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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文化馆
永寿县文化馆
发布时间:
2026-04-01 11:54
单位名称
永寿县文化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艺宣传<书刊借阅·影片和幻灯放映·板报制展>、文艺活动组织:<文艺演出组织·美术摄影展览>、文艺创作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队>管理、业余文艺创作组织、村级文化室业务指导、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艺作品出版、开展文化交流、大众科普资料编辑、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相关文化产业经营)
住所
县城北街8号
法定代表人
董小骥
开办资金
29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文体事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0万元
189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文化馆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节庆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一年来,文化馆积极参与了永寿县2025年春节联欢晚会、秦腔传统戏曲群众演唱会、少儿艺术展演、庆元宵综艺演出、咸阳市五送六进庆“八一”等相关活动,举办了“春满槐乡幸福永寿”2025年庆新春第十四届群众锣鼓展演,“丰庆金秋·喜迎国庆”锣鼓展演、“庆国庆·迎中秋”——毛泽东《沁园春·雪》书法作品专题展览以及元旦、“五一”书画摄影展、“秦声暖重九·文化颂夕阳”敬老爱老戏曲惠民演出、义送福寿书画等活动,活跃了节日氛围,为各项文化活动起到了龙头带动作用。(二)品牌文化活动发挥引领效应。围绕县域文化特色,将品牌文化作为群众文化活动载体,进一步提质增效、示范引领,让品牌文化成为繁荣群众文化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我们持续开办以书法、国画以及合唱为内容的中青年文化夜校并再获好评;连续第八年举办广受欢迎的暑期少儿艺术公益培训班,开设的舞蹈、绘画、书法、演讲与口才等课程,报名即火热,开班即爆满;举办的“槐乡有约·清凉一夏”永寿县2025年“村歌”大赛,为槐乡群众展示自我提供了舞台;文化馆服务宣传周系列活动使更多人走近了文化馆。(三)全民艺术普及不断推进。开展了“3·5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暨省级非遗项目监军战鼓培训活动;组织了“春满槐乡幸福永寿”——2025年迎春送福义写春联活动,现场共创作了春联近千幅;选派专业人员先后外出参加了2025年全市群众文艺骨干舞蹈培训班、靖江业务交流、全省非遗骨干培训班等各类专题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四)非遗保护颇有成效。举办了“传艺传心传薪火见人见物见生活”2025年永寿县“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庆华诞·传文脉”非遗馆寻根之旅等活动,展示了永寿非遗文化的独特魅力;参与了“山南水北·咸阳很美”咸阳非遗2025年“馆长说非遗”第二期直播及“云游咸阳年非遗焕新光”2025年视频直播家乡年(永寿站)活动,宣传展示了非遗项目,促进了非遗产品销售;新一轮县级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永寿彩绘泥塑》等5个项目申报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永寿羊肉泡制作技艺》《穿罗绣》成功申报为第八批省级非遗项目名录。宋阿利在咸阳市2025年文化艺术季“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剪纸创作大赛中荣获二等奖;王海蓉、张永龙、宋阿利荣获2025年“咸阳市乡村工匠名师”荣誉称号;张水泉荣获2025年“咸阳市乡村工匠名师”和“陕西省乡村工匠名师”荣誉称号。(五)数字文化建设进程加快。充分发挥“互联网+”效应,完善和充实文化馆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制作文化资源及各类文化信息,链接国家公共文化云等平台,群众通过浏览微信公众服务平台鉴赏文化艺术作品、学习政策法规、传递文化信息、聆听理论讲堂等,实现文化资源共享。(六)文化交流深入开展。永寿剪纸、穿罗绣亮相泰州、闪耀“苏超”,永寿沙棘醋参加2025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参加咸阳市2025年文化艺术季“活力绽放舞动咸阳”广场舞大赛并荣获二等奖,接待了淳化县文化馆来馆交流活动,迎接了江苏靖江、西北大学师生研学活动、县党校集中培训学员来馆参观交流活动,积极为县内相关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的文化艺术及研学活动、文艺社团建设提供指导,在场所使用方面提供便利。(七)不遗余力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场馆,进一步开展免费开放工作,丰富开放时间、内容、形式等,让文化馆切实成为群众丰富文化生活的场所,全年文化馆群艺楼各厅室开放举办活动百余场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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