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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01 14:43
单位名称 永寿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电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电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制定电商产业政策、优化环境;培育引进电商企业,推动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建立保障机制,规范行业监管;贯彻执行国关于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
住所 永寿县兴寿路安居小区2号楼10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 王瑞娟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人民政府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8万元 6.8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我中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1.拓展多元渠道,产销衔接高效畅通。立足“线上+线下”双轮驱动,紧扣节庆节点与产业特色,组织本地电商企业、合作社及网络主播积极参与“咸阳年货节”、“永寿网上年货节”、“2025永寿县槐花旅游文化消费季”、“供销大集”“农民丰收节”、“2025‘丝路云品’电商月暨‘双十一、双十二’网络促销活动”等线上线下展销促销活动7场(次)。通过“线下体验+线上直播”模式,联动网络主播开展现场带货,搭建农户与消费者直接交易平台,吸引超数万人次参与,有效激活县域消费市场,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了农产品销售和产业发展。同时,积极探索“电商+文旅”模式,“跟着电商逛永寿”积极拍摄永寿三条精品旅游路线宣传视频,大力宣传推广永寿旅游形象,吸引客流,带动消费。2.强化品牌宣传,产品影响力显著提升。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组织党员干部与网络主播深入田间地头、生产车间,挖掘产品内涵,拍摄制作《我为永寿农特产品代言》短视频190期,其中48期助农宣传视频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邀请耿翔、李春光、王芳闻、范墩子等永寿籍在外文化名人走进家乡农业产业示范园,亲身感受家乡农业发展成果,并以其影响力和文化视角为永寿农产品代言,有效提升了农产品的文化内涵。同时,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合作社及网络达人运用自己微信、抖音、快手、视频号等平台发布宣传短视频800余条,开展直播568场(次)。此外,中国经济周刊官网、《咸阳日报》要闻版、市商务局官网及《永寿新闻》等,先后多次对我县电商发展赋能“乡村振兴”成效与工作动态进行了报道。通过系列宣传推广,显著提升了永寿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效带动了线上销售,助力企业品牌建设与市场拓展。3.优化服务保障,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建立企业“一对一”包抓服务责任清单,深入快递物流企业、农产品企业及合作社走访调研,及时解决企业在产品销售、物流运输、人才培育等方面的难题。加强与物流企业合作,推动降低农产品寄递成本,提升物流配送效率。线上线下举办各类电商培训,其中线上12期、线下5期,为企业和从业者提供技能提升与政策解读服务,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与竞争力,营造了良好的电商发展环境。二、存在问题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仍显不足,市场竞争力有待加强;二是电商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从业人员整体技能需提升。三、2026年工作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1.持续深化产销对接。整合本地电商企业、合作社以及线下实体商业的资源,通过举办“年货节”、“农民丰收节”、“双十一”、“双十二”等购物节活动,以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推动本地农特产品的销售。2.加强品牌宣传推广。一是继续深挖“槐乡永寿”区域公共品牌内涵,重点突出“寿”文化与农耕文化相融合,融入产品设计与营销,提升品牌差异化竞争力。二是鼓励企业打造“爆品”矩阵,聚焦槐花蜜、苹果、中药材等优势产品,集中资源打造1-2个全国性“网红爆品”。三是加大“永寿电商”官方账号(抖音、视频号等)运营管理,内容聚焦永寿产业发展故事、好物推介,加强与其他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3.强化人才培育。开展“定制化培训”,重点提升直播运营、供应链管理技能,结合“槐乡英才”电商人才库,培育核心主播达人10名以上。4.推动产业融合。推动“电商+X”融合发展,新增电商主体10家以上。结合永寿生态、文旅资源,开发文创产品,通过视频推广旅游路线,带动旅游消费增长。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