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永寿县> 永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

永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01 11:44
单位名称 永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住所 永寿县药厂路西段体育场对面人社局办公楼内
法定代表人 李彦龙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人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万元 1.13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5年,完成四项变更登记。2025年10月20日名称由“永寿县劳动监察大队”变更为“永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由“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章的行为。”变更为“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住所由“政府院内”变更为“永寿县药厂路西段体育场对面人社局办公楼内”;法定代表人由“王军红”变更为“李彦龙”,均已核准并换领新证。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仲裁中心紧扣民生保障与法治建设核心任务,以提升争议化解质效、维护劳资和谐为目标,扎实推进办案、服务、建设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一)案件办理质效双升,筑牢权益保障防线。2025年,我中心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1件,其中调解结案40件、裁决结案20件,撤诉结案1件。其中追讨工资案件6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案件41件、失业保险3件、工伤经济补偿案件8件、确认劳动关系案件3件,涉案金额190余万元。2025年我中心受理的案件调解结案率66%,达到市局要求的调解率65%以上。2025年为适应广大农民工的维权需求,及时、高效、便捷地处理涉及欠薪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欠薪案件处理效能。我县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按照“快调、快立、快审、快结”原则,根据国家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并抽调3名专职仲裁员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工作。(二)办案质效突破,获当事人认可。聚焦劳动仲裁核心诉求,通过丰富人员队伍建设、多样化调解手段,实现办案时限“再压缩”、调解效能“再提升”、疑难纠纷“全化解”,精准回应当事人诉求,收到群众送来“敬业正直、为民解忧、法律卫士、品德高尚”锦旗,彰显仲裁服务获当事人高度认可。(三)多元解纷发力,有效降低增量。2025年度仲裁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7.8%,是对劳动关系治理“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后端提质”全链条发力的必然结果。通过裁前对来访当事人有效答疑、专线电话“点对点”解惑、经常涉诉企业提供个性化指导,从源头减少争议诱因,大幅减少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量。二、影响劳动关系主要因素及变化情况(一)企业用工稳定性较差,流动性过大。尤其是餐饮等服务类企业,多数是“流水式”职工。出现这些问题,一是社会服务业近年来发展较快,用人需求量增加,出现一定的用人竞争,对于年轻、有一定文化,尤其是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劳动者,能够比较顺利地找到或挑选较理想的工作单位和岗位,随时“跳槽”便成自然;二是出现这种现象的企业,基本上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职工无约束力。(二)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认真履行难。此次调查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较多企业只与少数管理岗位上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与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劳动合同不到位,未能将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及早发现和消除。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设备缺乏,“手长衣袖短”。我县劳动争议仲裁人员3人,要面对全县各类企业、数万劳动者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三、2026年工作谋划(一)加强学习,全面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劳动人事争议法律体系日趋完善。2026年我中心将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职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平时工作中,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案工作程序。按照市局的要求,切实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从案件的登记、受理、审理、结案、归档、规范文书的书写、适用法律条文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市局的要求,规范了程序,提升了案件处理质量。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职能,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社会,积极和法院、司法部门协同办案,多措并举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高质量发展。(三)抓落实管理,持续推进仲裁员联系企业工作。根据市局仲裁员联系(服务)企业要求,我中心将不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坚持广泛动员、自愿申请、择优选拔相结合的原则,遴选出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好、服务意识强、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专兼职仲裁员组成服务(联系)企业志愿者队伍。2026年我中心将安排仲裁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服务(联系)企业进行走访联系。并定期对仲裁员服务(联系)企业志愿活动进行调度,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了解服务(联系)企业对服务的评价以及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确保活动取得应有效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