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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财政监督检查所

发布时间: 2026-04-01 11:49
单位名称 永寿县财政监督检查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监督检查国家财经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县本级各职能部门、县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内部贯彻执行财经纪律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住所 永寿县新永路5号
法定代表人 马鹏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9万元 31.9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财政监督检查所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股所长为成员的会计评估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督检查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对检查工作的重点范围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并将群众关注的领域和行业、行政事业单位确定为重点检查单位。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组织全体参检人员认真学习了《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常见财务违纪问题及检查的方法》等法规文件,并印发了《永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永财监督〔2025〕6号),下发到各单位,并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为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依据检查要求,我们认真研究确定了永寿县城市执法管理大队、永寿县妇女联合会、永寿县兴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3个被检查单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