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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永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6-04-01 11:48
单位名称
永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防治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理
住所
永寿县县城西街13号
法定代表人
王军昌
开办资金
3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5.5万元
44.5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产地检疫。严格落实“凭证出栏、到场到户”检疫制度,2025年全县产地检疫生猪471722头;仔猪625921头;肉鸡1121440羽;蛋鸡4590羽;肉牛528头;山羊295只;出具动物检疫票证5230份(其中A证138份,B证5092份);“瘦肉精”抽检21953头份,均为阴性。全县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动物检疫申报受理单》出具率100%,受理率100%,畜禽产地检疫率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合乡镇、村级防疫员构建覆盖全县的收集网络,实现病死畜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现已在永平镇前进村等生猪养殖小区投放收储冷库11个,截止目前累计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9719头。畜禽调运监管。严格落实生猪调运申报、备案制度,加强对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对20辆运输车辆实施动态监管,确保车辆符合防疫要求。强化调运前、中、后全链条管控,严查生猪检疫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调运规定的生猪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联防联控,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监管机制,有效阻断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养殖场监管。加大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包抓镇办的规模养殖场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养殖档案与检疫申报联动机制。2025年累计监管养殖场293场次,发放《永寿县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技术指南》等宣传资料300余份,督促3家设施不完善的养殖场完成整改。私屠滥宰工作。持续保持打击私屠滥宰高压态势,5月份收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私屠滥宰督办函一份,我所立即前往市场进行调查,经核实永寿县永军大肉店确有售卖无两章两证大肉的情况,并且存在私屠滥宰行为。严重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与《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我们立即将调查结果移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同时持续强化市场巡查与联合监管力度,深挖私屠滥宰线索,以“零容忍”态度筑牢肉品安全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兽药监管。不断加强对兽药、饲料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制定了《关于规范畜禽养殖场兽药使用的通知》和《永寿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永农发〔2021〕265号),与县域内6家兽药门店签订了《永寿县兽药经营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和《兽药经营企业承诺书》。要求兽药经营门店严格落实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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