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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01 09:20
单位名称 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严格执行城镇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业务的经办工作,指导管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工作,医疗保障基金的支付等事务性工作,做好全市医保基金的预算决算、结算清算和报表业务工作。
住所 榆林市高新区建业大道医保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 徐治平
开办资金 66.8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6.83万元 51.23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我单位在市医保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开展工作(一)职工参保及基金征缴。截至12月底,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3.5万人,参保单位1.3万户,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6.55万人,参保单位2059户。基金收入52.82亿元,当期基金支出37.39亿元,当期基金结余15.43亿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征缴收入1.36亿元,支出0.48亿元,当期结余0.88亿元。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0.62亿元,支出0.25亿元,当期结余0.37亿元。居民参保及基金征缴。截至6月底,2025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共参保294.6万人(2024年度城乡居民共参保299.4万人),续保率为98.4%,筹资标准为每人107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截至1月20日,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288.5万人,参保进度为97.9%以上。筹资标准为每人110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截至12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收入32.67亿元,当期支出31.99亿元,当期结余0.68亿元,累计结余36.71亿元。企业离休干部参保及基金征缴。截至12月底,市本级企业离休干部参保人数15人,筹资标准每人每年7万元。市本级企业离休干部基金收入170.46万元,支出128.35万元,当期结余42.11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收支情况。截至12月底,我市医疗救助基金收入4.8亿元,支出4.38亿元,当期结余0.42亿元,累计结余0.91亿元。异地就医。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市参保职工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486738人次,支出医疗费用2.04亿元,我市参保居民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94796人次,支出医疗费用1.82亿元。外省参保职工在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737646人次,支付医疗费用1.49亿元。外省参保居民在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4142人次,支付医疗费用4643.69万元。截至2025年10月底,我市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1155449人次,支出医疗费用5.1亿元,我市参保居民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65008人次,支出医疗费用6.3亿元。省内参保职工在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64154人次,支付医疗费用9783万元。省内参保居民在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5669人次,支付医疗费用1686.9万元。统筹安排部署,推进三结算工作。积极开展医保基金“三结算”国家试点,在医疗端,实现医保基金与医院“T+1”日拨付,结算周期从30天压缩至24小时。截止目前,对24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时结算,累计支付3.17亿元,122347人次,显著缓解了医院的垫资压力。在服务端,实现基本医保与陕西全民健康保“一站式”同步结算,覆盖90家医疗机构,累计支付8010人次,2675.76万元,让群众报销从“多头跑”变为“一窗办”。(七)依托智能数据,加强两定管理。以大数据筛查、智能监控排查、可疑病历处方抽查等方式,对医疗机构结算进行全流程审核。(八)应用多种媒介,宣传医保政策。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宣传医保政策。今年以来,按照市局安排,拍摄《榆林医疗保险基金“三结算”改革专题片》、《榆林医保服务专区党建品牌建设专题片》,展示榆林在医保基金三结算改革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挖掘“人民在我心中”等党建品牌内涵,呈现党建与医保业务深度融合的工作模式、创新成果。为全力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及宣传工作,制作三类宣传彩页(“2025年参保缴费政策”、致新生儿家长的一封信、致大学生朋友的一封信),统一下发至各县市区广泛宣传。同时,制作了《2025年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知多少系列短片》视频在“榆林医保”公众号发布。线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医院医保经办窗口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册、彩页等材料,通过走进社区、走进两定机构、走进校园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医保政策宣传。(九)落实巩衔政策,报送有关信息。一是按照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配合市局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每月上报监测筛查预警工作和反馈清单;每半月向市巩衔办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同时,协调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脱贫信息。二是全力配合市政策研究督查办公室做好特殊困境妇女及流浪乞讨人员关爱帮扶,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了相关督导督查。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全面推进“三结算”改革,提升结算效率。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工作安排部署,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实施。紧紧围绕医疗端即时结算提速、供应端直接结算稳链、服务端同步结算便民三种模式协同发力,构建多层次、高效率医保结算体系。(二)延伸经办网点,提供便捷服务。本着“围绕医保经办抓行风建设,抓好行风建设促医保经办”的原则,将医保服务专区设立在医院和企业、社区,将医保窗口开到群众“家门口”,“身边医保”品牌效应凸显。(三)优化异地就医,加强结算管理。一是主动对接、核对并清理账务,确保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平稳运行。二是做好国家医保APP备案信息日常审核、电话备案等工作。三是落实就医地和参保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异地就医领域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四)强化内部控制,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并完善《榆林市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2025版)》;二是成立内控办,印发《关于开展医保信息平台内部控制子系统上线应用的工作方案》。自系统上线以来,累计处理疑点数据200余条,实现了对关键岗位和流程的权限控制、电子化监督目标和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动态管理。(五)推进三级经办建设,实现医保服务零距离。一是成立机构。建立“医疗保障服务站”、“医疗保障服务室”,打通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目前,全市已建成212个镇级医保服务站和3027个村级医保服务室,建成率100%。二是统一标识。在显著位置置放标识,为参保人提供方便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三是规范服务职责。制定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三、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理论业务学习不够深不够细。(二)门诊慢特病监管不够严不够全。(三)核心业务系统不够全不够细。(四)医保经办服务专区业务经办事项不够宽不够精。四、整改措施(一)加强中心全体人员的理论学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业务经办水平和服务技能,将日常自学、专题培训、对照学习等多方式多角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和中心各科室集体领学讨论交流等有机结合,务必确保学习的深度和细致度。(二)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管理配置,根据情况成立专项督查小组,不定期到实地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建议和问题进行汇总研究,不断完善改进监管体系。(三)继续与业务平台及上级部门、各县市区经办中心沟通协调,提供思路、方案,力争使业务系统更加全面细致,更适应实际使用情况。(四)对经办服务专区的派驻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学习,实地蹲点考察,收集参保群众和驻点专区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经办效率,拓展改进经办事项和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突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技能。紧扣医保数智化转型、省级统筹推进等新政策新任务,推动干部理论素养与实操能力同步提升,打造业务精湛、服务优质的医保经办队伍。(二)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优质窗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目标,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容缺受理、错时延时服务”,优化特殊群体“帮办代办”机制。加强窗口服务能力建设,推动高频事项“一次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三)健全内控体系,规范经办流程。建立“事前预警、事中审核、事后复盘”全流程内控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经办操作全程留痕、可追溯。开展风险排查与内部审计,严肃经办系统管理,堵塞工作漏洞。(四)健全三级网络,方便群众经办。健全完善村医保服务室,将医保经办服务延伸到参保群众“家门口”,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完善的医保经办服务。(五)严守基金安全,强化基金监管。定期公开预付清单,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六)优化结算体系,推进医保基金“三结算”。在现有“T+1”基础上,逐步扩大即时、直接和同步结算覆盖范围,同步完善信息系统适配性,有序推进部分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七)做好巩衔工作,保障信息报送。扎实做好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八)加强协议管理,规范经办审核。开展专项和日常监督检查,并进一步落实协议处理情况月监测机制,推动经办审核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九)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解读政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挖掘推广典型案例,讲好医保故事,提升政策知晓率与群众满意度,营造便民服务良好氛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被榆林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局评为三星级窗口、五星级窗口和窗口表现优异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