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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01 08:38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榆阳区除榆林中心城区(主城区)以外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技术性工作。
住所 榆林市开发区长兴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 王波
开办资金 2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34万元 25.26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中心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主要工作政策理论学习方面全年组织干部职工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全体人员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显著增强。下一步,将持续把提升思想素质、钻研专业知识、强化专业素养作为思想和行动的根本遵循,以理论清醒保障政治坚定,为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筑牢思想根基。党风廉政方面本年度,立足中心职能职责,聚焦群众办事需求,对待办事群众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切实提升服务质效。2025年,我中心以严明纪律筑牢廉洁防线,严格对标党员干部廉政建设要求,强化工作纪律约束,坚决杜绝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相关工作、以权谋私等行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方面(一)榆阳区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属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度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计划序列之中项目,该项目先后于2023年9月22日与12月11日由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与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批复立项,全部为省级资金,该项目由8个历史遗留废弃砖厂图斑构成,涉及六个乡镇(街道),分为7个治理区。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有:地质安全隐患消除工程、地形地貌重塑工程、砌体工程、覆土工程、植被重建工程、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工程治理成效明显,项目下达榆阳区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绩效面积为415.16亩,设计生态修复项目绩效面积为530.35亩,项目实施后,将恢复耕地面积105.71亩、恢复林地面积150.49亩,恢复草地面积239.70亩。项目实施完成后经第三方复核单位实测项目完成总面积为533.15亩,全面完成了项目绩效指标。(二)榆阳区麻黄梁镇乔堡村土地开发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8月21日由榆阳区人民政府第57次专项问题纪要批准实施。2018年12月申报区政府、农、林、水、环保等部门进行了审批,2019年2月18日由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分局批准立项,建设规模862.77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707.77亩,预算投资862.36万元。项目工程于2020年5月正式开工,2021年4月完工。2023年10月25日由市自然资源局榆阳分局组织完成了初验,2025年10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验收,本次验收确认完成规模759.29亩,新增耕地面积562.86亩。(三)榆阳区补浪河乡魏家峁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697.98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98.90亩,预算投资878.71万元。项目工程于2020年11月正式开工,2021年4月完工。2022年10月19日由市自然资源局榆阳分局组织完成了初验,2025年10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验收,本次验收确认完成规模686.77亩,新增耕地面积586.37亩。(四)榆阳区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于2024年12月10日由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批复立项,2024年12月24日由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初步设计,全部使用省级资金。涉及人工修复治理图斑5个,通过气体废弃物清除外运、土地复垦、植被重建、坡面修整、道路修缮、边坡防护等措施,治理废弃矿山面积248.10亩。项目总投资171.07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资金。2025年12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已进行了初步验收,项目竣工后实际完成修复面积252.85亩。该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区域或流域系统的优化升级,提升了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增强了对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对当地群众的生活环境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五)榆林市榆阳区马合镇2个村耕地水毁修复项目总建设规模为773.57亩,其中杨家滩村(1组、2组、3组),共9块地块,水毁耕地总面积为446.24亩;杨家滩村(脑冒海则小组),共4块地块,水毁耕地总面积为45.73亩;补浪村,共1块地块,水毁耕地总面积为281.60亩。建设主要任务目标为:在项目区773.57亩的范围内,完成土地整理、排水渠系统,田间道路改造等设计任务,项目总投资132.32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面完工,分局已通过验收。(六)榆阳区小壕兔乡刀兔等八村水毁耕地修复项目涉及小壕兔乡刀兔、早留太、沙则汗、大壕兔、小壕兔、贾明采当、公合补兔、旋河八个村。项目总规模10536.45亩,其中:刀兔村(已变更到旋河村实施)419.14亩、早留太村460.27亩、沙则汗村2011.83亩、大壕兔村1723.32亩、小壕兔村1796.85亩、贾明采当村2934.26亩、公合补兔村1155.95亩、旋河村34.84亩;项目总投资2528.17万元,亩均投资2399元。目前项目已全面完工,待审计。(七)榆阳区巴拉素镇大旭吕一三组二期土地开发项目2019年2月13日由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分局(榆政国土资榆函〔2019〕23号)文件批准立项,2019年12月10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政资规耕发(2019)24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2020年4月1日开工,通过土地平整,推移土方等工程,现已全面完工,2024年4月2日榆阳分局初验合格(榆政资规榆函〔2024〕48号),总规模171.23亩,新增耕地面积156.98亩,已上报市局。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榆阳区始终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积极争取省级和市级土地修复项目资金,注重土地修复项目工程的实施和长效利用,大力开展土地修复这一惠民利民工程,做到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数量和保护生态环境三者统一,使榆阳区广大农民长期受益。在土地开发项目推进过程中,榆阳区重点实施了多个重点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榆阳区麻黄梁镇乔堡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862.77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707.77亩,项目实施后预计每亩净收入500元,预计可产生经济效益35.39万元;榆阳区补浪河乡魏家峁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697.98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98.90亩,项目实施后预计每亩净收入500元,预计可产生经济效益29.95万元;榆阳区巴拉素镇大旭吕一三组二期土地开发项目总规模171.23亩,新增耕地面积156.98亩,项目实施后预计每亩净收入500元,预计可产生经济效益7.85万元;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提高了当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在生态效益方面,实施节水灌溉和农田防护林建设,不仅提高了项目区的植被覆盖率,增强了项目区的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能力,还缓解了当地人、畜、田的用水矛盾,为当地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改善了局部生态环境。在农业综合效益方面,土地修复项目不仅通过项目发挥作用为农民带来收益,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吸纳当地农民参与项目建设,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直接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三、目前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项目实施涉及乡镇政府、村级组织等多个主体,在后期管护责任划分、资金保障等方面未能形成常态化协调机制,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倾向;二是产业规划前瞻性不足,产业发展趋势研判不够充分,未能将土地修复与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有效结合,导致项目经济效益提升空间受限;三是创新意识有待提升,工作思路和方法的突破力不足应对突发状况的统筹协调能力仍需加强。四、整改措施通过总结,我中心将深刻反思、强化责任担当,提高综合素质,一、加强统筹协调机制,监督乡镇、村组对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加强修复项目实施前的研判,为项目的实施和配套产业的发展空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三、加强自身业务的学习能力,转变观念,开拓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2026年使中心工作再上新台阶。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聚焦核心任务落实,全力完成上一年度遗留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闭环收尾;(二)、坚决服从上级部署,高质量推进分局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常态化工作任务;(三)、搞好省厅、市局及榆阳区本级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按时圆满完成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等工作任务。总之,在全年工作中,认真贯彻做好市、区两局的工作安排部署,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我区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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