主体和市场活动的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三、几点启示

(一)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根本保证。综合行 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把握正确方向至关重要。因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 穿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明了正确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制度保障。市县党委思想统一, 认识到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了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改革科学谋划与整体推进,全市上下形成重视改革、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中省决 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推进依法治国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本遵循。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既是贯彻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 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的具 体行动。宝鸡通过整合队伍、优化机构设置、规范执法事项、健全执法制度等举措,建设了一支政治过硬、专业性强、精干高效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为全面提升执法 效能提供人才保障,为严格执法、依法执法奠定了基础。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内在要求。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涉及领域广、链条长、对象多,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不可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导 向,才能体现人民意志,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 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问题,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厘清职责边 界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工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主要目的是打造一支精干、高效、专业的执法队伍,厘清职责边界,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 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科学合理地划定职责边界是保证改革目标实现的基础。宝鸡制定出台了监管职责和分工协作机制,以清单的形式逐项界定监管边界,明确部 门间的监管和协作配合职责分工,划分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从根本上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较好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