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创新抓督查 踔厉笃行铸利剑 ——安康市委编办“5个3”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机制

时间: 2022-02-09 14:39 来源: 安康市委编办

“抓督查就是抓落实,机构编制督查要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刚性约束,对于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该通报的通报、该督办的督办,以严明的纲纪铁律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这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柯昌斌在室务会专题审议全市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专项督查情况时所强调的。

2021年安康市委编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安全导向,聚焦党管机构编制、改革落实、规范管理、执行“三定”、遵守纪律等方面,强化政治监督、依法监督、精准监督、协同监督、创新监督,组织实施了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开展了全市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项督查,积极构建“5个3”督查工作机制,以督查工作新成效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督三查”明任务。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打造“三督三查”工作品牌,通过督任务、看对接,督进度、看统筹,督成效、看结果,查认识、看自觉,查责任、看职能,查作风、看担当,精准高效推动工作落实。找准工作定位,夯实目标任务,牢牢盯住中省市决策部署、改革安排、领导批示、群众诉求等方面,跟进任务、了解进度、检查成效,并将督查与调研结合起来,在督查的同时积极为单位出谋划策、解决问题,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2021年,共开展全市性专项督查2次,点对点跟踪式实地调研督查50余次,电话督办100余次,赴省对接汇报督查工作5次。

“三项制度”促落实。一是全面落实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制度。按照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要求,召开培训会议,成立工作专班,联合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历时四个月全面完成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核查数据比对认定工作,对市级26个单位进行了实地核实,同步督办十县(市、区)如期完成核查任务。二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制度。按照中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关于做好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督促县(市、区)委编办和市级部门落实报告制度,按时向省委编委报送了2020年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三是健全督查实录工作制度。强化日常调研督导,将开展督查工作时间、方式、人员、事由、内容、问题、反馈意见、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并附上现场照片,实现了督查工作有痕迹、考核有依据、落实有时限、全程有记录、事后有结果。

“三本台账”强基础。一是建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按照“一事一账、分类管理、逐项编号、全程留痕、动态更新”要求,规范台账存量、变量、新增、销账、问题描述等填报内容,统一政策口径,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全市纳入台账管理的381个问题已销号138个,达到了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目的。二是实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统计台账。动态更新实名系统,精准实施半年统计和年报统计工作,编印资料汇编,实时更新县处级领导职数台账,为编委决策、干部人事工作及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撑。三是建立机构编制事项督办落实台账。围绕编委会、编办室务会决定事项、机构编制发文落实情况及核查联审反馈问题,建立督办落实台账,采取电话、书面和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协调敦促相关方面抓好落实、强化整改,2021年列入台账督办事项72项,已落实到位63项,长效推进9项。

“三个结合”添合力。一是对内协调与对外督办相结合。对内强化协作配合,对外强化督查督办,围绕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实名制登记管理、涉改人员编制划转等问题督办落实。二是线上核查与线下督查相结合。线上通过实名制系统日常数据更新、动态监控发现异常,线下及时电话或深入实地了解情况、督办整改。三是专项督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首次以市委编委督查室名义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并纳入市委督查计划,抽调县(市、区)同志交叉检查,聚焦6个方面,实地督查市、县、镇办单位48家,走访800余人,查阅各类资料10000余份,召开座谈会40余场次,梳理汇总问题171个,敦促制定整改方案20余份。

“三个纳入”管长远。一是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审计监督。2021年审计市级部门8个、县区9个,移送审计处理书2份,对审计发现县(市、区)和市级部门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并反馈审计部门。二是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落实省委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机构编制方面问题整改要求,会同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通知》,建立机构编制巡察清单,将在新一届市委任期内实现机构编制纳入巡察监督全覆盖。三是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市对部门和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化量化评分标准,力争以考核为全市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