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改革:五路突破 两项保证

时间: 2003-01-15 00:00 来源: 新华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进行了多轮政府改革。党和国家对政府改革高度重视,每一次都提出了硬性的改革指标,动作最大的一次要算1998年以来的政府改革。这次政府改革在精简人员和机构方面力度最大,也算做得最扎实,推行最好的一次。国务院省一级部门精简人员编制近50%,市县乡精简人员近20%,全国精简财政供养人员115万名,机构包括部门内设机构,也进行了大幅精简。但目前的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亟须继续深化改革。

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政府服务意识淡薄,思想观念落后。总是认为,政府管理就是控制,就是审批,就是监管和处罚。过多地依靠行政手段,总认为社会是政府的对手,民众是被管制的对象,政府高高在上,发展号施令,一呼百应,民众不能不从,否则被视为造反违逆。这种思想根深蒂固,顽固不化,起因于传统封建社会的影响,落后于整个时代发展的步伐。

2、管理方式上过多依赖直接手段,很少使用间接手段,习惯于发号施令、人治管理,过多使用行政手段,不习惯使用经济、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3、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突出。不该限制的限制了,如民营经济的地位和市场准入政策,与此同时,政府该管的却没能管到或没管好,比如社会治安、城市交通、立法、社会保障、收入差距等。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科技开发等绝大部分是由政府大包大揽, 而加入WTO后的政府改革的方向是政事分开,大力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需要鼓励、支持、引导民间力量开办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

4、政府过多地关注微观活动,对宏观的把握和引导不够。比如,搞活国有企业,关注每个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到细枝末节,管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么生产,关注医院、学校的管理到科室的一个收入分配方案,关注工程的具体建设过程等等,都是把政府的注意力和关注点不合理地投向了微观领域。与此同时,对宏观的关注严重不足,对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不够,宏观调节手段运用得不够。

5、政府热衷于自己上项目,而忽视了民间投资的力量。热衷于上大项目,关注表面的政绩,热衷政府投资建了多少工程,投入了多少资金,根本上热衷于政府办事业,没有转变思路,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兴办各项事业。许多高速公路、铁路建设、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工程、旅游设施,信息工程、城市标志建筑等都是这样的问题。

总之,以上问题的存在与几十年计划经济的影响分不开,导致行政能力不足,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严重,政府改革需要加快步伐。党的十六大提出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提出了推进电子政务,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机构编制法定化,以及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等多项内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指出,明年改革的四项任务之一就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因此,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显得更加重要。由于我国的政府改革事关部门和人员的切身利益,也有观念上的障碍,如何推进这项工作才能取得成功,不是个简单问题。需要找准改革的突破口才能收到实效。笔者认为当前政府改革需要从五个方面突破,同时具备两项保证。

五路突破

1、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用信息技术快速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电子政务是信息技术与现代政府管理的有机结合的产物,由于其速度快,效果好,效率高,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青睐,一些发达国家如加拿大、新加坡、美国等许多政务事务通过电子网络办理。网上信息一目了然,网上审批时间短效率高,网上招标费用低。由于远程操作,全过程监控,促进了廉政建设。由于信息公开透明,查询方便,偷税漏税、假学历现象大大减少。电子政务正如十九世纪工业革命大大改变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促进了社会变革一样,能大大地改变政府管理观念、方式和内容,促使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发生质的转变。我国一些发达地区初步使用电子政务的结果也是这样。可见突破了电子政务就能大大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进程。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管理的方式和方法。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所以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因为由此可促进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由直接的行政手段,转向间接的宏观间接管理方式。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就是尽可能地减少我国目前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事务,能不批的就不批,能少批的就少批;尽量把前置审批转向事后监管;即使审批,也要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条件和内容;推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审批方式,做到科学合理;推行以法审批,坚决取缔不合法审批。国务院已公布了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789项,各地方也已公布取消了许多审批事项,标志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离建立科学规范的审批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大力发展中介组织,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解决中介组织问题就是要解决政府的职能权责划分问题,政府管理的边界在哪里,不是无所不包的,而是有限的政府,怎么有限,哪些该做,哪些不该自己做,是其他主体做的,要弄清楚。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按照政企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我国虽然有所谓事业单位,但其功能没有得到发挥,很多成为政府的附属物,一部分随着社会发展难以适应趋于淘汰。全国各地已进行了一些改革探索,部分科研院所、教育单位、医疗单位进行了改革试点,但是全国性总体性的改革还没有,尚在摸索实践中。而事业单位改革的成效决定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这项改革不突破,整个改革就难以取得成功。

4.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职能和权责。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责,公正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这是一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步骤。 1994年我国进行了财政体制改革,实行了分税制为基础的财政体制,财权上名义划分清楚了,实际上对地方财政有些不利。那么在事权上,几乎所有事项仍由中央政府管理,造成了事事请示中央,中央也事事都要管,什么都要下文件,一级一级下到地方。没有中央的文件精神,什么都干不了。合法也不行,光有法律法规,没有具体的文件规定,也不能做。这就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带来的严重弊端。党的十六大提出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的决定,是对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一大变革,意义非同寻常,必将大大促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

5.大力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有序退出。

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有序退出,就是要坚持党中央关于“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收缩国有经济战线,简化对国有经济的管理。

国有经济的战线过长,规模过大是造成政企不分政府职能难以转变的重要根源。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收缩国有经济战线,尽可能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政府不与民争利。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必然造成角色上的错位,同时影响市场秩序的规范化建设。必须进一步削弱政府的运动员职能和色彩,突出政府的裁判员职能和角色,从根本上实现政资分开。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一项改革任务。明确要在中央政府和省、地(市)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是权责利的科学划分,不仅是设立新的机构,更重要的是,加快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收缩国有经济战线,以此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

两项保证

1、司法的高度独立性。

司法的独立性主要保证行政的依法办事、防止行政干预。首先,以司法的独立性来确保行政的依法办事,如果不依法办事,不管是哪个单位,职位有多高,都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是一道法律的阀门。其次,以司法的独立性确保行政不干扰司法办案,有利于摆正行政的地位和作用。有一个错误的认识是:行政也是执法,司法也是执法,是一样的。事实上行政的执法与司法的执法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执法,行政是一般的执法行为,司法是行使法律权威,面向一切行为主体,行政要受到司法的监督,违反《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有了司法的独立性问题,才能保证行政工作的规范化。

2、新闻的自由。

新闻的自由主要确保行政执法过程的透明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是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崭新内容。政府改革是指两个方面:内部管理改革和外部对政府的监督,新闻媒体就是外部对政府监管的主要形式。自由宽松的新闻媒体至关重要,可以确保行政管理的依法公正执行,进一步促进政府管理观念改革,由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另一方面,新闻的自由还为政府的民主决策提供了基础和条件,为政府科学决策奠定基础。因此,新闻自由是政府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