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圆满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时间: 2020-12-16 15:10 来源: 商洛市委编办

根据中省关于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要求,商洛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学习、调研、督查、安置四方面入手,抓紧抓实,扎实推进。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抓学习,营造改革氛围。组织市编委、协作部门、涉改部门领导和编办全体人员,多层次、多场次,集中组织学习中省改革文件,学深、悟透改革精神。在此基础上,督促涉改区县成立工作专班,多次召开涉改单位培训会,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编制部门牵总,主管部门负责,涉改单位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的联动机制,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是抓调研,明晰工作思路。立足市情和涉改单位实际,围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事企分开”要求,对划分为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扎实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各涉改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结构、资产情况、经济效益、社会保障、干部职工诉求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弄清了改革的难点和重点,进而确定了“部门配合、协作联动,严格政策、强化督查,以人为本、妥善安置”的工作思路,充分考虑个体差异和实际情况,逐个征求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力争与涉改单位达成一致,最大限度减少改革阻力。

三是抓督查,夯实工作责任。为加快改革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针对个别区县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市委(政府)督查办公室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下发督办通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组成督查组,赴区县进行了实地督办,传达改革精神,针对12家债权债务不清晰、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经营类事业单位,协商研究具体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主导责任,确保改革快速高效推进。

四是抓安置,确保平稳有序。改革推进过程中,市委编办与组织、人社及涉改主管部门统筹考虑涉改单位人员安置预案,采取整体转聘、转岗就业等多种方式拓宽安置渠道,力争主管部门内部消化一批、个人意愿协商安置一批,不搞断崖式人员分流,不简单推向社会。针对改革中涉及的与职工利益息息相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问题,及时与财政、人社等部门协调解决,保障职工利益不受损害,使其“老有所养”“改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