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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延长县退休干部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6-03-31 13:23
单位名称 延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延长县退休干部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退休干部人员管理工作及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住所 延长县城西社会保障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刘占宾
开办资金 4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9万元 23万元
网上名称 延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延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全县应参保人数为69620人,已参保人数为69959人,参保率达100.49%。其中缴费人数42306人,领取待遇人数为27653人,其中暂停发放人数为109人,使用社保卡发放人数为27386人,待遇入卡率99.03%。完成待遇资格确认27543人,未认证110人,认证率99.6%。税务部门共征缴2025年养老保险费1514.85万元,发放养老金7252.62507万元。(二)“特殊群体”工龄补贴代发工作情况。截止目前,特殊群体工龄人员1821人,共发放特殊群体工龄补贴298.352213万元,其中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农业户籍人员(178号文件人员)发放工龄补贴485人,金额28.94万元;八大员发放工龄补贴1266人,金额261.69万元;供销社发放工龄补贴70人,金额7.71万元。(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收取情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收取情况。被征地农民补助102.335万元,其中参加企业养老保险183人,补助18.3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1450人,补助84.035万元。(四)死亡、退保关系注销及丧葬补助发放情况。截至目前,我中心共上报死亡人数761人,发放丧葬费及个人账户共计99.040494万元,其中享受死亡人数670人,发放丧葬费及个人账户53.6金额万元,缴费死亡91人,共退费45.440494万元;跨区域、跨制度转移共103人,其中转出54人,转出金额12.87925万元;转入49人,转入金额38.15476万元。一次性支付47人,金额3.873158万元。(五)疑点数据核查完成情况。今年以来积极核查完成省、市稽核内控平台下发的各类疑似违规问题。认真处理重复领取、死亡多领追缴、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问题,防止社保资金违规流失,保障资金合理使用。目前追回死亡多领7人,2385.57元;追回服刑人员1人,1131.72元。(六)“特殊群体”代缴工作完成情况。截至目前,我中心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791人,符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共有11297人,其中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为6582人,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494人,经筛查核实,属于不符合参保条件(参加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军、判刑、16周岁以下无需参保、在校学生等特殊人员)人员,参保率达到100%。截至目前我县参保缴费一、二级残疾(重度残疾)人员共1060人,三、四级残疾(中、轻度残疾)中低保、特困人员共517人,共计1577人,已经全部完成养老保险代缴。低保户、特困户共1625人,完成代缴1522人。二、社会经济效益。截至目前,为104名参保居民办理个人缴费资助58.229万元;为罗子山镇佛光村130民参保居民落实集体经济补助3900元。三、存在问题。(一)部分群众参保意识淡薄。尽管通过多种宣传方式,但仍有部分群众,尤其是年轻群体,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足,认为缴费周期长、收益不明显,存在观望态度,参保积极性不高。(二)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量的不断增加,对基层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部分乡镇协管员存在业务知识不够熟练、政策理解不够深入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现有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在数据共享、功能优化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不够顺畅,影响了特殊群体身份认定、待遇资格认证等工作的效率。同时,业务系统在操作便捷性、稳定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整改措施。(一)加大宣传力度​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发放宣传彩页3500份、宣传品2200份。业务人员及乡镇经办人员在人员密集地宣传,帮群众计算待遇金额,调动参保积极性。(二)、自查自纠保障基金安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业务逐一核查,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定期开展稽核,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推进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三)常态化警示教育​围绕警示教育月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长效机制,完善制度,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五、下一步打算。(一)1.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制作更多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利用短视频平台、直播等新媒体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与乡镇、村(社区)的协作,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深入群众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提高群众参保意识。(二)加强基层经办人员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基层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重点讲解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流程、系统应用等知识。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完善数据共享功能,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对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对业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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