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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永寿县委员会党校

发布时间: 2026-04-01 11:43
单位名称 中国共产党永寿县委员会党校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承担中函辅导站的教学管理。
住所 永寿县永药路南关巷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华
开办资金 66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永寿县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3万元 438万元
网上名称 中国共产党永寿县委员会党校.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能够严格按照《事业登记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永寿县委党校2025年工作总结2025年,县委党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不断转变作风。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校以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扎实工作,不断转变作风,深入学习教育。活动中,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制度,保证每周有半天时间集中或分散学习。我校集中学习了此项活动规定的必学篇目,还结合党校实际,听取专家讲座2次,收看警示教育片3部,开展对应有深度的专题讨论交流2次。广泛征求意见,落实边查边改。主要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培训需求调研。经整改的事项3条,其他承诺整改事项也已明确整改期限。结合党校实际,积极开展干部培训的自选动作。二是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防线。我校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二十届三中、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支部学习、专题研讨、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我校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校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与各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份,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我校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修订完善《县委党校财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修订完善《县委党校考勤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轮流副校长制度》等5项规章,形成闭环约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