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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挂以工代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01 14:42
单位名称 绥德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挂以工代赈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制定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服务;做好以工代赈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
住所 绥德县人民政府前三楼
法定代表人 王永利
开办资金 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76万元 269.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现将绥德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具体业务积极主动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为切实加强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和重点项目“四个一批”各项工作,配合县政府成立重点项目“四个一批”工作专班。协调审批要素工作专班继续实行联合审批、集中审批,对照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清单,狠抓服务保障,强化指导,主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一站式”式服务,采取“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压缩时限、承诺办理”等方式,加快2025年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继续实行重点建设项目“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重点项目督查专班定期、不定期督导重点项目开(复)工情况、工程建设形象进度、完成投资情况、投资入库入统和相关手续办理等情况,了解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或需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对开工项目进行定期督查、调度和“回头看”,确保真开实开、扎实推进。结合全县重点项目智慧监管平台运用,对严重影响重点项目建设、重点项目推进严重滞后的部门单位下达督办函,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挂牌督办事项实行台账化管理。(二)积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目标,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三)规范项目管理工作。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榆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意见的通知》、《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和管理。(四)2026年重点项目编制情况。市级重点项目编制情况:我县共申报2026年市级重点项目9个,总投资24.9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39亿元。其中续建项目6个(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民兵训练基地、薛家峁至裴家峁三级公路改建工程、顺鹏同联新建存栏6000头能繁母猪扩繁场、国家能源国电电力新能源公司绥德10万千瓦风电、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总投资19.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69亿元。新建项目3个(文旅大厦、殡仪馆、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总投资5.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7亿元。后备项目1个(绥德汽贸仓储物流集散中心一期),总投资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亿元。县级重点项目编制情况:2026年,全县计划安排新续建重点项目62个,总投资88.1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3.8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8个,总投资52.1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4.92亿元。新建项目44个,总投资36.0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95亿元。前期项目65个,总投资78.45亿元。62个重点建设项目中:产业类项目17个,占项目总数的27.41%。社会(民间)投资类项目14个,占项目总数的22.58%。基础设施类项目33个,占项目总数的53.23%。社会民生类项目5个,占项目总数的8.06%。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重点项目完成情况。2025年我县承担市级重点项目10个,总投资2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34亿元。截至年底,10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复工建设,开复工率100%。完成投资14.93亿元,完成年度投资任务104.04%。2025年全县共安排新续建重点项目57个,总投资56.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8.56亿元。截至年底,全县57个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开复工建设,重点项目开复工率100%。完成投资27.2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任务70.74%。上郡三路提升改造工程、上郡北街提升改造工程、千村光伏、县域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苹果原浆及NFC果汁生产线、年产600万个土特产品新型文旅包装加工生产线等28个重点项目建成完工。(二)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2025年下达我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216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52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73万元,市级以工代赈资金370万元),共实施项目21个(实施中央预算内项目3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1个,市级以工代赈项目17个),截至年底,21个以工代赈项目已全部完工。(三)招投标工作情况。2024年共完成公开招标26个,共46个标段,中标价6.5亿元;完成竞争性磋商212个,共217个标段,中标价2.58亿元;完成备案1225个,合同价3.15亿元。在此基础上,配合县委、县政府完成了全市重点项目观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三、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投资普遍存在资金短缺。无定河大理河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完全中学教学楼、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改建、薛家峁至裴家峁三级公路改建工程等重点项目普遍存在资金短缺,制约重点项目按期完工。二是民间投资融资难,用地要素保障制度体系欠缺。木雕木材加工项目、苹果原浆及NFC果汁生产线等社会投资项目,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政府没有储备足够的建设用地,部分项目存在“落地难”的问题,民兵训练基地、汽贸仓储物流集散中心一期受用地要素制约推进缓慢。三是个别项目责任单位仍然对重点项目建设和谋划储备重视不够。个别项目单位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滞后,争资引资主动性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部分项目单位项目策划储备积极性不高,随意性大,对谋划储备项目前期调研和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储备数量严重不足、质量不高,项目申报中省市专项资金难以过审,错过争资争项的黄金时间和机会,争资争项命中率低。改进措施一是配合县委、县政府继续实行重点建设项目“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配合重点项目督查专班定期、不定期督导重点项目开(复)工情况、工程建设形象进度、完成投资情况、投资入库入统和相关手续办理等情况,了解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或需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对开工项目进行定期督查、调度和“回头看”,确保真开实开、扎实推进。二是对严重影响重点项目建设、重点项目推进严重滞后的部门单位下达督办函,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挂牌督办事项实行台账化管理。三是结合实际常态化督促各相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项目成熟一批、开工一批,能开全开、应开尽开,推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配合搞好重点项目综合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配合搞好2026年全市重点项目观摩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三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目标,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四是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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