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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洛川县会计核算中心)
洛川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洛川县会计核算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08 09:37
单位名称
洛川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洛川县会计核算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财政国库管理提供保障。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使用和管理;财政资金支付及会计核算工作。
住所
洛川县凤栖镇新安广场
法定代表人
张博
开办资金
67.1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川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6.65万元
22.26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我单位在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主要业务开展情况(一)优化“财政云”支付服务,保障资金安全高效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对单笔支付金额大于20万元的项目支出,严格效验其项目支付发票,作为项目资金支付依据。持续优化“财政云”资金支付流程,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对县域救灾、防疫等民生类资金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相关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个人待遇资金、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标准审核,坚守“过紧日子”底线;对项目资金实行全流程跟踪监管,重点核查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二)加强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做到守土尽责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代管资金管理,确保代管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我们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7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财政专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2〕184号)等文件规定,起草印发了《洛川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代管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财政代管预算单位资金范围,规范了代管资金收支业务流程、沉淀资金统筹盘活、对账及日常监督的管理。代管预算单位资金严格遵循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代管资金计划审核,确保代管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做到了每笔资金都“有章可循”。全年代管资金收入1.38亿元、支出1.34亿元。优化计划申报环节票据支撑,追踪上次计划执行情况;合理统筹安排代管资金支付,优先保障重点工作、民生领域等急需支出,支付时严格遵循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资金支出与来源用途一致,并对资金支付行为负责。(三)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完善制度体系,更新《内控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一窗受理”模式,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干部队伍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财政云”操作、会计核算新规等专题培训,干部职工业务熟练度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规范会计核算,持续深化“领导包抓、专人负责、分类指导”工作机制。2、通过集中培训与上门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全县财务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实操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大幅提高;针对部分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基础薄弱、实操能力不足的问题,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实地查看账务处理流程,查阅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针对凭证审核、科目运用、专项资金核算等具体业务中的堵点难点,进行手把手教学。三、存在问题1、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流动大、新入职人员业务不熟,影响工作连续性;2、干部创新和信息化应用能力不足,适配新形势需求有差距。四、整改措施1、制定新的学习计划,实行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扎实推进学习效果。2、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保障财政干部和资金两个安全。3、安排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更好的服务预算单位。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狠抓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对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并组织定期培训学习,提高干部综合素质。2、通过上门培训,点对点指导,确保预算单位每月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工作。3、通过教育引导和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的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确保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环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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