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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31 10:15
单位名称 延长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普查;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
住所 延长县城东民政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郭炜
开办资金 4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长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万元 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民政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纠治应保未保,筑牢保障底线。针对符合低保特困条件未及时纳入的问题,通过全县大排查,最后纳入低保40户42人,特困4人。(二)规范资金发放,守护民生底线。围绕低保补助“按时足额”发放目标,重点排查资金拨付、账户管理、系统录入等关键环节,强化与财政、银行、镇(街)等单位工作协调对接,建立完善民政、银行、镇(街)“三方对账”机制,保证了月底前低保特困补助的按时足额发放,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强化动态监测,织密预警网络。针对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不到位问题,我们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建立“预警-核查-转介”闭环机制。指定专人处理平台预警信息,与教育、医保、农业等部门定期开展信息比对,确保信息互联互通、准确无误。2025年以来累计核实预警数据1423条,符合救助条件的新纳入低保12人,已享受低保等救助90人。(四)整顿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我们聚焦经办服务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推诿扯皮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流程,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双承诺制”等,杜绝群众“来回跑”现象,落实低保限时办结制度(20个工作日办结),低保申请审核书面告知制度,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二、社会经济效益。截止2025年12月底,全县共有城乡低保8510户11618人,其中城市低保836户1109人,农村低保7674户10509人。特困人员435人,其中集中供养80人,分散供养355人。全年共发放低保补助金8613.11万元,特困补助金514.11万元。三、存在问题。(一)存在个别低保特困审批不及时问题。低保、特困审批权下放镇(街)以来,基层有时对个别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审核审批还不够及时。(二)存在个别救助政策实施不精准的问题。在入户过程中发现,有个别低保对象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受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影响,不能及时给予精准的政策保障。(三)各镇(街)在低保及时退出方面还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有部分大学生已经实现就业,不能做到及时核退并上报,给低保动态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四、整改措施。继续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工作大局,贯彻落实好民政兜底各项政策,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同时加强与各镇和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力度,强化防返贫预警监测工作,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五、下一步打算。(一)加强抽查,督促镇(街)严格落实审批时限。采用定期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到各镇(街)检查低保特困的审批时限,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将按照时限审批落到实处。(二)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民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效利用各种开会机会,加强镇(街)民政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发挥考核作用,发挥镇村两级干部的主动发现作用,加大排查力度和范围,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保障范围。(三)夯实责任,有力提高低保特困动态管理水平。加强检查指导,督促镇(街)落实村干部责任,及时上报低保特困对象的死亡、就业、收入等变化情况,不断提高镇村两级民政工作日常监管水平,努力杜绝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