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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咸阳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13 09:42
单位名称
咸阳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提供服务。承担市级部门(单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化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档案查(借)阅、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刘磊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万元
1.5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9月28日,根据咸组干[2025]224号文件,经审核通过,法定代表人由张少辉变更为刘磊。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市管与非市管两大类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存放实际,对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科室职能,制定《咸阳市干部人事档案库房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科室管档职责,细化档案存取、安全保密等分区管理举措,为保障档案安全、提升工作效能筑牢基础。二是接收干部档案。组织工作人员系统学习档案库房软硬件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密集架操控、档案入库全流程工作要领。制定档案接收工作方案与流程图,召开全市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管理动员会议,明确接收标准、流程与纪律要求。严格遵循“交接清、责任明”原则,严把质量关口,规范登记造册、分类归整,稳妥有序开展档案接收工作。三是健全规章制度。依据《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心职责与工作实际,建立涵盖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查借阅规定、安全保密、库房管理等10项工作制度,构建干部人事档案全流程闭环管理的制度体系。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一年来,我们完成了库房建设、档案移交、人员培训管理等各项业务、建立健全了档案中心规章制度,切实推进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程,为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存在的问题一是根据档案接收和运行情况,需进一步调整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二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聚焦管档用档,高效能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坚持从做细做实各项基础性工作入手,抓住档案接收、审核、查阅、使用、转出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档案工作台账,做到日常管理有依据、入库档案有标准、查阅档案有记录、转递档案有程序。结合运行实践,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探索分级分类审批机制,在确保安全合规前提下,切实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与服务效能。二是聚焦安全可靠,高密度筑牢安全保密防线。严格落实“十防”要求,建立“周巡查、月检查、季度演练”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每周开展1次档案库房安全巡查,每月对安全设备、防护系统进行1次专项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水灾、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通过“预防-响应-演练-优化”的闭环管理,构建完善档案安全应急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库房管理、门禁控制、系统权限、温湿度监控、安全检查等各项制度,确保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聚焦队伍建设,高质量锻造专业管档力量。聚焦“三清三能”目标要求,坚持干中学、学中干,针对档案法律法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与利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审核认定、存疑信息辨析以及任前审核等业务,坚持“双周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小课堂”,督促中心干部主动学、上台讲。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地区档案管理工作经验,邀请专家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中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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