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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建筑行业养老保险统筹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4-01 10:44
单位名称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建筑行业养老保险统筹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建筑业劳保费用统筹管理,保证施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费用来源。配合市统筹办收缴榆横工业区建设工程劳保费用;配合市统筹办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的结算。
住所 陕西省榆林高新区明珠大道与明珠环路交汇处创业大厦1306室
法定代表人 刘占栋
开办资金 539.6万元
经济来源 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 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99.28万元 596.02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建筑行业养老保险统筹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是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行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2025年度,我们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为:一、主要开展工作本年度,我办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紧紧围绕事业单位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以配合市统筹办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结算为核心职责,充分履行管理职能,严格遵守建筑行业劳保费征收管理规定,加强建筑业劳保费用统筹管理,切实保障施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用来源。(一)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的稳定运行和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本年度,我办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对劳保费用管理的全流程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规范。一是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对劳保费用收缴、核算、返还等关键环节进行细化分解,精简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档案管理,按照“一企一档、一项目一档”的原则,对高新区范围内所有缴费项目的审批流程、附件资料、对应票据和年度报表进行全面归档整理,确保资料完整、台账清晰、可追溯可核查。四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劳保费用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是建筑工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资金来源,事关企业平稳运行与职工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劳保统筹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我办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广泛宣传劳保基金征收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扩大政策知晓面。二是在项目规划建设手续办理过程中,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建设单位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读政策要点,耐心解答疑问。切实增强了建设单位缴纳劳保费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劳保统筹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三)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劳保统筹管理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各方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本年度,我办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定期与市统筹办对接,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和工作要求,确保上下步调一致。二是加强与规划、建设、审批等部门的横向协作,在项目审批环节提前介入,做好劳保费用缴纳的提醒和督促工作。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强化部门协同,有效提升了劳保统筹管理工作的整体效能。(四)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我办始终坚持“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办事窗口醒目位置公开办事指南、材料清单和办理时限,让企业群众“一看就懂、一办就成”。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负责全程跟踪、协调办理,避免企业群众多头跑、反复问。三是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定期走访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了解企业在劳保费用缴纳和返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四是优化窗口服务环境,做到着装得体、举止文明、用语规范,热情接待每一位办事人员,耐心讲解政策要求,努力打造服务型部门新形象。(五)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行。劳保费用资金管理是统筹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本年度,我办严格按照《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劳保费用资金的核算、收缴和返还配合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资金台账,对每一笔劳保费用的来源、去向、余额进行详细记录,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缴费资料进行认真核对,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合规。三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资金检查和审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四是认真做好劳保费用返还的核实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时出具核查意见,确保返还资金准确无误拨付到位。通过以上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办圆满完成了2025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高新区建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1.保障了建筑企业稳定运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众多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为给收缴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更好地协助市统筹办进行劳保费用返还拨付工作,我们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对高新区所有缴费项目的缴费审批流程、附件资料、对应票据和年终报表进行归档整理,积极配合市统筹办收缴,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共同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2.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劳保统筹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确保了建筑企业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从源头上保障了建筑工人的养老权益。3.提升了行业规范化水平。通过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我办对高新区近三年来的劳保费用管理资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数字化归档,形成了完整的数据库和信息档案,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撑,也为建筑行业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二)经济效益1、做好返还核实配合工作。本年度按照《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管理实施细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历年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加大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力度,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的劳保统筹工作,为高新区及工业区的建筑企业的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做出了一定贡献,也为全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加强监管,完善机制。严格实行劳保费用“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做好劳保费用资金管理,截止目前,我办收到省统筹办下拨工作经费余额596.54万元。三、目前存在的问题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的通知》精神,自2021年3月15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政策调整后,我办在工作推进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停止收缴后,我办主要职能转变为返还费用的核算核实和档案梳理核查工作。面对职能转变,工作人员在如何更好地服务建筑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方面存在不足,主动服务意识和创新服务方式有待加强。2.行业动态跟踪不够及时。随着政策调整和行业发展,劳保统筹管理领域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我办在及时追踪行业最新动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方面做得不够,对新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有待深化。3.职能定位不够清晰。停止收缴后,我办的职能边界和工作重点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尚未重新明确职能定位,导致在日常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方向不明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高效开展。四、整改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办制定以下整改措施:1.提升服务能力,主动适应职能转变。针对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办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重点围绕返还费用核算、档案核查、政策咨询等内容,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同时,建立企业回访制度,定期走访辖区建筑施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主动提供政策指导和业务帮助,变“被动等待”为“主动服务”。2.加强学习研究,及时掌握行业动态。针对行业动态跟踪不及时的问题,我办将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定期组织学习国家及省市关于建筑业劳保统筹管理的最新政策文件,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3.明确职责边界,理顺工作机制。针对职能定位不清晰的问题,我办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尽快明确停止收缴后我办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与新职能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1年3月15日起,对全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高新区统筹办今后主要工作是负责返还费用的核算核实和梳理档案出具核查意见,我们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建筑行业养老统筹办今后工作职能职责,以便更好开展工作。今后我办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最新行业规范和政策文件,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准确核算核实返还费用和详实出具核查意见,为全市和园区建筑行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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