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审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时间: 2003-06-04 00:00 来源: 省编办市县处

6月3日,省编办召开宝鸡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论证会,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省法院、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省级机关的有关负责同志,对《宝鸡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研讨论证。省编办主任陈存根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迫切需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省政府确定在宝鸡市进行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切实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执法扰民、重权轻责等问题。宝鸡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在组织力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宝鸡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

与会同志就《试点工作方案》中的指导思想、试点范围、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普遍认为,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是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统一性,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现实选择,意义非常重大。搞好这项工作,必须遵循“两个相对分开”的原则,改变政府部门既管审批又管监督的体制,将制定政策、审查审批职能与监督检查、实施处罚职能相对分开;改变行政执法机构既管查处又管检验的体制,将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在此前提下,理清现有职能关系,明晰职责权限;调整归并行政执法机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强化监督约束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各部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配合,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稳步推进。

省编办市县处

二OO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