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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6-04-01 08:44
单位名称 榆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交通局的执法职责,以市交通局名义,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等领域执法工作。负责查处辖区内和跨区域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开发区裕华路5号
法定代表人 孙舰
开办资金 2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0.59万元 305.28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5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主要工作1.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集中观看专题片,开展层级廉政家访活动,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并邀请纪检监察干部授课。查摆四项具体问题,制定清单措施推进整改。严格办公用房、财务及“三公”经费管理,出台着装及执法用语规范,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加强警示教育,着力打造党建品牌,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政治生日活动。2.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重点工业园区“黑大巴”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秩序。严格规范入企检查流程,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与周边地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与交警部门共享非法营运涉牌涉证信息,向外地交通运输部门抄告外籍车辆违规信息,并向相关企业单位发送安全提醒函,完成8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全部公开。健全“两客一危”车辆违法违规线索的交办、查处、反馈机制,严格依法处罚,并督促企业整改验收。3.重点对国省干线沿线平交道口等设施进行实地测量、登记造册,初步建立辖区公路基础档案。严格落实大件运输车辆现场核验职责,累计完成核验233起,核查通过210起,办理公路路政案件16起,参与路警联合治超专项行动,查处违规超限运输车辆7辆,同步落实“一超四罚”抄告制度。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联合各县市区执法大队开展路政宣传活动。4.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赴神木、靖边等县市区开展执法督导,指导各地排查逾期未检船舶87艘。督促府谷、神木、佳县等沿黄县市区加强渡船、采砂船治理,严查证件不齐、安全措施不到位及非法采砂等行为。强化与水利、交警等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与案件移送机制,指导各县市区执法大队成立海事中队,举办了全市水上执法培训班。5.对质量问题较多、现场管理不规范的项目及参建单位进行通报,推行关键岗位人员全流程管理机制,组织项目开工前集中考试,推进隐蔽工程影像化监管,制定差异化监督检查清单。在337国道神木至盘塘公路工程全线推行竣工资料电子化平台。赴南京、连云港、大连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调研考察。组织全市46名质监人员开展培训及现场观摩。选派县市区大队21名骨干参与市级重点项目监督。科室负责人入选“2025年全国交通系统师资库”。完成3个项目的交(竣)工质量核验与鉴定报告、14家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与登记录入。配合省、市开展专项检查3次。研究出台《关于推进煤矸石在公路建设中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6.拟定《行政执法查处缴分离制度》并印发执行,通过法院发布司法拘留公告,已促使7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对3名拒不履行的当事人依法实施15天司法拘留;梳理第一批次终本拟恢复执行案件30个,已于10月中旬提交榆阳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实施积案分级分类清理机制,共清理各类积案41起,追缴罚款41万余元;依法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将6名近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涉嫌犯罪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司法局依法维持市交通局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案件两起,区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当事人行政诉讼请求案件3起。办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公路管理行政处罚案件4起;拓展电子送达方式,全面推广线上“二维码”缴费。2025年受理了投诉热线共565件,已按期全部办结。依托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流程数字化,为一线配备移动执法终端。2025年共办理路政执法案件16起,结案13起,案件系统录入率100%。全年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46件,在支队公众号公示处罚信息694件。7.举办了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知识竞赛和培训,为新入职的13名公务员安排了为期七天的岗前业务培训,组织5名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无人机培训考试,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法制审核专项培训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两次“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举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接待日暨开放日”活动,参与榆林市2025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公众号发布81篇报道,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发送安全提示短信20余万条。组织开展多系列实地调研。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运政执法检查22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0.98万人次,检查各种道路运输车辆3500余辆次、运输企业470多家次,立案查处各类运政违法违规案件2153起,占全部行政处罚案件的95.4%,罚款金额921.3万元。2.在榆阳、神木、靖边、绥德四个县市区设立了4个路政大队区域分队并派驻14名执法人员开展路政执法工作。3.联合市交管支队、发展中心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服务品质提升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查处长期以预设目的地违规从事“班线化”运输案件65起、出租汽车违规经营案件585起。4.根据榆林市委编办《中共榆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撤销5个内设机构及两个下属机构,设立11个正科级内设机构,落实执法力量下沉,推进综合执法职能专业化。5.成立执法监督暨法制审核委员会,全年开展案件评查4次,纠正程序类问题20余案次、文书类40余案次,驳回案件3起,补正30余案次。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1021个,处罚金额438.5万元,其中普通程序立案562个、结案375个、金额412.2万元,简易程序立案459个、结案422个、金额26.3万元;人均办案量1.79个,居全省第一。6.全年对20个国省干线及重要农村公路项目实现监督全覆盖,开展综合监督检查43次,覆盖施工单位62家、监理单位40家。累计开展综合质量监督检查40次,抽调专家81人次配合,抽检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数据4542组,合格4287点,合格率达94.39%,关键指标合格率为94.78%,下发监督检查意见通知12份,指出问题464个,提出整改意见93条。三、目前存在的问题1.执法人员数量短缺、执法车辆编制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制约了日常执法、长途巡查与基层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2.县级主体责任履行不严,项目管理不规范;设计施工标准不统一,过程质量控制不闭环;监督力量跟不上项目增长和技术更新需求,新技术监管能力不足。3.跨区域、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存在障碍,联合执法等工作尚未形成稳固的长效机制;新型违法形态隐蔽性较强,传统执法方式的适应性不足,智慧监管水平亟待提升。4.“一超四究”源头监管面临多重困难,源头违法事实认定难、取证难,跨部门协同机制不畅,部门职责分散、信息共享不足,未能形成执法合力,联动治理难以真正落地生效。四、整改措施1.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强化装备与经费保障、优化车辆编制管理,科学调配使用。2.压紧压实各县市区大队主体责任、规范项目管理与标准、加强监督能力建设。3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打破信息共享壁垒,实现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智能监测、风险预警和非现场执法。改造升级传统执法装备。4.进一步梳理和明确与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一超四究”中的具体职责边界和衔接环节。加强宣传曝光,形成源头企业不敢违、不能违的社会氛围。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深化特色品牌创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常敲警钟。2.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管理。督促各县市区大队加大对辖区出租汽车违规经营乱象整治力度,对“班线化”运营开展约谈与专项执法;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品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完善“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清单,推广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强化与周边地市交通执法部门及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数据共享。3.持续开展公路巡查、大件运输核验和超限车辆稽查,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集体学习,每半年开展一次内部案卷研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每季度联合交警部门开展1次治超“净路行动”。探索应用无人机巡查特殊路段,组建五个基层路政大队,解决办公场所等基础保障,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力争建成2个市县联合治超卸货点。4.完成绥德县界首、靖边县龙洲2处闲置海事执勤站点改造,在佳县白云山码头、绥德界首码头等8处运输业务较多、人流量较大的渡口配置高精度风力雨量监测设备,并为海事执法人员配备救生衣、便携式测油仪、水下声学定位系统等专业装备。持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三无”船舶清理,对特殊工作船舶明确并落实主体监管责任。5.严格执行《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开展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并推动结果应用;在全市范围内举办质监管理人员及参建人员业务培训,落实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考试淘汰机制;推进交竣工质量检测闭环管理,督促县区增强监督力量;探索研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画像”软件,整合信息构建多维质量画像,提升监管精准性、协同性与前瞻性。全面推行隐蔽工程影像化管控和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公示牌制度,设立有奖举报渠道,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共治格局。6.重点加强与法院执行衔接,确保行政裁决有效执行、罚款及时追缴;主动引入司法与检察监督机制,着力增强行政纠纷化解和案件自我纠错能力;规范完善办案流程,推动法制审核全流程覆盖,建立案件线上线下常态化评查机制,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严格落实“查处缴”分离制度,强化各环节法定期限管理。7.优化办案中心信息化建设与协作机制,持续升级执法信息平台功能,推动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加强执法人员信息化操作培训,拓展社会合作渠道,提升执法信息化共建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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