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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13 10:47
单位名称 武功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受理法律援助事项,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解答法律咨询
住所 武功县普集镇五一路
法定代表人 薛志刚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武功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96万元 0.95万元
网上名称 武功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武功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努力抓好贯彻落实,完成了年初制订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开展的业务情况:1、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首先,组织人员在中心广场、园林广场、乡镇集市等人群密集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法治观念。其次,多次深入三元科技产业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农民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第三,拍摄《闲来说法》普法视频,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今年,我中心参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近20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600余份。2、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工作为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普及信息化技术,按照省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法援智慧平台”的通知》要求,今年6月4日,我中心积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及中心人员在局三楼会议室参加省厅视频培训会,会议详细讲解智慧法援平台如何应用操作以及关于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评估规则的解读。通过培训,参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应用操作系统,同时优化了法律援助服务效能。3、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千人万卷”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活动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评查小组。对照《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评估考核办法》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逐项对照、量化打分,如实反馈法律服务人员办案质量。针对评查出的问题,我中心严肃对待、认真处理,要求办案人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对于服务实质问题、卷宗形式问题,从内到外把好案件质量关。4、法律援助宣传月工作一是开展法律援助集中宣传活动。9月份,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关爱行动,确保村民足不出户、零距离享受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深化法律援助精准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免予审查经济状况。5、全力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针对农民工群体,我中心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到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小企业聚集地等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企业为农民工提供维权咨询、代理指导等法律服务。6、“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一是与各部门协同合作。我中心与县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等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聚焦特殊群体的法律需求,确保特殊群体遇到维权问题时,我中心能够快速响应,精准援助、及时援助。二是受援人属于以下三类人员均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1、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2、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的;3、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的。三是坚持“服务反向跑”。对于交通或者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我中心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今年,我中心先后前往苏坊镇凹里村、武功镇龙门村、小村镇东崆峒村等地上门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7、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整改工作根据《咸阳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案件的通报>》文件要求,我中心结合相关规定及时制定方案,并向承办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送达案件质量整改通知。要求各承办人依法办案、规范履职,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规定标准装订卷宗。推动法律援助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型,让群众享受到专业高效、质优周全的法律服务。8、做好局机关、市法援中心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局机关的各项活动,认真做好局机关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配合各科室做好法律援助数据资料上报工作。同时,按要求向市法援中心报送各类报表15份,上报工作开展情况6份,报送典型案例2件。取得的社会效经济效益:今年我中心共受理案件178件,其中民事72件、刑事案件106件。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27件、妇女儿童38件、老年人17件、残疾人3件,退役军人1件。向市法援中心发送指定辩护《协助函》3份,协助指定辩护共计16人。接待来访法律咨询群众630余人次,接听电话咨询21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490余份。整理归档案件148件,其中民事54件,刑事9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20万余元。存在问题个别法律援助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办理援助案件未能尽职尽责;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不求质量只求办结。日常接待来访群众缺乏耐心,态度生冷,未能细致详细的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自主工作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及时,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偶尔松懈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整改措施针对上述存在问题,2026年我们将继续强化管理,在提升办案数量的同时,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对承办的每一起援助案实行阶段式跟踪进度,进行全程监督。案件办理终结后,对每个受援人进行逐一回访,对受援人的回访意见梳理归纳,结合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考核办法》的意见,作为推动案件及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承办案件工作考核及改进的依据。日常工作中将加强业务学习,严肃工作纪律,做好热情接待,微笑服务,让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的当事人都能够感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优化办公场所,调整整体布局,设立私密接待室为了让涉及隐私的受援人放下顾虑,充分、完整、全面、详尽的陈述事实、表达诉求,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我中心将在援助中心办公大厅设立私密接待室,为受援人提供独立、安静、封闭的咨询场所。打造私密咨询室,有助于避免信息泄露、免受外界干扰,提高沟通效率,在充分保护了受援人的隐私,也强化了法律的人文关怀服务。(二)、继续加强案件质量工作坚持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这一原则,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细化工作职责,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受援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三)、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针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把群众“走进来”变成干部“走下去”的上门服务,用心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难题,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架起与弱势群体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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