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绥德县河库服务站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河湖长制,河沟道、水库、渠道、水库移民等工作;岸线开发利用保护,河道采砂,涉河工程建设,河库保护治理规划,涉河库技术服务及防洪评价等工作。 | |
| 住所 | 榆林市绥德县辛店乡辛店村朝阳路33号 | |
| 法定代表人 | 白亚强 | |
| 开办资金 | 15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绥德县水利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2680.02万元 | 3286.59万元 | |
| 网上名称 | 绥德县河库服务站.公益 | 从业人数 90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12月进行了法人变更,由刘胜龙变更为白亚强,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水利局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保安全、优生态、惠民生、强基础”的核心目标,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一、开展业务情况(一)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印发了《绥德县“亮剑护河2025”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全县河道两岸白色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方案》等文件,护航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设立县级河湖长10名、镇级河湖长30名,村级河长262名,县级河长累计巡河46次,镇级河长巡河360余次,村级河长巡河12576次,巡河护河员巡河2000次。三是坚持每周进行巡查督导2次;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批示2次;召开县级河湖长制会议3次,镇级河长制会议16次;四是悬挂条幅14条,参与各类宣传活动6场;发放河道保护法及倡议书等3000余份,发放、张贴“黄河保护法”和“防溺水”宣传海报、画册500余张。(二)清“四乱”工作情况1.常态化河湖“清四乱”巡查累计62次,出动巡河17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1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2480公里,汛期防溺水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共新增隐患5处,溺水安全隐患均已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市防溺水专班办发现问题8处,均已完成整改工作并销号。2.河道巡查发现“四乱”行为45起,下发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依法立案水事违法案件1起,下发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1份,现已结案。对各相关单位下发河长制办公室履职提示通知单43份、河长制办公室交办通知单9份,处理网络舆论问题4处,涉及6条河流,8个乡镇,41个行政村,已整改25处。共收到检察建议书2份,已完成整改。收到《榆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第四季度警示片披露问题清单》涉及绥德3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收到《榆林市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下发问题涉及绥德10处,经逐一核查,并进行清理,现已完成销号6处,已上传资料待销号4处。2025年收到水利部河湖遥感图斑涉及绥德县21处,现已完成销号5处,7处待市级审核,遥感图斑回头看涉及绥德306处,完成销号125处逐一核查。(三)灌渠工作1.灌区工作:一是年初制定了春灌渠道运行(时间表)及维修养护计划;二是排查处理各渠道存在的隐患及其他问题,保证了各渠道、泵站启动通水运行。完成绥德县石家湾镇叶家坪村段暗洞清理工程、绥德县薛家峁镇抗旱设备采购、绥德县国营灌区维修养护工程、(二定渠)名州镇强家砭段暗洞清淤工程、织女渠麻地沟村段渠道水毁维修工程、跃进渠渠道维修与运行维护、2025年春灌渠道清淤与维修养护工程、绥德县二定渠暗洞出口退水闸工程、二定渠灌溉水水质检测和评价工作、跃进渠取水许可证办理。共投资67.64万元;织女渠节水改造项目已完成设计,概算投资792.28万元,二定渠引水闸门维修项目,概算投资180.61万元项目正在申报中。2.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建立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完成农业水价改革内业资料,通过了市级农业水价改革验收。中型灌区斗口计量设备的安装,跃进渠斗口计量设备的设计,启动了农业水费收缴工作。(四)水库及水库移民管理情况1.刘家坪水库技术服务工作。根据刘家坪水库管理单位的变更,落实了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水库防汛技术责任人和水库巡查责任人,明确了水库三个责任人各项岗位职责,完成县网络平台公示和现场公示牌更换;协助各级新任防汛责任人完成水库防汛知识的培训工作。完成刘家坪水库大坝维修养护工程的实施和库区安全围网的维护工作及水库大坝定期巡查工作。2.防汛抢险演练工作。完成了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汛期运用调度方案的修订工作,并协调管理单位完成水库抢险物资储备、成立刘家坪水库应急抢险队,开展刘家坪水库应急抢险演练一次,河道及山洪沟应急抢险演练一次。3.加强政策扶持兑现工作。按政策,于3月28日将水库移民直补资金0.42万元发放至移民户主一卡通账户,结余0.42万元交县财政国库。完成了编制2024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报告、绥德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20年总结报告和资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完成2025年度水库移民项目资金11.3万元实施计划。(五)工程建设方面2025年新建项目6项,续建项目7项,已完工12项。累计完成投资3785.70万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推行“智慧管护”模式,建成河库智能监测平台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精准排查偏远河段隐蔽性“四乱”线索,监管效能较传统模式提升60%以上。创新河道砂石采运“一码通用、一码溯源”管理,落实采砂四个责任人,明确采砂三个包抓,实行采砂八个统一,从源头规范采砂行为;绥德县河湖数字生态振兴平台覆盖了县域内5条5级以上的河流和水利部名录内的其他11条河,共涉及两部分的内容,一是河道水文监测系统,二是河道生态保护监控系统。视频监控、水文监测、水位流量遥感等数据,实现重点河段、水库实时动态监控与预警,提升管护效率和应急响应能力。(二)聚焦生态,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推进生态修复工程:以无定河、大理河“双河”治理为核心,创新实施“生态护岸+爬藤植被”组合修复模式,打通“水—滩—岸—陆”生态通道,实施河道清淤疏浚13.4公里,建设生态护岸12.24公里,种植水生植物301900平方米,修复湿地425.85亩,有效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和岸线生态功能,实现防洪能力与生态颜值双向提升。三、存在的问题(一)巡查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由于人员配置不足且工作量大,现有巡查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难以处理复杂的河道问题。(二)执法力度不足:河道巡查涉及多个部门,如环保、城管等,部门间协调不充分导致问题处理不及时。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于巡查人员没有执法证件,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三)河湖管理的精细化、智慧化程度仍有提升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与协同共治机制需进一步深化。部分早期建设的水利工程设施老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不高,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压力较大。四、改进措施(一)劝导、制止破坏水环境的行为,收集群众意见及反映问题;在做好日常巡河工作的同时,协调群众与区域河长的良性互动沟通,协助涉及乡镇河长办解决问题。(二)恳请上级加大调研力度,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维护河湖基本生态功能,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三)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增强群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强全民保护河湖意识,共同打造河畅、水清、岸绿的无违河湖。利用村级河长在各村的威望和影响力,向群众广泛宣传治河政策,正向引导,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河湖保护的意识。五、下一步打算1.推进支部建设规范性。以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引,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为单位业务工作提供坚强保障。2.建立河道长效巡查机制。年初制定详细的河道巡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巡查与执法的联动机制。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定期召开巡查工作总结会议,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巡查工作流程。3.全面规范工程管理。完成尾留工程建设进度、支付、决算审计及验收等工作,推进2025年储备项目前期工作,逐个项目进行分析研判,建立项目台账,明确工作节点,严格技术标准,实行清单式管理,保障工程发挥应有效益。4.纵深推进河湖长制与幸福河湖建设。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和考核制度,对问题清单进行滚动、销号管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部省市县巡查督导发现的问题,采用县河湖长制“一令一巡三函四单两报告”工作制度和“河长令”的方式下达问题清单,县河长办、检察院、纪委监委跟踪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请县纪委监委予以追责问责。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