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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榆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01 09:08
单位名称 榆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榆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职业年金征缴、待遇核定支付、基金会计核算、退休人员资格认证、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统计报告、参与指导和监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榆阳西路知龄南巷
法定代表人 周拥军
开办资金 111.3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8万元 26.5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榆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我单位在市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主要开展工作1、参保登记。截止12月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4256个,21.15万人(在职14.77万人、退休6.38万人)。参保缴费14.25万人,待遇享受5.60万人。其中市本级参保登记单位482个,3.19万人(在职2.23万人、退休0.96万人),参保缴费2.15万人,待遇享受0.85万人。截至12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8.37万人,待遇领取人数64.68万人。2、待遇发放。2025年累计为682家参保单位的8563名退休人员发放退休金,已全部通过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当期未出现拖欠情况。强化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跟踪管理,进一步明确发放流程,力争做到参保人员资料的复核、待遇认定与发放、养老基金支付等程序紧密衔接,从源头上杜绝冒领和错发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对市本级单位的8000多名退休人员开展了社保卡更换工作,使部分退休人员提前享受到社保卡带来的便捷服务。依据政策要求,对年满75周岁且领取护理费的人员进行逐一筛查,做到用心关怀、用情服务,确保护理费按时足额发放。依据陕西省人社厅关于2024年退休人员基本退休待遇调整的文件精神,对系统内8421名退休人员的待遇进行逐一调整、逐一核对,并按时发放。全年市本级共为560人办理了退休待遇核定。针对这560人的退休档案资料,经过初审、复审、终审等环节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确保准确无误后及时发放相关待遇。全年市本级共有162名去世人员。针对这些去世人员,及时停止其相关待遇发放。其中,62人存在多领取待遇的情况,涉及金额达723,213.73元。截至目前,已成功追回58人多领取的待遇,涉及金额667,680.63元,并及时完成回盘业务处理。此外,对部分去世人员进行了2025年调资补发,以确保待遇发放的公平与公正。全年共计续发390人。我部门对上述人员的待遇领取信息进行了仔细核对,针对未认证人员以及因银行卡问题导致发放失败的人员,及时进行了续发操作,确保退休人员的待遇能及时发放,不出现拖欠情况。全年待遇重新核定27人,领取待遇人员信息修改65人,零星补扣发91人,财政代发待遇核定130人,劳模等一次性退休补贴5人,历年调待17人,取暖费单人核定90人,2025年度取暖费核定8563人,定期待遇变更5人,终止人员补发90人,退休人员转移27人,修改最大发放期12人,判刑停发3人,疑似重复领取停发1人,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40人。死亡回盘63人。职业年金待遇核定720人,职业年金续发231人,职业年金一次性支付核定43人。3、基金收支。截止12月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收入505134万元,支出461178万元,本期结余43956万元,累计结余358648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75045万元,支出75021万元,本期结余24万元,累计结余47011万元。截止12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收入19.86亿元,支出20.03亿元,基金累计结余80.45亿元。全市参保居民人均缴费501.71元,人均待遇水平252.86元。4、职业年金。截止12月底,全市职业年金收入178448万元,支出(包括归集)178201万元,本期结余247万元。累计结余24270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33169万元,支出(包括归集)32429万元,本期结余740万元,累计结余6991万元。5、风险防控。2025年,我中心持续开展养老保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社保领域风险防控的工作部署,定期全面排查业务流程,开展警示教育,依法依规完善业务流程,持续打击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刑期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行为,时刻筑牢安全防线,全力助推社保基金安全。6、集中整治。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及省社保局交叉检查问题、部省下发疑点数据、审计反馈问题、稽核内控自查出问题等各类检查反馈问题逐一排查,建立台账,除审计问题中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核算其他费用问题外,其余全部按要求按时整改到位。机关养老保险完成核查部省市下发疑点数据12批5169条;完成基金监管系统下发疑点数据3批次4类875条;全额追缴死亡多领58人合计667680.63元,跨省重复领取1人一次性退保退费162631.01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核查数据核查70.84万条,共涉及违规领取资金16.37万元,已追回10.17万元,剩余部分正在追回。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5年,中心协调组织各经办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保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联合其他险种进企业和矿区,开展“人社工作进园区”零距离服务,开展“高质量参保智慧化服务—2025年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活动。围绕群众服务需求,开展电子社保卡申领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待遇资格认证,特殊群体上门年检等活动。中心派两名工作人员进驻“榆林市就业服务驿站”西一路社区,开展就业政策咨询与社保经办服务等工作。为方便市本级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办理业务,中心今年对职业年金待遇核定、职业年金一次性清退、职业年金续发、基本险续发、终止人员补发、财政代发待遇核定、领取待遇人员信息修改、劳模等一次性补贴、取暖费单人核定、零星补扣发、定期待遇变更、退休一次性核定等业务实行线上“不见面”办理。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效率,优化群众办事体验,中心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榆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刷脸办”经办模式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重点推广“刷脸办”服务经办模式。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申报及待遇资格认证等核心业务,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以“刷脸办”方式办理。通过多种渠道普及“刷脸办”业务优势、操作流程及安全保障措施,引导群众主动使用“刷脸办”服务。我市目前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工作的县区有榆阳区、神木市和绥德县。神木市神东矿区给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村民,每人每年缴纳1000元,计入个人账户。截止12月底,神木市神东矿区已为4531名村民办理集体补助,补助资金453.1万元。榆阳区共计为5360人补助资金13.22万元。绥德县共有15个镇的38个行政村开展了集体补助,累计补助494人,补助总金额达14.82万元。三、存在的问题1、业务经办力量不足。我中心经办业务体量大,根据基金安全防护要求,业务系统内部分经办人员须是在编干部,同时还需要将权限分开操作。目前我中心经办人员不足,不能完全按照省市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要求设置工作岗位。2、存在基金风险问题。年检过程中,存在部分老人无法通过人脸识别,导致出现疑似数据。跨险种、跨省数据无法共享资源,无法联网核验进行实时比对。死亡服刑人员信息不能及时获取,死亡人员上报不及时,服刑人员参保状态不能及时处理;我市失踪、失联人员存量大,死亡人员家属、未认证人员、迁户人员存在无法联系问题;时间跨度大,追缴方式单一,死亡冒领、服刑人员家属生活困难、无力退回或家属拒不配合。四、整改措施1、业务经办力量不足的问题,请求局党组与编制部门沟通,适当增加经办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缓解经办力量不足问题。2、基金风险问题,由于各部门业务系统限制、行业保密规定等,部分数据暂不能实现协查共享。其余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的业务,待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办理。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精准扩面。聚焦城乡居民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扩面专项行动。2、优化参保结构。引导城乡居民选择更高缴费档次,提高个人账户积累,提升保障水平。3.落实代缴政策。继续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巩固拓展社保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4、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社保业务一网通办建设,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5、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6、特殊群体服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行,推行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7、加强队伍建设。配齐科室人员,持续开展人员轮岗,组织业务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8、优化待遇发放。完善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和支付流程,确保按时足额发放。9、推动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建议研究建立与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相联系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10、推进集体补助试点。总结推广榆阳区、神木市集体补助经验,鼓励更多有条件的村集体、企业为参保人提供缴费补助。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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