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编办强力推进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工作

时间: 2011-07-29 00:00 来源: 安康市编办

近日,省编办印发了新修订的《陕西省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标准(暂行)》。安康市编办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核定办法,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全市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充分认识到核编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乡镇卫生院人员结构、促进基层医疗服务健康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要求全市各级编制部门要把核编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集中精力、强化领导,科学、合理、有序的做好核编工作。
    二是明确原则、精心组织。切实把握“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原则,以控制各县区编制总量为基础,严格执行县区编制总量的核定标准;以合理优化编制结构为目的,灵活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同时要求同步核定编制的结构比例,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和结构比例对现有人员进行优化调整。
    三是加强协调、狠抓落实。转发了《陕西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暂行)》,下发了《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核编的范围、方法和程序,规定了工作落实的时间进度,提出了核编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设计了《编制核定情况对比表》,将核编情况与2006年核定数量进行综合对比,掌握变化情况;同时督促各县区编办加强与财政、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限定时间内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目前,全市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工作正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