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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08 15:51
单位名称 洛川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供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资格审核和证、卡核发、保费支付等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络和信息化建设。
住所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建章
开办资金 26.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万元 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县人社部门及上级业务单位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参保扩面工作稳步推进。结合贯彻落实城居保经办规程、参保扩面、集体经济补助等业务工作,及时开展政策宣传和下乡督促指导及“社保服务进万家”专项活动,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选高档、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同时,动态管理参保数据,精准实施扩面,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25年12月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达106433人,超额完成了年初市处下达的106010人参保扩面目标任务。根据省社保局《关于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5年主要业务指标的通报》,截至9月底我县新增参保人数和参保比例综合指标在全市处于第一方阵,保费收缴率在全市排名第一,陕西社会保险APP线上资格认证比例全市最高。2、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零的突破。2025年完成社会资助90人、金额52.8万元;同年6月起,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推动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的形式回馈组织成员,持续增加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不断提高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截至11月21日凤栖镇后子头村三组已按程序完成了36人每人100元的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至此我县实现了集体经济补助工作零的突破,构建起“个人缴费、社会资助、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化筹资机制。2、全力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积极联系相关业务单位,按时完成业务办理和资金申报,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7月份,按照《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自2025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元;9月份,按照《关于落实2025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自2025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中央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截至12月底,全县享受待遇3.65万人,累计发放1-12月份养老金9478.92万元;享受工龄补助政策的“特殊群体”人员共计4595人次,累计发放1-12月份工龄补助606.76万元;享受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479人,累计发放1-12月份生活补贴28.295万元;累计发放被征地缴费补助85人次,8.5万元。各项待遇发放率均为100%。3、全面完成待遇人员资格确认。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手机APP认证为主,核心认证为辅,鼓励广大城乡居民通过“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自主认证。对35139名待遇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确认,手机认证率99%以上。同时,根据部分认证困难人员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周的下乡活动,现场指导村组经办人员及待遇领取人员家属掌握“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的功能及操作,宣传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决群众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让群众不出村就能完成业务办理。4、严格审核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严格审核征地保障方案。上半年,共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7批次,共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704.208万元,征缴资金全部存入财政社保专户。5、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我中心将学习教育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推动学用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一是聚焦学习重点,筑牢思想根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深化理解,提升政治站位与行动自觉。二是丰富学习形式,确保覆盖有效。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开展集中学习24次、交流研讨6次,通报典型案例8次。支部书记带头讲内涵、上党课,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坚持学查改贯通,提升服务实效。对照“两个清单”28条、基层“四风”隐形变异10种表现及相关条例,聚焦违规吃喝、收受礼金、基层减负等突出问题,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的方式深入查摆问题,做到边学边查边改。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清单,制定措施、明确时限、销号管理,截至7月底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切实改进作风、提升效率、增强服务意识,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5年12月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达106433人,超额完成了年初市处下达的106010人参保扩面目标任务。保费收缴率在全市排名第一,陕西社会保险APP线上资格认证比例全市最高。2025年完成社会资助90人、金额52.8万元;截至11月21日凤栖镇后子头村三组已按程序完成了36人每人100元的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至此我县实现了集体经济补助工作零的突破,构建起“个人缴费、社会资助、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截至12月底,全县享受待遇3.65万人,累计发放1-12月份养老金9478.92万元;享受工龄补助政策的“特殊群体”人员共计4595人次,累计发放1-12月份工龄补助606.76万元;享受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479人,累计发放1-12月份生活补贴28.295万元;累计发放被征地缴费补助85人次,8.5万元。各项待遇发放率均为100%。通过“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自主认证。对35139名待遇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确认,手机认证率99%以上。上半年,共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7批次,共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704.208万元,征缴资金全部存入财政社保专户。三、存在问题(一)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知偏低部分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了解不足,特别是对缴费档次、待遇领取标准等内容存在误解。例如,仍有群众误以为“年满60岁即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忽略了长期缴费,高标准缴费所带来的收益。(二)信息资源共享亟需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参保人数最多、受益面最广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及时精准获取比对信息,需健全大数据共享机制。当前县级多靠人工定期比对,部省级则横向比对后共享下载,该模式问题发现实时性差、延迟明显,多为事后处理。(三)镇、村两级经办力量薄弱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基层重视程度不够,镇、村两级经办力量薄弱的问题依旧突出,对工作高效开展形成明显制约。四、整改措施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学习教育,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坚持以积分制管理为统揽、以一册五台账为抓手,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坚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干部组织性、纪律性,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水平提供组织保障。2、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引导全员参保。利用办理业务,扶贫入户等机会,深入群众积极讲解养老保险政策,切实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率”。3、规范建设,注重维护,完善系统功能。做好信息系统硬件设备和网络的管理维护,保障信息通畅,确保数据安全。4、加强监管,强化措施,保证基金安全。抓监管,严稽核,确保基金安全。认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严格基金支付审核审批和印章票据管理。5、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作风建设。通过抓管理,练“内功”,培养了一批政策通、业务精、工作细、素质高、能力强的经办队伍,为各项工作的迅速推进奠定了基础。五、下年工作计划一是严格按照《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积极推广“红色社保”服务品牌,以党建引领提升服务质效,践行“初心、温心、贴心、暖心、执心”的“五心服务”承诺。二是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培训,聚焦群众办理业务的堵点、难点,深入社区、乡村,灵活采用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推广“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应用,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我要转移、待遇申领、待遇资格认证等“刷脸办”经办模式成为常态,确保简单业务不出村,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坚持做好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窗口值班工作,落实首问负责制,始终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四是持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稳步推动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规范补助程序、创新补助方式、提高补助水平;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参保缴费的积极作用,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集体经济组织融合发展;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进一步拓宽筹资来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