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长安大队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污染防治执法•生态保护执法•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地下水、农业面源防治执法•开发土地、矿藏生态破坏执法•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执法•流域水保护执法 | |
| 住所 | 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39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许建平 | |
| 开办资金 | 632.49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274万元 | 234万元 |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长安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37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2025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2025年《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执法大队以强化环境执法效能为核心,以专项执法检查为抓手,坚持差异化、人性化执法理念,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各项执法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起,罚款金额30.12万元。执法大队按照分局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相关任务,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考核各项任务。(一)水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组织开展2025年涉水排污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涉水企业、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医疗机构污水等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组织开展2025年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纳入日常执法监管,强化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查检查力度。三是每月定期对石砭峪和沣峪饮用水源地进行巡查检查,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二)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加强。一是按照市支队关于组织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企业开展油气回收专项自查工作要求,执法大队按照要求组织辖区45家加油站、1家储油库企业开展油气回收专项自查工作,同时累计出动36车次对24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及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进行了检查。二是按照执法支队2025年涉气企业专项执法的通知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加油站、储油库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出动60车次,检查企业122家次。三是按照市支队要求组织开展辖区涉气企业污染源检查培训会。四是制定印发了分局《2025年“三夏””“三秋”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秸秆禁烧监督检查。五是按照市支队要求开展常态化涉气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检查涉气企业184家次。六是按照《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前期各类督察督导帮扶反馈企业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本次执法检出动30车次,85人次,检查企业39家次。七是开展2025年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检查,涉及长安辖区2家企业开展下场核查并填写统计表。(三)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扎实开展。联合交警部门,在辖区重点区域、重型燃气车通行路段设置联合检查点位,开展机动车道路抽检执法检查工作,共计抽测车辆3214辆,检查重型车辆169辆,未发现尾气超标或后处理装置异常等情况。1-12月份共计检查工地及企业85家,检查机械405台,抽测检385台,符合我市“两标一号”执行标准。每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不少于两次,2025年1-12月份,共计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202次,发现2家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法行为,目前已对1家进行处罚,另一企业预处罚。(四)噪声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了《2025年高、中考期间噪声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安排值班人员开展高中考期间夜间施工噪音巡查检查,夯实高、中考期间噪声管理各项工作。二是多次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夜间噪声专项突击检查,对建筑施工噪声投诉量较大、群众反映强烈项目工地进行约谈。多次调研辖区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指导帮扶,联合工地共同积极探索完善噪声管控措施,不断提高辖区声环境质量。(五)环境监管水平有力提升。一是开展固废、危废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80人次,随机抽查企业40家次。二是开展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执法检查,重点对设施运行情况、污泥临时堆放点及处置场地进行排查和整治。三是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未发现辖区存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四是开展土壤、重金属执法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涉土壤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五是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执法检查。累计出动42人次,对21家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开展了废旧金属回收行业射线装置使用情况排查整治工作,辖区废旧金属回收行业未发现使用射线装置情况。六是组织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和用电工况监控执法检查。加强对辖区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用电工况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和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认真做好企业在线数据异常、超标等情况的核实查处。七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定了《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严格落实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二是对双随机抽查名录进行动态更新完善,现有检查对象库数23个,污染源名家数519个。三是使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抽查工作,2025年累计抽查19批次,抽查各类污染源204家次。严格按照抽查的名单进行执法检查,做好检查结果的上报和信息公开。八是积极查处群众投诉问题。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积极做好人民网、舆情日报、12345市民热线、微信举报,以及各级转办督办单的投诉查处工作,做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回复。2025年,累计查处各类投诉3739件,其中12345市民热线平台投诉3468件,其他省市转办、政务舆情等投诉109件。二、取得社会效益一是安全生产工作有力开展。认真开展企业隐患排查,彻查风险隐患,重点对辖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甲醇企业、环保设施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辖区上述类型企业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落实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利用线上执法与现场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利用在线监测、用电工况等线上系统对企业进行监管,开拓执法方式,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有力震慑违法企业。三是“两打”案件办理成效显著。强化对全区涉危险废物企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检查,积极与公安部门联动合作,结合实际工作,通过执法检查、整合力量梳理研判、运用网络信息平台、激发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三、存在的薄弱环节1.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依然较大。夏季臭氧污染、秋冬季大气污染等仍是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受季节性、局部性的气象波动反弹仍然存在,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部分农村污水处理站存在不正常运行情况,潏河、滈河等河流出境断面存在超标隐患。2.环保执法力量仍需加强。目前执法大队现场执法人员数量与任务量相比仍较少,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在案件办理、新装备使用等方面需要加强培训学习。四、2026年工作计划(一)继续推动“水、气、固”等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重点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强治理管理力度,持续强化工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治理;依托在线监控平台,强化监管,提升涉水企业治污能力;实施工业固废管理专项行动,对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强化执法检查,全面提升产废单位管理能力,遏制固废案件频发态势。(二)围绕实战练兵,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继续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持续强化队伍建设,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环境整治和执法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闭环监管,大力培养年青骨干力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同时进一步深化在线监测监控数字化监督能力,创新监督机制,提升综合能力。(三)继续统筹做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企为本,认真落实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动态调整执法正面清单,推动分类管理。对守法经营的企业免于或减少执法检查,依托在线监控监管监管手段,利用微信不时提醒企业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等;对初犯、违法行为轻微的企业,主要是坚持以教育为主,整改为主,采取一次性承诺整改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等人性化执法形式,坚决杜绝一刀切现象,实现以查促改、以教待罚;对恶意偷排偷放、屡查屡犯、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