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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6-04-01 15:41
单位名称 绥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执法职能;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火箭渠58号
法定代表人 霍棠
开办资金 4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7万元 17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2025年。变更法定代表人李绥峰为霍棠。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聚焦主责主业、执法监管成效显著。全年聚焦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执法、农机执法等重点领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检查各类经营企业(门店、场所)205家次,出动执法车辆123车次,人员312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7起,罚没款共计10375元。1、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在春季“绿剑护农安”“农资打假”“农业农村部抽检不合格农药产品大排查”等专项执法行动中,针对种子经营备案(玉米种子未审先推)、转基因种子、农药隐性添加和成分不达标、农资标识标签、制假售假、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开展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及在售种子、农药质量抽检工作,维护农资市场稳定、严把农资质量关;同时加大对农资“忽悠团”的排查力度,严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共开展专项检查4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门店、场所)82家次,抽样送检种子12个、农药4个(送检样品全部合格),督促经营门店返厂临期种子农药约220袋(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全部整改完成),立案查处经营的种子、饲料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各1起、经营劣农药1起。2、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秩序,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将常态化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辖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门店)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不按规定使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和管理兽用处方药,以及不开具兽医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等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假劣兽药饲料等非法添加物专项治理行动,检查是否存在将兽用抗菌药等兽用化学药品包装成饲料产品销售、商品饲料中违规添加药物等典型问题,纠治可饲用天然植物产品标注预防治疗动物疾病功效,甚至以兽用中药名义销售等突出问题。同时加大抽样送检力度,抽检兽药产品6批次、饲料产品4批次(检出不合格兽药2批次,已立案处罚1起,不符合立案条件1起,不合格产品全部没收待处理)。全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5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经营劣兽药2起、未开具兽医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1起。3、强化投入品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聚焦绥德山地苹果、崔家湾沙地红薯等特色产业,开展产地用药监管、农残监督抽检、农药废弃物处置等工作,助力特色产业更远发展;同时加强对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种植大户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农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制度及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使用,监督抽检严格规范,全面复盖主要农产品品类,严防农药残留,确保从源头把控好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指导检查种植企业(大户)户22户次,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15份,监督抽检农产品50个(监测参数72项,送检样品全部合格),立案查处在农产品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案件1起。4、筑牢全程防线,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从养殖到屠宰环节全链条监管: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养殖档案、兽药休药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纠治“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用药问题,发放禁止使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名录35份。严格生猪调运监管:蹲守检查生猪运输车辆122车次。落实定点屠宰制度,狠抓屠宰环节监管:加强对2个定点屠宰企业检疫检验记录、屠宰设备的运行状态,生产环境消毒及无害化处理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屠宰活动依法依规进行;深入各乡镇,向各类肉食经营门店送达《打击畜禽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告知书》,提醒法律禁止及违法后果,严禁私屠乱宰。开展畜产品兽药残留监督抽检,送检样品12份(全部合格)。5、加强执法巡查,严防违法捕捞活动。黄河禁渔期间,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按照部、省、市禁渔期渔政执法工作要求,联合绥德县公安局多平台多渠道发布《绥德县2025年禁渔公告》;同时不定期在黄河干流绥德段及所属重要支流开展巡查,严打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活动。禁渔期后开展常态化巡查。全年共开展执法巡查检查7次。6、强化农机执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春耕秋收期间,为保障农机安全,执法人员深入农机合作社,重点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农机依法注册登记情况、雇用驾驶员驾驶证持有情况及安全操作培训情况;同农机合作社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落实各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农机作业现场,重点检查跨区域作业备案情况、驾驶员持证情况、农机号牌悬挂情况及是否有违规操作等。共检查农机合作社6家,作业现场6个,下达改正通知书1份。二、畅通衔接协作,执法效能稳步提升。1、执法与服务并重,将普法宣传、服务指导融入执法全过程。2025年召开了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春耕生产安全”为主题的全县农资规范经营培训会,共培训经营主体53户,系统解读了农资经营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剖析了经营中的常见问题及违法后果,进一步强化了经营主体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对失信经营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并协助信用修复,维护市场主体权益。2、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放心农资下乡”、“科技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从农民群众切实利益出发,通过现场咨询讲解、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图册等方式,广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和农资选购、农业生产安全注意事项讲解,增强农户防范意识和辨假维权能力。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全年共接到管辖范围内群众直接举报投诉8件,涉及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动物防疫、动物诊疗等方面,均已妥善办理。三、严格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2025年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文明执法,防止趋利性执法,违规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执法过程全记录,执法案件均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审批制度,确保执法决策合法合规。全年开展全面自查2次,整改问题2条,2025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零发生”。四、强化执法水平建设,执法能力显著提升。1、2025年,完成了询问室、听证室、档案室、物证保管室、执法办案室、执法装备室等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了执法办案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各类学习机会,组织执法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纪党规学习,加强执法能力培训。2025年共组织参加农业农村部执法能力培训1人次、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绿剑讲坛》农业行政执法网络培训32人次、榆林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能力培训4人次、县司法局行政执法能力培训16人次、大队不定期政治理论及业务水平学习52人次,全面提升了执法办案能力及案卷质量。参加2025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比赛并获三等奖,参加榆林市2025年案卷评查并获优秀案卷1宗。2、2025年,大队以“执法为民、公正廉洁”为宗旨,切实保障了辖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2026年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更高标准推进执法能力建设,保持打击涉农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服务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将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聚焦种子、农药、兽药等重点产品的销售、使用环节,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监管力度,强化信用联合惩治,确保质量安全;二是重点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种、养企业全过程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使用违禁药物及药残,确保初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继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制作学法用法示范户小视频,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四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农机及黄河禁渔期渔政执法等监督管理工作;五是完成市、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获2025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三等奖。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