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县委编办建立“三四三”工作法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 2022-04-08 15:54 来源: 宝鸡市

为深入贯彻《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眉县县委编办积极探索建立“三四三”工作法(强化三种意识、用好四种方式、提升三种能力),多方位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强化三种意识。强化党领导机构编制的政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的根本原则,始终从政治监督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研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印发《机构编制工作法规文件选编》,督促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政策,强化部门党委(党组)对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的主体责任。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意识。做好《条例》《办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通过机构编制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群、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印发书面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增强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发挥整体工作效应,用好四种方式。一是将督查与调研工作相结合。对重点改革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调研。对复杂问题,深入不同单位了解多方面意见建议,提高督查调研质量。二是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日常工作中,通过实名制信息库调整更新、年报、事业单位履职评估等形式,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对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的重点督查内容,抽调人员,集中开展机构编制核查、专项检查,发现并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将单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对阶段性、涉及面广的检查事项,组织单位对相关内容进行自查,县委编办选择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督促整改。四是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信息,通过电视、网络、刊物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加强干部自身建设,提升三种能力。提升政策领悟能力。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干部的政治思维、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提升政策运用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典型经验案例,对标对表政策规定,厘清监督检查边界,准确把握监督检查的特点、规律,熟悉业务流程,提升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提升协调推动能力。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联系,不同问题区别对待,确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走样,服务发展有创新。做好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横向协作,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形成监督检查联动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