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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价格认证中心(甘泉县价格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02 15:12
单位名称 甘泉县价格认证中心(甘泉县价格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相关价格提供认证服务。对涉案、事故、财务价格或价值评估、鉴定;委托的价格认证、仲裁及事务性工作。
住所 甘泉县迎宾路029号
法定代表人 黑耀辉
开办资金 0.1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甘泉县经济发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88万元 5.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我中心按照国家、省、市各级价格认定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经发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中心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紧紧围绕“三涉一调”工作重点,克服困难,迎难而上,积极发挥价格认定的职能作用,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现将我中心全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思想作风建设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中央二十大会议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讲话精神精神;以学习提升素质,强化认知,立足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中心职责,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各项工作之中。二、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创新提高工作能力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工作手册》《价格认定操作规范》《综合业务平台应用》《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办法》等内容的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夯实工作基础,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严把工作质量关;全年来共办理涉刑事价格认定案件13起,涉案标的价值20.55万元;涉林业价格认定案件4起,价格认定标的价值1.09万元,涉纪检案件0起,办理交通事故价格认定案件0起,价格争议调解0起;在具体工作中做好个人分工明细、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细致分析提出协助方对认定标的的相关材料。我们本着客观、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接一案,办一案,严格提出协助程序和资料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全部退回提出机关不予受理,使认定结论更加客观、准确,从而避免了案件的争议,提高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对于一些疑难、情况较复杂性的认定标的,我们也多次与省中心、市局领导和周边县中心的同事沟通请教,商讨最恰当的认定方法,确保了结论的公平公正。三、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重点节假日和扶贫下乡时间对《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积极开展价格认定、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各种宣传单3500余份、印制宣传纸杯5000个、围裙1300条,抽纸1300盒,雨伞100把,取得了社会各界对价格认定工作的认可与支持,有效提升了价格认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拓宽了工作面。价格监测工作今年以来密切监测市场价格动向,重点掌握肉类价格进行重点分析,每周定期向市发改委上报31种日常农副产品价格,遇到节假安排每天开展应急价格的报送,落实价格监测日监测,每周二进行询价,做到周上报制度。以西门坪农贸市场、美佳超市,主要监测点,严格落实粮油、肉、蛋、菜、水果等31种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主要粮油食品价格报送工作,实行日监测、周上报,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变化动态,全年共报送价格监测66次,上报价格信息1836余条。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和消费者合理消费,确保市场价格平稳有序运行。2.开展城镇公用事业单位价格监测。城镇公用事业单位价格监测采集27项,每月按20日最新时点价格采集报送报表,当年累计监测公用事业单位价格324条。3.做好价格监测数据的上报审核工作。在农贸市场、超市确定统一采价时间段,固定的采价点,专人负责采价,并严格要求各采价员报送数据时,坚持做到不错报、不漏报,中心主管人员每周不少一次到各监测点核实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五、扶贫帮扶工作一年来,我中心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乡镇的安排,在扶贫工作中,强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包扶干部入户调研走访,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帮扶计划,积极参与村上各种活动,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及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断提高并实现脱贫户产业建设全覆盖;积极为村上的旅游业建设做好工作。六、存在的问题与2026年的工作打算全年来,我中心虽然开展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现有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学历偏低,业务熟悉程度不够,不能及时熟练的开展工作;在“三涉一调”工作的开展中,工作人员大都缺乏价格纠纷调解相关专业知识。目前,我中心办公场所小。没有专门的调解场所和档案室;没有调解工作所需的录音录像设备,致使工作的开展相对困难。针对上述问题,在2026年的工作中,我中心将做好以下工作:1、继续宣传落实好价格认定规定、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和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提高社会知晓度,扩大影响力;熟练掌握办案业务平台的应用,打造出高素质高效率的价格认定队伍。2、不断完善价格认定系统,多与同行单位及提出机关联系、沟通,听取意见及建议,更好的服务和改善民生;加强典型案例、多发案例的研究,总结经验,提高效率,防范风险,不断完善争议调解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3、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宣传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与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争取在更多易产生价格争议的地方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不断完善调解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4、严格执行价格监测工作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做好采价工作。不定期巡查价格监测点价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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