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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永寿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6-04-01 14:42
单位名称
永寿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农村公路路政、超限运输治理及交通建设项目质量领域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住所
永寿县西兰大街北段12号
法定代表人
唐长青
开办资金
10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交通运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61万元
33.56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强化全链条监管,构建长效治理机制。一是做好治超治限源头工作,强化货运源头企业治超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持续深入辖区货运源头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宣传治超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要求货运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自觉做到规范装载、合法运输,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查处超限配载企业4家,罚款5万元。二是为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正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清理整顿;联合运管所对全县的汽修门店进行检查,对一些环境卫生脏乱差、手续不齐全、违规作业的门店下发责令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强化客运监管。派驻执法人员入驻汽车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规定。定期不定期深入客运企业、出租车公司对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GPS监管工作不够重视等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四是针对维修企业的危废间设立、废油存放、废机油回收处理、危废台账建立等事项开展常态化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二、重拳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队联合县交警大队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在客运站、城区重点路段及“黑车”集中聚集点严查非法营运及电动三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车辆严厉打击;按照畅通正规运输渠道、打击非法营运渠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坚持执法与服务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讲“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群众选择合法方式出行。活动中,共召开联席会议4次,联合执法15余次,出动执法车辆50余辆次。通过集中整治,有力地震慑了非法营运经营者,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聚焦重点领域管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一是加强营运车辆技术安全监管。定期对运输企业所有客运车辆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设备齐全,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加强客运车辆二级维护,及时督促各客运企业对所有运营班车进行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是抓实重点领域源头监管。盯紧班线客运、农村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领域,督促企业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从源头上加强安全防范。紧盯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车辆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等规定,严禁“三品”进站上车,消除安全隐患。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紧扣执法队伍建设需求,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实施“线上+线下”培训模式,进行线下业务培训10余次。依托线上学习平台,推送最新法规解读、执法风险防控等课程,实现常态化学习。推动执法人员办案效率提升20%,有效提升了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五、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确保执法公正规范,大队着重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成立评查小组,依据统一评查标准,对2025年30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关键环节。截至目前,暂未发现重大问题,案卷整体质量良好。同时,市司法局对我大队案卷进行了评查,抽取案卷3份,并对案卷制作给予好的评价。针对自查和被查暴露的一些细微瑕疵,及时反馈给执法人员并督促整改,确保每份案卷经得起检验,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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