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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廉政教育中心
靖边县廉政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5-08 16:10
单位名称
靖边县廉政教育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廉政教育工作服务。展示全县反腐成果,弘扬廉政文化;开展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留置场所保障。
住所
陕西省靖边县统万路111号县纪委办公楼402室
法定代表人
曹晔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靖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万元
5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廉政教育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业务活动(一)深化学习教育,筑牢纪律防线。全年共组织召开各类警示教育会220场次,其中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宣讲教育90场次,参与学习党员干部8000余人,各镇(街)自主开展警示教育120次,参与学习党员干部1800人。宣讲团成员结合《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分赴全县各单位,系统解读违规吃喝的认定标准、禁止情形,梳理可参与的饭局清单,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面对面为公职人员划清纪律红线、筑牢思想防线,让制度更加科学严密,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二)深挖案例资源,做实警示教育。拍摄制作《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以影像的方式还原典型案例、剖析违纪根源,让受教育者在思想上受到深刻洗礼、灵魂上受到强烈震撼,充分发挥了震慑警示、正本清源作用。为了充分发挥“药效”,县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各单位紧密结合警示教育片中剖析的内容,组织“再交流”“再剖析”“再敲警钟”,实现“红脸出汗有辣味,见人见事见思想”目标。(三)编写忏悔录,让“案中人”讲醒“梦中人”。从近年来全县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精心挑选典型案件,编印《忏悔录》,再现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从理想信念丧失、思想蜕化变质、政绩观出现偏差最终走向腐败堕落的心路历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严守纪法底线。一份份沉痛的忏悔,深刻诠释了贪腐之害、廉洁之贵,给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课,告诫他们信仰信念不能丢、严实作风不能松、纪法底线不能越。(四)编印警示教育资料,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整理编印《典型案例汇编》等警示教育学习材料,要求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知行合一,坚守初心,不干“案中事”、不做“案中人”。(五)用好廉政教育基地,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进一步加强与靖边县委党校等单位的合作,将参观教育基地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内容。全年共组织全县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47批次1560人,赴县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营造“学廉、知廉、守廉”的浓厚氛围,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障。此外,积极组织旁听庭审、通报典型案例,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让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心中有戒”,始终做到心存敬畏,永葆廉洁本色,带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让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心中有戒”,始终做到心存敬畏,永葆廉洁本色,带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三、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警示教育形式还需创新。部分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的方式较为单一,以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文件为主,缺少与党员、干部的互动交流,党员、干部难以真正深入其中,从内心深处产生触动。二是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还需加强。案例方面选取未能充分考虑本行业、本领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有时候会出现选取的案例与实际脱节,无法引起强烈共鸣。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学习,提升素质。虚心向身边的各位领导同事和其他优秀单位学习,向基层和实践学习。二是严格履职,优化管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不断强化责任,努力工作。三是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策划启动廉政品牌建设,逐步完善党员、干部全覆盖的差异化警示教育体系,建立形成家庭、单位、社会三位一体的廉政警示教育网络,推动全县警示教育从“零散化”转向“体系化”、从“专业化”转向“品牌化”。二是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形式,不断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探索推动廉政教育与AI领域、文学艺术创作等领域的合作,健全成果转化机制,以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廉洁教育,厚植廉洁沃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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