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机构改革工作情况

时间: 2003-01-24 00:00 来源: 陕西机构编制管理公众信息网

汉中市市县乡机构改革自2002年3月6日召开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编办的关心指导下,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汉中市市级机构改革方案》(陕字[2002]17号),通过积极部署,精心安排,已于2002年9月基本完成了市级机构改革,并向省编委上报了工作总结;县乡机构改革基本上已于10月底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职能上汉中市共下放职能243项,取消职能501项,转变职能519项,在政企、政事、政社分开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了宏观经济管理和管理职能,加强了发展计划、经贸、财政等综合经济部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监督职能,加强了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和农业综合开发与扶贫工作职能;二是在政企分开上,按省上要求撤销了轻工、商务等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取消了一些部门对企业和市场的事务管理职能;三是政事、政社分开有了新的进展。将原房产局、农业综合开发办等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改为政府行政机构,同时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的行政职能从事业单位剥离,交由行政机关承担。将机关承担的具体事务以及后勤服务等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减少或取消了政府机关的微观事务性职能。将市会计、审计和律师等事务或挂靠的社会服务组织同政府机关脱钩,让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中介组织。

2、理顺职责关系。在行政层级上,努力理顺市、县、乡镇三级的关系,该下放的下放。在同级机关,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的精神,进一步理顺党委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之间的关系。对部门之间交叉和相互扯皮的问题,逐项逐条分析,将相同和相近的职能交一个部门承担,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管理为主的原则。这次改革,市和县级党政机关部门理顺关系上涉及部门251个,理顺职能776条,重点理顺城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关系等。

3、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精简。

(1)在机构精简上,市政府机改前原有组成部门32个(不含垂直管理机构),直属行政机构6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改革后,市政府设置工作机构33个,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和组成部门31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2个,其他不设任何形式的行政机构,机构精简率为18%。

11个县区级党政机构机改前设置394个,机改后设置356个,减少38个,机构精简率为9.6%。

(2)在人员编制精简上,市级机关行政编制按26%的比例精简,应分流145人,目前已主要通过提前离岗和提前退休分流安置88人,其余3年内完成分流任务。

县区级机关行政编制总体上按21%的比例精简,超编应分流人员1438人,目前已主要通过提前离岗、提前退休分流安置810人,其余分流任务逐步完成。

乡镇机关重新核编后,应分流人员2182名,目前主要通过调往乡镇事业单位、提前离岗、退休等途径已分流人员1676人,其余3年内逐步完成分流任务。

(3)领导职数精简。市政府机关部门领导职数减少25职,领导职数精简率为18%。

(4)部门内设机构明显减少。市级党政群机关部门原有内设机构250个,科级领导职数340职。机改后,市级部门内设机构精简为214个,减少36个,内设机构精简率为14.4%;科级领导职数260职,减少80职,精简率23.5%。

县级部门内设机构机改后精简为905个,减少165个,精简率为15.4%。乡镇机关内设办事机构精简为325个,减少314个,精简率为49%。

机构改革后,机关人员平均年龄由机改前的42.7岁下降到39.9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机关人员比例由机改前的57.2%,上升到61.8%,机关面貌有了新的变化,工作作风也比以前好转,机关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

4、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是确保机改健康进行的重要保证

在市县乡机构改革中,汉中市认真贯彻执行近年来下发的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去年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陕办发[2001]55号)下发后,汉中市委、市政府立即转发了省上的通知,并结合实际从三个方面强调在市县乡机构改革过程中,必须坚决执行机构改革的规定和要求,加强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严禁擅自增加机构编制、突破编制随意增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保证机构改革任务的完成。

市县乡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之后,市机改办(市编办)、市纪委、财政局、审计局配合机构改革分别出台了严肃机构改革纪律、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对撤并单位进行审计的工作文件。根据改革进程,市审计局和市档案馆(局)及时安排对市级撤并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和档案接收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省编办转发中央编办关于青海省乐都县和浙江省温州市所属县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通报后,市机改办(编办)再次要求县区在机改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同时对自身工作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在市级机改中,汉中市编办能够认真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议制度及工作程序,严格按规定设置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意见,努力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