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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靖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6-04-07 10:41
单位名称
靖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文化市场管理、监督、检查。宣传文化市场相关法律知识;对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广播电视专用设备维护、稽查。
住所
靖边县统万路移动公司隔壁协和巷靖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院内二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
胡月斐
开办资金
55.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67万元
24.79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按照文旅局安排,全年加强文化、旅游、文物、广电行业领域监管,严厉打击一切文化、旅游、文物、广电行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全体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市场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每个季度所有市场检查一遍。2、开展文旅市场各类专项行动。2025年初我们开展了文化市场春季安全大排查;春季、秋季各中小学开学后我们开展了校园周边综合环境联合整治;开展六月考试季专项检查;以节假日为契机,开展了“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专项检查;1月开展了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份开展了影院安全专项执法检查;7月、11月开展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3、“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全年开展,检查数据与市场执法检查数据同步。近几年来“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已经成为文化执法的常态化内容之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不断进行线索摸排,严厉打击整治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演出、艺术品、影院等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业乱象,治理整顿行业乱象2起,发现涉黑涉恶0起。4、“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一是春节前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重点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联合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开展春季开学季校园周边“扫黄打非·护苗2025”专项行动,肃清校园周边环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校园周边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三是联合县委宣传部、消防大队于国庆节前开展影院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对县内影院的安全生产进行综合检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序的观影环境。5、双随机监管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一次,共抽查经营单位3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监管平台双随机全年抽查经营单位6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抽查结果及时录入平台并公示,提升执法监管透明度与公信力。二、取得经济、社会效益2025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82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场所867家次,排查演出市场57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起,罚没款总额28.2955万元。其中,办理文物类案件3起,罚款26万元;查处文化市场类案件10起,罚款2.2955万元,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在开展网络平台治理、网上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清查方面,执法大队缺少专业的网络监管设备及网络人才,很难实现该方面内容清查监管;2、现在的“扫黄打非”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执法大队无此项经费。但实际的大量“扫黄打非”工作由文化执法大队完成。长期以来因经费短缺,给“扫黄打非”及执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3、部分文化经营单位证照过期,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进行更换,存在安全隐患。具体整改措施:1. 强化网络监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配齐网络监测、取证等专业设备;通过招录、培训充实网络专业人才,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联动,提升网上有害信息清查监管水平。2. 保障“扫黄打非”经费主动汇报工作实际,推动将“扫黄打非”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理顺工作权责,解决经费短缺问题。3. 规范经营单位证照管理开展证照专项排查,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主动服务、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督促及时换证;健全提醒和监管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深化执法监管持续推进执法检查常态化,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实现“随机抽查与日常检查”深度融合。依托全国文化市场网络平台,推动执法数据、案件办理全程公开,按时完成案件考评指标,确保执法流程规范、结果可溯。(二)强化专项整治结合市场需求与季节特点,精准制定专项行动计划:暑期重点整治网吧、游艺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春秋季开学季聚焦教辅出版物市场,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强化旅游景区、旅行社、影院等场所的安全与服务监管。同时,同步开展执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与经营主体的法律认知度。(三)筑牢文物防线严格依照《长城保护条例》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保持文物巡查力度不减,确保对境内长城遗址及其他文物保护单位“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深化与文保中心的协作,加强文物执法宣传,推动形成“执法监管+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格局。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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