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榆林市老龄健康服务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参与维护老龄人口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有利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组织开展老龄人口动态监测。 |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青山中路榆林市市政府2号楼8楼 | |
| 法定代表人 | 柴小青 | |
| 开办资金 | 294.42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民政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99.08万元 | 100.41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33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主要工作(一)参与维护老龄人口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一是推动修订《榆林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中心对《榆林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进行再次修订,并会同市民政局协调推动《榆林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出台。二是开展涉老相关工作的调研。组织开展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老龄项目、高龄补贴等老龄工作调研;委托第三方组织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三是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工作。为具有榆林市户籍且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四是开展老龄服务业项目。积极争取并规范使用市级老龄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医养结合、农村幸福院(老年餐桌)、老年文体活动中心(室)等老龄服务项目。五是保险保障逐步扩面。持续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重点为60-79周岁空巢、失能半失能、失独、特殊困难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免费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六是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中心和市人社局对全市乡镇(街道办)专职老龄协管员进行双重管理,对老龄协管员进行常态化政策业务培训。(二)组织开展有利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城区助老服务。市城区助老服务中心60多名助老服务人员,定期为孤寡、高龄、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包括助洁、助餐、助浴、助药、助行、助乐。二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心动员原老龄委成员单位组建为老志愿服务队,年初制定服务计划,开展为老服务项目;引领全市银龄志愿者开展银龄讲堂、乡村振兴、生态治理、健康宣讲、老年维权等志愿服务。三是扎实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中心推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市委党校学习课程,邀请省委党校老师进行授课。四是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重阳节期间,举办“筑牢双网守护夕阳红”专家对话榆林老龄保障系列访谈节目,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宣讲人口老龄化国情及老年权益保障相关政策,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在市图书馆举办“书页生香·银龄共读”老年人阅读活动,通过设立“老年阅读室”、“银龄书架”,推荐“银龄书单”,组织开展读书分享活动,积极推广数字化、适老化、便利化阅读;评选全市范围不同领域为老服务、老有所为先进典型8位,制作短视频进行广泛宣传,并在《陕西老年健康报》推出“塞上银龄耀驼城”专题报道。五是政策宣讲落地生花。组织开展“政策解读面对面”活动,重点解读高龄补贴申领、老年维权、医养结合服务等政策;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心理健康等宣讲;开展老年人反诈放诈;通过文艺汇演、乡村广播宣传典型事迹。六是结合党建开展为老服务。开展“党建+为老服务”、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结合老龄工作实际,设置政策宣传岗、健康咨询岗、帮扶解困岗等多个功能性岗位,明确每名党员的岗位职责和服务承诺,开展为老服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开展“双报到”活动,在端午节和重阳节期间与社区共同组织老年政策宣讲、义诊、“包粽子”、“拔河”,慰问困难老人等活动。为驻村帮扶点子洲县老君殿镇花寺湾村幸福院建设争取扶持资金10万元,重阳节期间为帮扶点年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72名,送去提花被、棉衣、科技鞋等物资。七是宣传工作久久为功。中心依托“学习强国”、《中国老年报》《陕西老年健康报》《榆林日报》等各级媒体平台,年均刊发稿件30余篇,有效传播榆林老龄声音,打造榆林老龄品牌,引导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三)组织开展老龄人口动态监测一是监测老龄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指导督促县市区及时更新“陕西省老龄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汇总老年人口数据,分析老年人口发展趋势。二是掌握老年人口数据变化,及时对接市级财政按全市老年人总数每人每年2元、县区按本县市区老年人总数每人每年2-4元的标准保障老年事业经费,确保了工作的可持续开展。二、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一是权益保障工作。高龄补贴惠及全市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34万人。为60-79岁7万空巢、失能半失能、失独、特殊困难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约9.1万人免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更有保障。养老服务项目直接受益老年人数量近万人。全市102名专职老龄协管员覆盖约三分之一的乡镇(街道办)。二是老年服务活动。城区居家助老服务人员为92户138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每周服务两次,全年“六助”服务达1.3万人次。12支为老志愿服务队年度实施项目80余项,30支银龄志愿者队伍开展活动80场次,参与老年志愿者600余人,受益群众超7.6万人次。组织“政策解读面对面”25场、老年健康宣讲18场、反诈宣传10多场,覆盖老年人3万余人次。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课程,先后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场。设立老年阅读室、银龄书架,组织近500名老年人开展读书分享活动。(二)经济效益一是年度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约2.8亿元。二是为60-79周岁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补贴20元/人/年,共计140万元;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投保289.24万元,降低了老年人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提高了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争取770万元老龄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各类老龄项目100个,同时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医养结合、农村幸福院等养老产业发展。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县市区之间、城乡之间老龄事业投入及养老服务水平存在差距,特别是部分县市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幸福院建设需加强。二是专业人才缺乏。协管员服务全市老年人力量不足,养老服务专业人次匮乏。三是社会参与不足。主要依靠政府推动,社会组织、企业参与度不够。四是数字化应用不足。智慧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四、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推动建设市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平台,摸清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经验输出、人员培训、资源链接等方面实质性帮扶,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二是针对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推动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增计划,联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推动在本地职业院校开设或扩大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规模。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争取壮大协管员队伍,通过线上方式对协管员进行常态化业务轮训。三是针对社会参与不足问题。搭建常态化社会参与平台,具体列出设施运营、服务项目、志愿活动等需求,明确对接渠道和支持政策。举办年度“银龄伙伴”对接会,邀请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企业面对面洽谈,促成项目合作。四是针对数字化应用不足问题。统筹推进市级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开展专项调研论证,积极向市民政、市智慧局提出建议,增加老龄工作内容,明确功能定位、数据标准、共享机制、运营模式等。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强化统筹协调,在完善体制机制上求突破。积极建言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格局。推动组建协调议事机制,发挥协调议事职能,加强部门间政策协同与工作联动。稳定和加强基层老龄工作队伍,确保基层事情有人抓、老年人困难有人帮。(二)优化服务供给,在提升品质效能上出实招。紧密对接“十五五”规划,聚焦失能照护、社区居家养老、老年健康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化“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推广智慧养老应用。继续精准落实各项优待补贴政策,稳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三)深化宣传动员,持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探索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推动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持续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四)加强能力建设,夯实老龄工作基础上再用力。持续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准把握老年群体需求变化。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规范、高效、阳光运行。我中心将继续秉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老年人实现从“养老”的必须,到“享老”的多重内涵转变,担当作为,锐意创新,奋力开创榆林老龄工作新局面,为全市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作出更大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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