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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渭南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31 17:00
单位名称
渭南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办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通用项目的采购事宜,供应商的管理及建立供应商档案,采购项目售后服务协调工作。
住所
渭南市高新区青松街1号109室
法定代表人
樊文芳
开办资金
7.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3万元
15.09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2025年,在局领导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以规范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书面审查,对抽取的两家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核查,完成工作底稿的确认和签章工作,未发现“四类”违法违规问题。二是为规范学校政府采购行为,提升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合规意识,于2025年5月,受教育局邀请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业务专题培训。培训以“强化规范意识、提升实操能力”为核心目标,覆盖全校各部门采购负责人、财务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三是组织开展采购人评价工作。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作安排,开展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预算管理、采购过程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环节,涵盖政府采购工作全流程。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截止12月底,完成各类政府采购项目55个,采购预算资金15006.66万元,实际采购资金14497.73万元,节约资金508.93万元,节约率3.3%。2.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实现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电子化交易系统实施。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增强了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3.扶持中小企业。完善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信用担保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力。建立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4.助力乡村振兴。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农业产业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通过政府采购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1.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单位没有专设机构、采购专管员人员变动频繁,致使政策宣传不到位,业务能力难提高。凡事依靠外部力量,自身主体责任缺失。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不完整,追加预算采购较为普遍。采购需求的预测不够准确,导致采购计划与实际需求存在偏差,影响了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整改措施:1、进一步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采购单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政府采购。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发布合同公告、进行合同备案、加强履约验收管理。2、在采购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应进行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除了采购预算的合规性监督,还要进行采购预算的有效性监督。监督政府采购资金预算是否科学合理,采购资金的运作是否高效,采购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组织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按照全省统一工作要求,继续推进政府采购评审制度改革,落实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三盲一共享”评审实施方案改革要求。2.强化智慧监管,提升治理效能,开展政府采购预警试点工作。梳理形成关于涉嫌围串标行为、项目评审和价格异常等情形的预警点规则,嵌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通过电子化监测实现动态预警。3、持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继续针对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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