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咸阳市法学会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组织全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学术调查研究,开展法学、法律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出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评选和表彰全市优秀法学研究工作者和优秀法学论文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信息网络,加强信息交流和传播等。 | |
| 住所 | 咸通南路中段市委院内4楼政法委402室 | |
| 法定代表人 | 谢军 | |
| 开办资金 | 2.2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中共咸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2.67万元 | 2.67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咸阳市法学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业务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部署,咸阳市法学会聚焦基层服务、法治宣传、法学研究和自身建设四大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履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责使命。(一)强化基层服务,构建协同治理格局推进基层服务站点入驻综治中心,构建“综治中心+法学会服务站点”协同联动的基层法治服务体系。深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地,加强与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协作,将专家资源融入诉源治理纠纷化解机制,组织专家轮驻基层站点,提供专业化法律支持。注重典型引路,精选5个县市区优秀案例报送省法学会,推动基层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同时,主动融入平安建设大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多次赴包联县区督导检查平安建设、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重点工作,强化督导问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安全稳定的能力。(二)创新普法宣传,扩大法治覆盖范围打造普法工作展示窗口,撰写专题稿件报送省法学会,全面展现全市法学会系统普法工作成效。深化“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普法品牌建设,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模式,联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单位,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预防违法犯罪・关爱青春成长”等专题直播和宣传活动。搭建法学成果传播平台,组织会员在《西部法治报》理论版展示法学研究成果,全年累计投稿10余篇。截至目前,全市参与普法志愿者达362人,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活动492次,覆盖受众15.3万人次,发放普法材料7万余册。(三)深化法学研究,推动成果转化应用精准对接上级课题研究,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法治问题,广泛征集中国法学会2025年度部级课题、陕西省社科基金专项课题及省级法学重点课题选题建议,累计收集有效建议52项,经初审后报送省法学会。统筹推进法学研究工作,整合全市法学研究力量,动员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工作者投身研究,全年收集各类法学论文、调研文章56篇,择优报送“法治陕西论坛”“西部法治论坛”等学术平台交流展示。培育优质研究成果,精心组织第二届“陕西省法学优秀成果奖”参评工作,推送《多次犯基本问题研究》申报,提升咸阳法学研究在全省的影响力。(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发展根基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推荐学会干部赴省参加专题培训班,拓宽工作思路,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市涉外法律人才摸底,掌握人才资源现状;持续优化会员结构,充实壮大会员队伍,2025年发展新会员124名,为工作开展注入新鲜血液。二、取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通过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咸阳市法学会在服务基层治理、传播法治理念、提供智力支撑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切实发挥了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在社会效益方面,基层法治服务效能持续提升,“综治中心+法学会服务站点”模式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专业支持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平安咸阳建设筑牢法治根基;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显著扩大,通过多样化、接地气的宣传活动,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有效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法学研究成果不断涌现,为上级课题研究提供了贴合咸阳实际的实践参考,优质研究成果的培育和推送,提升了咸阳法学研究在全省的话语权,为法治咸阳建设提供了坚实智力支撑。同时,通过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弱势群体法律救助等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在经济效益方面,通过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法治指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社会资源消耗,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三、存在问题对照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及省法学会工作要点,我市法学会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宣传深度不足。部分普法活动存在浮于表面的现象,宣传形式创新性不够,多以传统宣讲、发放材料为主,缺乏互动性、沉浸式体验,难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普法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服务不均衡。基层服务站点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推进存在差异,尚未实现全面覆盖,部分已入驻的站点因人员配备、资源整合不到位,服务功能不完善,未能充分发挥基层法治服务的前沿阵地作用。三是法学研究质效不高。法学研究主动性有待加强,研究方向多聚焦于通用领域,针对咸阳本地特色法治问题、重点领域难点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精准;在区域性高端法治论坛中获奖成果数量较少,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力度不足,未能充分将理论研究与实践需求紧密结合。四、整改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一是深化普法宣传创新,提升宣传实效。丰富普法形式载体,打破传统宣传模式,结合群众需求,推出短视频、情景模拟、法治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增强普法的互动性和趣味性;聚焦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精准化普法,针对不同群体(青少年、老年人、企业经营者等)制定差异化宣传方案,推动普法从“广覆盖”向“深渗透”转变。同时,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提升普法志愿者专业能力,规范宣传内容,确保普法质量。二是推进基层服务均衡发展,强化站点效能。加大基层服务站点入驻综治中心推进力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督促未入驻县区加快推进,实现全市基层服务站点全覆盖;加强对已入驻站点的指导和督导,完善人员配备、资源整合机制,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律志愿者常态化驻点服务,建立健全服务台账,明确服务流程,提升站点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站点在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强化法学研究引领,推动成果转化。增强法学研究主动性,聚焦咸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色法治问题、政法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设立专项研究课题,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调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实务部门的协作,整合研究力量,提升研究成果质量;加大优秀研究成果培育和推送力度,针对性组织参与高端学术论坛,鼓励会员积极投稿交流,建立研究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更多实用性、指导性强的研究成果应用于法治实践、进入决策层面。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咸阳市法学会将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咸阳、法治咸阳提供有力保障。(一)聚焦服务大局,强化法治智力支撑。紧紧围绕政法现代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法学会群团组织优势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专业特长,深入开展调研,积极献言献策。鼓励会员主动参与“西部法治论坛”“法治陕西论坛”等学术平台交流,加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典型案例研究,总结提炼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观点论述,推动更多针对性、实用性、指导性强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法治实践,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二)聚焦民生需求,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团体会员单位协作,结合各单位职责培育特色亮点工作。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重点围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实务问题开展研究,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弱势群体法律救助等创新实践,打造专业化法律产品,提升法律服务精准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聚焦普法实效,深化法治理念传播。持续用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品牌活动,聚焦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接地气、惠民生的法治宣讲、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四)聚焦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涉外法律人才库,优化会员结构,壮大会员队伍;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问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不断提升法学会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荣获“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