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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志丹县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3-30 18:39
单位名称
志丹县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机制体制创建;实施情况监督考评、绩效考核,开展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方案制定和项目招投标申报,进行项目业务指导、核报项目变更,做好项目建设资料收集、归档,项目资金的申报、筹措、兑付工作。
住所
志丹县城北街010号财政局办公楼5楼
法定代表人
康志周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0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志丹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在省、市、县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山水办职工全身心地投入。作为志丹县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具体落实部门,我们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使命,从山水办职能出发,从项目的技术特点和验收要求着手,突出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特长,充分发挥县山水办在试点项目管理上的核心作用,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基本完成了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一、主要完成工作1、推进杏子河流域(志丹片区)水土共保共治项目的验收和审计工作。2、加快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四水共治工程建设。二、主要工作措施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山水林田湖项目,将此作为落实生态文明战略的重要举措,推动项目加快实施。一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我们严格执行《延安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规定》、《工程验收办法》、《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实施。二是建立资金保障体系。我县将山水林田湖项目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将中、省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切实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并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扩大资金整合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三是构建技术支撑体系。从中国社科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院聘请一定数量专家,组成项目咨询小组,对前期规划、施工过程和工程验收全过程进行科学把控,为项目科学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项目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管理实施的工作经验。项目实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0.19平方公里,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了4.27%,可减少入河泥沙250.45万吨/年、新增雨洪调剂能力285.15万立方米/年,有效改善杏子河和周河水质。根据陕西省环保厅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和延安市水务局连续主要供水水源地王瑶水库水资源质量旬报,王瑶水库水质类别由Ⅲ类改善为Ⅱ类,周河水质达到Ⅲ类,达到了设计总目标,生态效益明显。项目建设提升1.62万亩耕地的耕作条件和生产能力,年粮食产量增加172.13万公斤。实施过程中充分解决本土苗木、机械设备,当地劳力就业问题,助力7803人脱贫,人均收入由原来的4300元提高到11688元。项目实施阶段在项目周边设置相关公示栏,及时向社会通报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建设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群众对山水林田湖项目实施的效果十分满意。项目实施得到的管理工作经验: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将新思想、新理念和中省要求贯穿于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督导检查、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全过程,科学规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二是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项目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对项目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工程建设、资料整理归档等进行统一指导督查,起到了凝聚技术力量,实现技术互补作用。三是项目后期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项目运行管护责任制。将验收合格项目及时移交所在乡镇和村组,制定由乡镇负总责、村级组织抓落实,责任具体到镇村负责人的后期管护责任制,明确镇村和管护人工作职责。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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