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金融行为,督促相关行业协会自律管理。 | |
| 住所 | 绥德县名州镇龙湾千狮路8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李三林 | |
| 开办资金 | 7.86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中共绥德县委办公室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2.56万元 | 2.01万元 | |
| 网上名称 | 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3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县委金融委员会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以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为工作主线,逐步完善金融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全县打好“八场硬仗”,做好“20件大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一、2025年全县金融工作总体情况(一)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2025年,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金融杠杆撬动作用,切实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有效满足市场主体融资需求,逐步扩大贷款投放规模,有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1—10月份,全县累计投放各项贷款59.38亿元,其中:累计投放中小企业贷款5.16亿元。截至10月末,全县各项存款余额238.74亿元,同比增长8.57%;各项贷款余额89.53亿元,同比增长7.02%;存贷比37.5%。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4亿元,同比增长5.47%,加权平均利率4.06%。融资担保机构在担贷款75笔10060.96万元,融资担保放大1.96倍。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9%(前三季度),居南六县第一。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印发《绥德县2025年金融工作要点》、《中共绥德县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优化金融机构布局加强金融要素保障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确定全县金融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落实金融信贷政策,全力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保持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贷款平稳有序。二是畅通融资渠道。组织召开2025年政银企座谈会,搭建银企沟通交流平台,制定印发“绥德县支持中小微企业金融政策清单”、“政府部门涉企优惠政策清单”和“绥德县民营企业问题及建议清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4家银行与8家企业签订7450万元贷款协议。研究制定《绥德县2025年系统化常态化开展产融对接方案》,梳理全县重点企业和“十大产业链”关联企业名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产融对接活动,力争促成更多的融资成果。三是加大政策宣传。今年以来,累计组织金融机构参与7次宣传活动,举办以“落实金融信贷政策、推广政策农业保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筑牢金融安全防线”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提升市场主体对金融信贷政策的知晓率,引导市场主体科学、理性融资。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开展“百家金融机构进百家社区”宣传活动,累计开展线下宣传活动34场次,线上推送风险提示8万余条,发放手册、折页等资料5万份,覆盖居民20万人次,提高全县居民群众对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二)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一是持续开展银行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建立大额不良资产风险监测预警和督导处置机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及金融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研判阶段金融工作态势,夯实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企业主管部门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职责,妥善化解潜在金融风险,维护全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截至2025年10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53亿元,不良率1.7%,较年初下降0.17%;其中:绥德农商银行不良贷款1.47亿元,不良率3.52%,较年初下0.17%,央行风险评级6级。全县正常类贷款稳步增长,关注类和不良类资产无明显变化,未出现大额不良资产引发的风险隐患,未发生涉众涉稳风险事件,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健康稳定,二是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市场经营主体,清理在名称及经营范围中包含金融字样的非持牌企业。加快监管名单内不合规机构清零,完成绥德县鑫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资格注销资料审核及报送工作。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年度审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督促小额贷款公司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原则,采用市场化、法制化措施,积极化解处置不良贷款。三是协调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县处非办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养老领域非法金融活动打击整治,切实做好监测排查、案件处置、宣传教育、信访维稳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3起非法集资案件已化解9起,存量案件4起,其中:刑事立案1起,行政监管3起;已挽回经济损失5.63亿元,占总集资额14.07亿元的40%。除上述案件外,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线索,处非维稳形势稳定向好。组织开展2025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活动,督促指导县处非办、各金融机构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采取现场宣传、媒体宣传、“七进”活动、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金融知识及典型案例,揭示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特征,提升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三)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组织召开金融帮扶成效推进会和金融工作联席会,安排布置2025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任务,夯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加强督导调研,持续推动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高质量开展。截至2025年12月5日,在巩衔期内,全县累计投放小额信贷9655户46305万元,累计获贷率36.5%;当年新增贷款626户3679万元;贷款余额2707户14340万元,余额户数占比10.3%;逾期贷款85万元,逾期率0.59%,符合将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的考核指标。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金融服务业增加值方面。市场主体扩大经营意愿不强,融资需求不旺,全县信贷规模难以逐年攀升,再加之受利差收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盈利能力有所减弱,两项收入(利息净收入、佣金及手续费净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会出现负增长现象。(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绥德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占比、关注类贷款余额及占比压降难度较大,化解处置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依赖于贷款盘活,司法手段清收化解不良贷款仍未成为风险处置主要手段。三、2026年工作计划(一)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充分发挥银行与企业的沟通桥梁作用,积极回应企业融资、担保等需求,通过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银企对接沙龙等活动,搭建银企沟通交流平台,推动企业与银行达成合作意向。同时,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产融对接活动,增进银企互信,力争实现更多融资成果,扩大全县贷款投放规模,努力提高金融业增加值增幅。(二)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按季召开金融工作例会,协同金融监管部门,督促、指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金融要素保障,全力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分析研判阶段金融工作态势,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金融风险。严格执行大额不良资产风险监测预警和督导处置机制及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金融机构风险状况,提升防范化解金融机构风险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严防金融机构“爆雷”。充分发挥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平台,收集处置反馈问题,确保非法金融活动预防在先,打击精准,处置有效。严格落实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运行。(三)有效提升金融帮扶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中、省、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精神,夯实金融帮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在需求摸排、贷款投放、风险防范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解决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帮助脱贫人口增收致富。同时,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信贷资金重点投向“三农”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涉农贷款增量、涉农不良贷款、信用评定户数占比三项指标达到省市考核要求,为全县实现乡村振兴贡献金融力量。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