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西安市莲湖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城中村改造提供服务,促进城市建设、改造。负责组织实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和督察落实工作;初审改造方案;受理和处理辖区内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拆迁遗留问题。 | |
| 住所 | 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175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靳卫东 | |
| 开办资金 | 53.11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52.05万元 | 61.42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5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开展情况(一)“保回迁”项目2025年,我中心“保回迁”项目为东桃园村城改项目三期,共建设2栋安置楼。截至目前,1号楼完成车库平整打夯,正进行基础施工,2号楼主体封顶、二次结构施工完成,正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施工,项目“四证”已办结。(二)政策制定情况我中心牵头对《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理费用核算与支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修改,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已于今年4月由区政府正式印发了《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理费用核算与支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项目谋划情况一是按照《<西安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组织相关街道对我区6个未改造城中村内拟提升改造的基础设施底数进行了摸排,填报了莲湖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项目清单。二是对接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大岳咨询公司等单位,学习城市更新领域“城中村改造”类项目申报有关政策,对已纳入重点领域项目清单内的未改造城中村项目进行再筛选,再论证、再整合,形成了拟重点推进立项的4个未改造城中村项目,完成全省重大项目库平台信息填报,提前开展了项目实施方案(含“一图三表”)及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四)不动产“登记难”工作攻坚情况一是按照《西安市加快解决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动产“登记难”攻坚方案》及区级专班工作安排,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科室及项目单位对不动产“登记难”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对接市城改事务中心,全面梳理项目名单,并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要求,对符合《攻坚方案》处置范围的项目进行全面摸排。三是按照“成熟一批推动一批”的原则,梳理出第二批项目名单,并向市城棚改事务中心和区级专班进行了上报。四是按照区处遗工作要求,督促建新村景寓学府、解家村御溪望城、旭景新港10号楼、任家庄棚改等项目加快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五)指导做好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一是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我区共34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20万元以上,占比97%,在市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上挂牌成交21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约3.4亿元,均已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全面推广使用“银农直联”,实现集体资金线上审批、线上支付,逐步实现“零现金”管理。(六)汉城壹号项目遗留问题处置情况今年以来,按照专班专题会、“府院联动”推进会等会议要求,一是督促明城公司逐户整理房屋信息,整理完成了法拍前置资料,并向区法院进行了报送。二是组织明城公司对接区住建局、大兴管委会等部门,签订了4号地《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合同》,进一步完善了4号地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为后续资产处置工作创造了条件。三是搭建平台化解商业房过渡费问题,组织杨家围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明城公司就4号地及8号地已建成的开发商业房安置给村集体事宜进行沟通协商。二、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东桃园村城改项目三期项目完成投资7010万元,已完成年度目标5000万元的140%。2.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286套。3.深化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推动集体三资阳光交易,促进集体闲置资产盘活和增值。“银农直联”累计线上记账2.34万笔,支付成功4.79亿元。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存在问题:部分在建项目存在投资主体资金紧张,安置楼建设资金缺口大,施工进度滞后。解决措施:1.做好资金保障工作。项目投资主体通过加快销售、在建工程抵押办理商业贷款、积极申请专项借款,加快开发土地出让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全力筹集资金,保障安置楼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回迁安置任务。2.加快安置楼建设。各专班加强督导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科学交叉施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协商解决问题,追赶工程进度。存在问题:资源盘活机制尚不健全。“应进必进”资源盘活工作推进缓慢,对于闲置集体资产缺乏统筹规划和宣传推介,部分挂牌项目出现流标现象。解决措施:1.拓宽流转交易渠道,在现有城乡融合要素平台基础上,增设特色产业专区,针对闲置厂房、土地等资源定向推送招商信息,同时探索建立跨区域资源流转合作机制;2.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制定资源盘活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的收益分配比例,通过设立资源盘活专项奖励基金,对成效显著的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资金扶持,激发基层盘活资源的积极性。下一步打算(一)全力推动安置楼建设。一是督促项目投资主体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后续工程款及过渡费支付。二是强化调度,持续督导,督促施工方科学交叉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同时加快施工进度,确保群众如期回迁。(二)扎实开展不动产“登记难”攻坚行动。一是按照攻坚方案有关要求,做好项目房产证办理各项前置条件及存在问题的梳理工作,提前谋划符合要求的第三批名单,按照“成熟一批推动一批”的原则向区级专班进行上报。二是加强与项目投资主体、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部门沟通联系,熟悉安置房办证最新政策,及时解决办证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快转移登记办理进度。三是配合做好安置类处遗项目税款核算工作,认真学习税款核算要求,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对接辖区税务部门,保证税款核算工作按期完成。(三)积极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深化自查工作,强化整改措施,加强与人社、资规、街道、社区、开发商等部门沟通协调,以目标为导向,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地,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四)抓实抓细集体“三资”管理。一是加大集体资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到位、信息更新及时、会计账期准确,确保集体资产得到有效保护。二是优化升级“三资三化”平台。加强反馈沟通,确保平台操作便捷、数据准确。三是加强与市城乡融合要素市场沟通,协调优化交易流程,提高集体经济组织对城乡融合要素流转交易市场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促进集体闲置资产的盘活和增值,提高交易效率。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