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时间: 2003-06-30 00:00 来源: 省编办综合处

6月25日,西安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安排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

西安市现有市属事业单位471个,实有人员32207名。其中 :35.96%为财政全额拨款,37.93%为财政差额拨款,26.11%为自收自支。这些事业单位大多是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事业单位的一些弊端日益突出。西安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并制定了分类试点改革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分类改革的试点单位和试点内容。

社会公益类重组整合。按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的不同特点,对机构虚设、长期没有任务、不适应市场和社会需要的事业机构,采取撤、并、转的办法调整;对职责任务相近的单位,积极鼓励其实行行业联合重组,组建多种形式的服务实体或集团性事业机构。其中:

——文化系统对西安儿童艺术剧院、市话剧院、西安歌舞团、市秦腔一团、市秦腔二团(青年秦腔艺术团)、市曲艺团(市说唱艺术团)、市五一剧团、市豫剧团、市易俗社等9个文艺团体进行改革,主要是重组整合,撤并无市场需求、丧失演出能力和生存能力的艺术表演团体,促使其面向演出市场。

——教育系统结合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工作,调整乡镇中小学校布局,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市勤工俭学服务公司、市教委校舍建筑设计管理所进行合并;深化西安联合大学高校后勤体制改革试点。

——卫生系统以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中心为试点,完善卫生监督体制和疾病预防体制;深化市属医院内部管理体制。

——城建系统按照“净化、科研、开发”相结合的思路,完善北石桥污水净化中心试点;以市城肥清运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处等3个事业单位为改革试点,探索市政管理体制的新路子。

——科技系统以推动科研院所转制为重点,优化科研事业单位的资源配置,加快科研事业单位社会化、市场化进程。

生产经营类转为企业。市新华书店、电影公司、花木公司、西京饭店、市级机关机动车辆加油站等5个单位转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市房产一、二、三分局,改制为企业,不再挂市房产一、二、三分局的牌子。市产权交易中心、奶业科学研究所、旅游商品开发研制中心、清洁车辆修配厂等改制为企业。西安市动物园整体移交给西安旅游集团,转为企业。对转为企业尚有困难的汉城路苗圃、木塔寺苗圃、丈八沟苗圃3个单位,由财政差额拨款改为自收自支,促使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逐步向企业过渡。

中介事务类改为经济组织。市审计师事务所、市第一、第二律师事务所、涉外律师事务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律师事务所、土地估价所、统计事务所等7个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人员、财务、业务、名称等方面彻底脱钩,改制成为经济组织;其它暂不能脱钩的中介类事业单位,应明晰产权,与财政脱钩。

清理6个筹建类机构。市财政干部培训中心筹建处撤销,机构更名或转制;市计委培训中心筹建处、市航空航天博物馆筹建委员会办公室、市泾河工业开发区筹建处等撤销;市西郊公园筹建处,进行清理整顿或撤销;市曲江水厂筹建处撤销,市曲江水厂转企,并入自来水公司。

撤销调整职能萎缩的单位。初步确定撤销的单位有: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人事与经济》编辑部、市退(离)休干部综合服务所、市119火灾自动报警服务中心、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秘书处、《西安市容报》社、市民用建筑设计所、市供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市第二轻工业研究所、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市国有资产评估事务管理所、市农业局南郊果园、农垦干部培训学校、西安噪音研究所等单位撤销;西安家庭服务中心,调研后待定;《实用放射学杂志》,调研后待定;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上划;市城乡建委城建设备调配服务中心,原承担的行政职能已交建委机关,事业机构撤销,编制收回。

西安市事业单位分类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原则上年底结束,个别特殊行业的事业单位可用1至2年分步完成。对于机构改革中的富余人员和超编人员,原则上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分流,可采取以下形式:超编事业单位人员向缺编事业单位分流;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所需人员原则上在事业单位内部调剂;超编事业单位除急需的高素质专业人员采取出2进1的方式补充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再进入;鼓励事业单位人员走向社会,创办经济实体,自谋出路。

为加强分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了西安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指定专人做好改革工作。同时,明确规定冻结审批事业机构编制,严格控制进人,确保事业单位人员零增长。

省编办副主任牛云芬应邀参加了西安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并作了指导性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