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榆林市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水保工程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参与水保规划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参与开展水保规划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开展中省市水保重点工程、重点小流域项目前期工作和水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水保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参与无定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 |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富康路福田路41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武斌 | |
| 开办资金 | 630.92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水利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316.66万元 | 309.32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6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我单位紧扣年度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贯穿工作全过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单位各项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开展工作(一)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中省下达我市横山、神木、府谷、定边、靖边5个县市区25个项目区,实施坡改梯面积15.63万亩,总投资3.12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187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9.375亿元。其中下达横山区5个项目区实施坡改梯面积3.125万亩,下达总投资6250万元;下达神木市2个项目区实施坡改梯面积1.25万亩,下达总投资2500万元;下达府谷县4个项目区实施坡改梯面积2.5万亩,下达总投资5000万元;下达定边县9个项目区实施坡改梯面积5.63万亩,下达总投资11250万元;下达靖边县5个项目区实施坡改梯面积3.125万亩,下达总投资6250万元。目前,5个县市区已完成招投标前期工作并全部开工建设,根据国重系统填报进度,全市坡改梯项目形象进度达到95%以上,圆满完成中省下达年度80%的建设进度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2025年度全市坡改梯项目应配套建设补水项目;据统计,2025年实施的坡改梯项目计划实现补水面积2.09万亩,并积极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在符合条件的坡改梯项目区内配套实施高效旱作节水措施2.09万亩,实施旱作集成技术5.33万亩,通过水利与农业的协同配合,可显著提升项目区内耕地抗旱减灾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目前25个项目区的29个补水方案已全部完成技术审查工作,横山区、神木市、靖边县16个补水项目正在批复,预计2月底前完成批复。(二)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25年项目下达我市米脂、佳县、吴堡3县3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9km2,下达中央资金1143万元。目前3县已全部完成,进度100%。(三)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25年项目下达我市横山、清涧、吴堡3县区3条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81km2,下达省级资金831万元;目前3县区已全部完成,进度100%。(四)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划纲要》《两办意见》有关要求,榆林市水利局于2023年7月组织启动榆林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在深入调查分析、广泛听取意见、开展专题研究、反复咨询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榆林市水土保持规划(2025-2035年)》,并于2025年9月9日由市政府批复印发。11县市区规划于12月底前已全部印发。(五)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2025年下达我市无定河横山段盐子沟入河口段、大理河子洲马蹄沟及马岔段3处堤防护岸工程。目前均已开工建设,总体形象进度90%,圆满完成中省下达年度80%的建设进度目标;其中无定河横山段盐子沟入河口段已完成主体工程,大理河子洲马蹄沟及马岔段因占用耕地,待取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后复工建设。同时,我中心积极推进竣工验收工作,已完成无定河绥德县五里店段、米脂县官庄段及大理河绥德县城段竣工验收工作,无定河榆阳区示范段及大理河靖边青阳岔段护岸工程正在推进验收。(六)其他业务工作一是积极协调省水利厅,全力做好省级“十五五”项目“两图一库”储备申报工作。通过深入调研与科学筛选,累计申报入库项目119个,总投资约59.1亿元,为全市“十五五”期间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保障了后续项目的有序实施和高效推进。二是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圆满完成2021—2023年度坡改梯及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共涵盖39个坡改梯项目和8个小流域项目,通过现场核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成效显著,为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我中心迅速组织业务骨干,扎实开展全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方案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科学规划治理措施,旨在推动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为后续项目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目前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水利厅水保移民中心的审核。(七)党建工作完成情况1.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支部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导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创新理论及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2.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锤炼过硬作风。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部署会议,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效避免各种负面言论。加强队伍建设,及时高效为各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提供支撑,舆论热点关切及时到位。取得的主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构建了从峁顶到沟底的综合立体防治体系,项目区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实现协同提升。(一)生态效益方面,通过采取工程措施与林草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使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0.88km²,林草覆盖率显著提高,地表径流得到有效拦蓄,蓄水保土能力大幅增强,年保土量达62.5万t,年蓄水量达468.75万m³,水土流失面积与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与抗干扰能力进一步增强。(二)社会效益方面,通过新修梯田及配套田间道路、灌排设施,将“三跑田”改造为“三保田”,实现了机械化耕作,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可新增基本农田10416.67hm²,可保障粮食安全9.38万人,工程建设期间可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1.9万人。同时,对项目区河流、沟道的有效治理及林草植被建设,切实保障了村庄和农田的防洪安全,减轻了洪涝及地质灾害发生风险,改善了人居环境,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三)经济效益方面,通过新修梯田年可增产粮食约1875万kg,年增加农业总产值约2800万元,项目区人均增加产值312元;通过综合治理减少了下游泥沙淤积,提高了径流调节能力,降低了因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节省了水库清淤及河道疏浚费用,可减少清淤费312.5万元。同时土壤养分得以保持,减少了化肥施用量,节约了农业生产成本。随着小流域生态环境的改善,水土资源承载力显著提升,吸引了社会资本投入,推动了乡村旅游、生态康养等“水保+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了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同时,项目区水土保持功能的持续发挥,为下游提供了优质水源保障,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奠定了基础。通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现了生态、社会与经济效益相互促进、良性循环,有效推动了项目区从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从单一治理向区域综合开发的转变,为区域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因地类原因,规划实施的坡耕地图斑中夹杂零星细碎化林草地,致使工程不能集中连片实施。(二)党建与业务融合深度不足,党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载体不够丰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推动业务发展中的效能未充分发挥。四、整改措施(一)根据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的意见》,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试点推进“碎片化”林草地与耕地置换,优化耕地空间布局,实现集中连片治理。(二)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提升支部工作活力。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打造具有支部特色的党建品牌。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彰显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完成整沟治理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编制和批复工作,按照纳入“十五五”规划任务的30%建设任务实施。(二)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项目计划实施小流域治理面积36km2,具体建设任务以省水利厅下达任务为主。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项目计划实施小流域治理面积57.95km2,具体建设任务以省水利厅下达任务为主。(三)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项目尾流工程,做好收口工作,力争完成全部项目验收工作。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