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参与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相关政策、制度,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服务,履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等工作。市级各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统一实施,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采购活动。 |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11楼 | |
| 法定代表人 | 胡瑞 |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67.26万元 | 340.66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3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交易中心在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开展工作(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25年,按照标前、标中、标后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强化对各方交易主体的规范管理,构建“1+N”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见》,指导规范全市招标采购活动。制定《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评标评审专家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不断加强招标采购活动的管理水平。印发《评标评审专家补充抽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行为管理的通知》《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现场见证服务暂行办法》等制度,全面提升交易平台的服务能力。(二)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依托全省“一网三平台”交易子系统,继续优化流程和功能,开发建设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实现交易信息“一网公开”,交易业务“一网通办”,交易服务“一网集成”,交易监管“一网协同”。率先推行“双盲”评审模式。按照中省推行“双盲”评审的改革要求,全省率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盲评”的“双盲”评审,2月28日完成了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3月28日起试点开展“双盲”评审项目,累计完成35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64个标段的评审,交易额38亿元。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由传统的两地远程,拓展为三地、四地远程,逐步实现“1+N”的多地多机位远程,有效解决专家资源不足,降低“围猎”专家风险隐患。累计完成远程异地评标423个,其中主场项目409个,副场项目14个。全面启动席位制改造。优化调整市民大厦开评标场地的功能布局,计划将10楼改造成工程建设项目席位制评标区,设评标席位95个(其中普通席位75个,隔夜评标室20个);12楼改造成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区,设政府采购评标室35间;18楼改造成开标区,设开标室46间。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席位制评标,同时缓解场地不足等问题。(三)加强协同高效监管。强化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依托陕西省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通过电子监管系统、数字见证系统发现预警信息和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力配合抽查监审。按照市纪委《关于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抽查监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工作专班随机抽查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项目74个,移交各级监管和监督部门后累计作出行政处罚34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处理17人,立案5件,处分5人,同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5件,已刑事立案4件。深入开展系统整治。按照全省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安排后,我市建立发改部门牵头统筹,各行业部门、各县市区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全市摸排招标采购项目38243个,随机抽查936个,收集问题线索268条,累计查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案件93起,处罚相关主体91个,罚没金额396.05万元。扎实开展案件查办。充分利用清标软件(智慧交易系统)、数字见证、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发现移送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47条次。全年累计立案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案件101起,处罚金额410.16万元,并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四)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三项工作”机制,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有关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推进“阳光交易”党建品牌创新。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通过专家辅导、警示教育等深化思想认识,中心内部通过开展制度规范年、作风改进年、服务提升年“三个年”活动,全面排查整改思想作风、服务效能等方面问题。二、取得的主要收益(一)交易数据。2025年,全市累计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6740个,交易金额605.69亿元,交易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8.12%,交易金额较去年同期下降27.04%。其中:工程建设类项目1280个,交易金额407.63亿元,交易数量和交易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8.7%、31.97%;政府采购类项目5092个,交易金额147.19亿元,交易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7.44%,交易金额较去年同期下降7.28%;资源资产和环境权项目进场交易368宗,交易金额50.87亿元,溢价额5191万元,交易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7.29%;交易金额较去年同期下降29.57%(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民营企业项目库,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含)以下的施工,招标人原则上面向民营企业招标,3000万元以上的,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由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预留给民营企业。全年发布面向民营企业的招标计划158个,招标公告34个,完成29个。继续巩固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帮助投标企业“降费、增效”,全年累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3858宗,涉及投标企业35703个,释放社会流动资金约96.6亿元。累计接收纸质保函1134笔,担保金额5.67亿元,电子保函430笔,担保金额2.1亿元。上线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系统,规范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支付流程。6月30日,启动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报酬集中在线支付,累计完成118个项目、315位评标专家的报酬支付,支付金额13.01万元。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交易系统统计功能有待完善。省建交易系统尚未建立多维度数据统计体系,缺乏对不同交易主体、交易周期、交易类别等维度的分析汇总能力,交易项目台账无法及时按要求生成并提供。(二)监管系统查看功能存在短板。全省电子监管系统缺失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结果的预警及查看功能,导致各级行政监管人员无法在线实时监管,违规违法问题线索难以及时发现。(三)政府采购系统政策配套亟待加强。框架协议采购尚未实现电子化交易,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无法在线完成二次报价通知及谈判磋商事宜,给交易现场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四)远程异地评标统一调度系统尚未建立。全省尚未建立统一的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时,需由主场交易中心提前与对方交易中心进行人工沟通,不仅效率低下,还存在泄密风险。四、整改措施(一)完善交易系统多维度统计功能。优化升级省建交易系统,实现交易数据实时抓取、自动统计、规范导出,确保交易项目台账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全面满足日常管理与工作调度需要。(二)补齐监管系统在线预警与查看功能。增设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自动比对、异常预警、在线查看模块,实现对投标文件雷同、异常报价、围标串标等高风险行为实时监测、自动预警、全程留痕。(三)强化政府采购系统政策配套与电子化支撑。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系统与现行政策、采购方式深度适配,实现框架协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优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项目线上操作流程,开通评标委员会在线通知二次报价、线上谈判磋商、线上确认结果等功能,减少现场人工干预,提升交易组织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四)建设全省统一远程异地评标统一调度系统。规划全省统一远程异地评标调度与协调管理系统,实现专家随机抽取、场地智能匹配、流程自动对接、全程线上调度,替代人工沟通协调模式。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持续拓展平台覆盖范围。严格按照《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要求,有序推进适合市场化配置的自然资源、环境权、资产股权等各类公共资源纳入平台体系交易。积极探索将草原交易、林权交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等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鼓励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二)加快推进数智技术应用。进一步完善支持民营企业项目库服务系统,推进远程异地合作配套升级项目、中介机构服务平台(赋码管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建设任务。新增购置专家定位、人工智能等硬件设备,全面提升评标评审工作效率及交易现场管理水平。(三)优化提升平台服务功能。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及服务标准体系,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推动平台服务向标准化、清单化转型。对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施工及监理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持续巩固常态化远程评标成果,探索推行政府采购远程评标。完成交易平台席位制评标室改造任务,增加开标场地,缓解交易场地不足等问题。(四)加强各方交易主体管理。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推行信用赋码管理并公开评价结果,供招标人参考,鼓励招标人优先选用高信用等级代理机构,切实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推行评标评审专家信用评价管理,构建“行为记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闭环管理模式,强化结果应用,对不同信用等级专家实施差异化管理。(五)扎实推进系统整治工作。2026年,招投标系统整治工作将全面进入集中督促整治阶段,通过实地核查、资料核验、重点项目“回头看”等方式开展专项督促检查,着力疏通整治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六)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综合监管效能,积极探索全周期、全链条监管模式,创新招投标数字化监管方式,推动现场监管向全流程数字化监管转型,运用智能辅助系统、数字见证系统等电子化手段,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做好抽查监审及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案件查办工作,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大工作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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