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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01 11:46
单位名称 永寿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决算(结算)审查,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竣工决算、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开展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重点支出项目的专项检查;为财政投资提供信息服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永寿县财政局一楼
法定代表人 张解放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2万元 0.17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聚焦主责主业,评审工作成效丰硕(一)评审任务全面完成,资金节约成效显著全年共完成各类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12个,较2024年增长32%,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多个重点领域。项目送审金额合计6.59亿元,审定金额6.16亿元,审减资金0.43亿元,平均审减率6.59%,有效遏制了资金浪费现象,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评审范围持续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延伸立足财政管理需求,将评审范围从传统预算内投资项目,进一步拓展至专项债券支持项目,扩大了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覆盖面。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道路改造、生态修复、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关切项目纳入重点评审范畴,以专业评审助力政策落地见效。(三)评审质量严格把控,合规性审核全面强化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定额规范,重点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合理性审查。在评审过程中,要求评审中介对工程量核算、材料价格确定、费用计取等关键环节从严把关,通过市场调研、跨部门询价、专家论证等方式,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有效防范了财政资金使用风险。二、深化机制创新,评审效能持续提升(一)流程优化提质增效,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畅通针对重大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创新推行“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并联评审”机制,建立重点项目评审绿色通道,将平均评审时限进一步压缩,压缩率达40%。对急需落地的项目,提前对接项目单位,指导完善评审资料,实现“随到随审、快审快结”,全年通过绿色通道完成12个重点项目评审,确保项目建设“不减速”。(二)协同机制不断健全,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财政评审+行业主管+项目业主+第三方机构”协同评审机制,针对评审中的争议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13次,有效化解图纸错漏、资料缺失、价格争议等难点问题。强化与审计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评审结果共享机制,形成了“评审把关、部门联动、全程监管”的工作格局,有效规范了项目建设管理行为。强化队伍建设,专业能力稳步增强(一)中介机构专业覆盖持续优化立足评审工作专业性需求,对现有中介机构进行梳理,要求组建由经济、财务、工程、法律等多领域专家构成的评审团队,明确团队成员职责分工,建立“专人负责+交叉复核”工作机制,确保评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业务培训精准发力围绕新出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财政投资评审新规及行业前沿技术,组织开展内部培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过程结算评审、风险防控等经验做法。建立知识共享机制,通过内部讲座、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形式,促进专业知识传承,整体评审能力显著提升。(三)廉政建设筑牢防线明确评审工作“十不准”纪律要求。建立评审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项目受理、审核复核、结论出具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留痕,强化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生一起廉政违纪问题,打造了“专业、公正、廉洁”的评审队伍形象。四、正视存在问题,精准把握改进方向(一)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扎实部分项目立项前缺乏深入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存在设计方案不合理、前期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导致评审过程中需反复沟通整改,影响评审效率;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存在漏项、错项、定额套用不当等情况,预算与实际需求偏差较大。(二)评审力量仍显不足随着评审范围不断拓宽、项目数量持续增长,缺少专业评审人员的矛盾日益凸显,尤其在项目评审复核中,具备专业知识结构的人才短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审工作的深度与效率。(三)结果运用机制不够健全部分项目评审结论落实不到位,存在“重评审、轻落实”的现象;评审结果与预算编制、资金拨付、项目考核的衔接不够紧密,刚性约束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二、2026年工作设想(一)聚焦重点领域,提升评审服务精准度围绕2026年区域发展重点,聚焦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领域,提前谋划评审工作,建立重点项目评审台账,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深化项目全生命周期评审,将评审关口进一步前移,从源头控制项目投资,提高项目决策科学性。(二)深化机制创新,提升评审工作效能完善“先评审、后拨款”的刚性约束机制,强化评审结果在资金拨付、项目验收中的运用。优化评审流程,进一步压缩常规项目评审时限,扩大“容缺受理”适用范围;健全跨部门协同评审机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的沟通对接,提升问题解决效率。健全反馈机制,强化评审结果运用建立评审结果跟踪机制,对评审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督促项目单位限期落实,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落实到位。加强评审成果转化,梳理典型案例与共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为政府投资决策、政策制定提供参考;推动评审结果与项目绩效考核挂钩,强化评审刚性约束,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不足。2026年,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持续强化评审职能,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专业能力,为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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