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西安市干道拓宽改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解决“事转企”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有关拆迁、征地安置工作等方面的遗留问题;办理转企人员享受“老人老办法”政策所涉及的养老保险的衔接手续。 | |
| 住所 | 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2号新荣基大厦B座11层 | |
| 法定代表人 | 赵珏臻 | |
| 开办资金 | 500万元 | |
| 经济来源 | 自收自支 | |
| 举办单位 |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500万元 | 500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5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2025年度,我办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开展业务活动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土地资产遗留问题处理1.征收补偿工作(1)辛家庙立交西北角24.484亩土地征收补偿工作2020年9月,我办同大明宫遗址办签订了辛家庙立交西北角24.484亩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现仍有补偿款未支付。2025年,我办多次发函催要,并努力通过市司法局就大明宫保护办所欠补偿款事宜协调,但该办欠付补偿款至今未得到解决,下一步将继续同包括市司法局在内的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力促大明宫保护办欠款问题有实质性突破。(2)草阳小区征收补偿工作2018年10月8日,我办与西安市莲湖区草阳小区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指挥部(西关街办棚改项目)签订了草阳小区14、15、16号楼及13号楼4单元征收补偿协议,该指挥部仅于2019年12月向我办支付部分补偿款。2025年,我办多次发函催要,西关街办回函称受土地规划手续办理进度及房地产市场环境影响,西关街办的补偿款支付面临实际困难。目前,其正全力推动开发商于年底前完成草阳项目土地的“划拨转出让”手续,以打通融资渠道,解决对我办的付款资金来源。2.肖家村土地维权工作1997年1月2日,我办同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面积为24.5亩,道路代征5.5亩,出让土地款885万元。初期,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向我办支付了部分土地补偿款,后因肖家村一组长期占用该宗地,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不能对该宗地进行开发利用,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拒向我办支付剩余土地补偿款,经过多方协调肖家村一组已将该宗地腾出,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对该宗地进行开发利用。2024年6月14日,我办与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付款协议,协议约定其将剩余437.5万元补偿款分批向我办支付。2025年,该公司向我办支付补偿款287.5万元,下一步我办将积极督促该公司尽快支付剩余150万元补偿款。(二)房产证办理遗留问题处理1.警苑小区遗留问题处理2005年为解决陕西武警总队二支队干警住房问题,干道办与陕西天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警苑小区”项目联建合同书,以市干道办名义报建,以安置性质立项。为解决资金压力,天常公司将部分房屋以商品房对外销售,并承诺为业主办理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合同约定干道办协助天常公司办理转移过户及产权登记手续,因土地性质为划拨安置用地,始终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多年来,上百户业主数次前往省、市政府等部门维权。2014年底天常公司以拆迁安置的方式进行了房产初始登记,但因无拆迁协议,始终无法分户。2021年,警苑小区纳入未央区遗留问题处置范围,拟通过划拨用地转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解决登记难题。2022年6月,未央区政府确定土地出让金补缴基准日为2005年2月,市资规局则主张以2014年项目首次登记时间为缴纳节点,因意见分歧,处置工作未取得实质进展。2025年9月,该项目列入全市首批“不动产登记难”化解名单。经半年多协调沟通,2026年2月9日,解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三项处置意见:一是同意以补缴土地出让金方式,将项目安置性质产权转为商品房性质产权;二是确定项目土地出让金补缴基准日为2005年2月;三是由市资规局按该基准日组织开展用地评估工作。目前,我办根据会议部署及相关精神,正在有序推进此项工作。2.市政馨苑网签及办证工作市政馨苑总户数为943户,截至2025年底,共办理退契税619户,办理房屋产权分户证776户,现仍有167户尚未办理房屋产权分户证。3.自管小区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我办自管小区共需办理拆迁安置房产证7503户,已办理拆迁安置房产证6448户,剩余1055户未办理过户手续。除青门一、四区由于用地性质为集体土地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环城东路10号、13号楼因棚户区改造被征收;太华路银河坊住宅楼为公产房屋外,实际剩余604户需办理拆迁安置过户手续。2025年,通过努力又陆续办理20户,其中拆迁安置过户手续16户,另碑林区朱雀路付8号住宅办理1户、太华路银河坊住宅补办3户,现未办理拆迁安置房产证过户手续共588户,其中住宅户467户,商户121户。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安置人姓名与房产证姓名不符,二是房产证持有人失联或死亡,三是安置人家庭财产存在纠纷,四是拆迁房屋产权不清,五是部分安置户将房屋已出售,现住户无法提供原拆迁户资料。4.青门一、四区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工作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办与莲湖区北关村委会下设的两处房开公司签订代建房屋协议,由该两公司代建青门一、四区安置住宅10.5栋,安置面积29418.61㎡,安置户数663户,因北关村下设两公司于1997停办,从而导致青门一、四区代建房所有权证至今无法过户至我办名下,故我办无法根据拆迁安置协议向安置户办理房产证分户证。2025年,我办向莲湖区政府、区住建局上报请示,申请将青门一、四区纳入“登记难”范围,明确其属政府安置项目,与小产权房性质不同,并同步对接北关街办完成申报。(三)事业身份人员遗留问题处理我办2025年共有1名事业身份人员退休。二、取得社会效益(一)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全年安全检查300余次,发现一般隐患370余项,已全部整改完毕,未发生安全事故;维稳形势基本平稳。(二)办理各类小区房产证共计59户;同市、区处遗办、资规局等部门协调合作方违规销售处罚等事宜,“出实招”解决警苑小区“办证难”问题。(三)采取向大明宫遗址办发律师函、向政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等手段有效推进辛家庙立交西北角24.484亩土地补偿款征收问题的解决。(四)为解决拆迁安置小区设备老旧、维修成本高、水电亏损等问题,争取提升改造、设备更新政策支持,朱雀东坊小区部分楼栋已列入2024年碑林区政府提升改造范围内;青门新区自来水改造已列入2025年首批改造范围;省建小区已列入2026年改造计划;主动对接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寻求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两重”“两新”项目,探寻多渠道提升改造资金来源。(五)在拆迁安置小区内增设停车等生活设施。推进物业养老服务站提档升级,探索“社会化养老+物业服务”体系,除为老年人提供助医、助急、文娱等基础养老服务外,增设助餐服务。三、存在问题与解决措施(一)土地资产遗留问题我办土地资产遗留问题具有历时长、内容复杂、处理难度大、需要各方协助与政策支持的特点。我办将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建立资料台账等方式,确保逐步解决遗留问题。(二)办理房产证问题鉴于剩余问题件资料不全,不具备上报房管局条件等因素,使得办证工作进度较慢。目前只能尽力收集资料、完善资料,与不动产局沟通紧密协调,做到资料成熟一件,上报一件。(三)事业身份退休人员移交问题根据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工作安排,我办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移交。总体来看,移交进展较慢,我办将加速办理该年度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办将全面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成效。(一)加大遗留问题处理力度,提升办证速度一是加紧推进征收补偿工作。二是继续为警苑小区、市政馨苑、我办其他自管小区符合条件的业主办理房产证,力争办证工作再次取得新突破。三是盘活我办土地资产,沟通推进安置单位的土地证更名过户工作。(二)明确事业人员移交流程,做好维稳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指示,明确事业身份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流程,做好后续养老保险衔接手续等相关工作。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