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起步良好

时间: 2009-08-19 00:00 来源: 省编办

     5月31日全省机构编制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陕西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陕发[2009]11号)下发之后, 6月12日省编办又召开了全省编办主任座谈会,汇报交流了各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规范和强调了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中注意把握的问题。总体上看,各地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高度重视,行动积极,起步良好。
    一、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省上会议之后,各市认真学习领会《陕西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了《关于全省机构编制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主要精神的汇报和贯彻落实的意见》,咸阳、汉中、安康等市已专题向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作了汇报,西安、渭南、延安、榆林、铜川、商洛、杨凌示范区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主要领导汇报了会议主要精神和贯彻意见。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提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陕发[2009]1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实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措施和步骤。
    各市编办组织召开了全体人员会议,学习传达了赵正永常务副省长、李锦斌部长的讲话和王绪刚主任的工作报告、刘玉明副主任的总结,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并进行了研究讨论,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改革方向和目标任务。
    二、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根据省委、省政府陕发[2009]11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市实际,研究拟定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西安市编办按照省上会议精神,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方案说明等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区县政府机构改革意见以及方案的说明已形成初步意见,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各部门的“三定”规定也着手组织起草,并明确了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同时动员,同步实施。
    宝鸡市拟定了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拟在近期召开全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推开,市县同步进行。并明确了市县机构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咸阳市拟于6月中旬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及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分级实施、穿插进行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力争6月底上报市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9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渭南拟分4个阶段组织实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6月中旬召开全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7月为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研究制定市县政府机构设置方案的阶段。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12月底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汉中、安康、商洛、铜川、杨凌、延安、榆林等市也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时间安排。商洛市拟采取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同安排、同部署、同实施。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负总责,市编委负责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工作,市编办承担改革的具体工作。有的市还成立了市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县机构改革工作。有的市制定了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日程表,力争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在12月底前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