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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6-03-31 09:26
单位名称 志丹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为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衣、食、住、行、医疗基本的生活救助。
住所 志丹县保安街曙光巷
法定代表人 李雄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74万元 8.6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单位遵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我站在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本着“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细则》,通过工作人员的努力,对流浪在我县的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管理,为生活确有困难的求助人员实施关爱救助和人性化救助,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服务。救助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其他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形成以主动救助常态化、救助方式多样化、救助工作协同化的救助工作模式。现将2025年工作汇报如下:一、做好救助服务工作实行分类救助的办法采取不同的方式,一是认真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对伤病、残和儿童的管理给予他们特殊的照顾,确保他们的人生安全。三是对健全的乞讨人员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四是对危急症状的求助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治疗,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使每一位来站求助的人员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2025年,我站共提供救助57人次;本省籍救助人员16人;外省籍救助人员41人;护送返乡的4人次;站内无长期滞留人员。在坚持“无偿救助,自愿救助”的同时,全天候积极帮助受助人员返乡,对正常求助对象做到当天进站、当天返乡,对一时无法提供姓名、家庭住址特殊对象实施直接救助,实行“同时救助、同时查询”的工作制度。二、做好季节变换和特殊情况下的救助工作我站在做好日常救助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根据季节变换的特点,采取了走上街头向市民发放救助管理宣传资料,积极主动到人群密集的地方以及桥洞等场所搜寻流浪乞讨人员,给他们送吃送衣,从而增强了救助管理工作的成效。我们在特殊情况下的救助中,对无法查找到身份信息的对象,及时妥善处置,确保每一个受助对象都能享受到政策的温暖和关怀。此外,积极按照民政局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社会综合治理,推动救助事业的发展。三、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对街头流浪未成年人“全天候救助、人性化管理”,救助站工作人员在城区街道及主要集市巡回检查、宣传救助政策。在“自愿救助”的原则下,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进一步完善了在高温、严寒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应急预案,实行街头保护性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常态化。四、努力实现救助工作信息系统化积极参加省、市救助站相关学习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操作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救助信息。通过互联网把各级民政部门与救助管理机构联结起来,最大限度实现信息共享,为救助管理机构搭建全新的信息化平台。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救助管理信息登记体系,需详细录入受助人员的确切流出地、享受低保等社会保障情况、在全国各地的受助记录等。这样,当不良人员骗取救助时,把其相关信息输入该系统,电脑会自动识别并提示相关情况。对经快速查询和寻亲服务后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泄留人员可进行站内照料或实施站外分类托养登记。此外,该系统所具有的查询统计功能,可随时查询救助数据,为制定各类决策提供科学、严谨的依据。五、下步工作计划在下步工作中,我站将一如既往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部署开展好“冬日送温暖”“夏日送清凉”等专项救助活动,结合我站实际,克服困难,积极探索,努力进取,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水平。一是科学把握救助对对象的范围,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职能;二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开展救助管理工作;三是在坚持自愿求助的前提下,对陷入困境的人员给予救助;四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职工素质。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勇于探索,积极创新。五是对志丹县境内困境留守儿童加大走访慰问力度,切实解决其中存在困难,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科学的发展观,勇于探索,积极创新,与时俱进,使救助管理站的各项工作再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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