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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直管公房服务所

发布时间: 2026-03-30 16:54
单位名称 宝鸡市渭滨直管公房服务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直管公房提供养护、管理服务。直管公房租金收缴、养护和更新改造、物业管理。
住所 宝鸡市西滩路8号院
法定代表人 王涛
开办资金 23万元
经济来源 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88万元 24.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截止12月底完成了当年租金收缴任务。(二)严格执行直管公房维修制度,认真受理处理解决住户反映的住房维修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并做到回访,确保问题解决到位,践行服务承诺,及时完成维修44户,用实际行动解决租户的急难愁盼问题,维修率100%,做到了担责、尽责。(三)参加社区组织“双报到”活动,均不少于4次,参加集团公司组织“便民服务”活动9次。(四)在保障房小区开展集中整治、资格复审宣传3次,派发宪法宣传单300份,制作宣传栏1个;(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为租户送政策、送服务、解困难;成立党员抗洪抢险先锋队,参与社区活动2次;(六)为保障房老年人资格复审帮助在手机上上传资料服务人70人次,为行动不便残疾人、孤寡老人上门服务人16次;(七)抓好内部公房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忧患意识,牢记有岗位就有安全责任,抓好安全教育,邀请专业人士授课进行安全培训,坚持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检查台账,落实好属地责任,全年无安全事故。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提升了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高为群众服务质量,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全年协同市城建集团入小区,开展“便民服务”活动9次,对保障房相关政策规定做了进一步宣传,使廉租住户和普通群众对更多惠民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也更加便捷了小区廉租住户,使群众足不出门便能交纳房租及办理合同签定和续签等相关手续,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继续做好公房低保家庭承租户租金减免工作。不定期深入片区进行安全巡查,张贴安全用房公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每周不少于4次,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全力保障住户安全用房;清运垃圾2大车;服务大厅,集合房管科、维修科集中办公,使住户只进一次门所有事情都能办结;服务过程透明、公开、便捷,为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继续配合市保障中心对公租房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积极排查,全力做好了各项任务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个别党员干部有违难、避难的情绪,缺乏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的精神。2、面对公房退租现象的增多,缺乏创新性思维解决目前租赁市场疲软的困境。(二)改进措施1、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培养和激励党员干部主动服务意识,以党员积分制奖罚为抓手,以干部先锋模范为引导,教育党员善作善为,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2、通过对空租非住宅房进行张贴招租广告,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及房屋中介推广,加大对非住宅房招租力度,确保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四、2026年工作计划完成租金收缴任务,继续推动公租房户网上资格复审,确保线上上传资料80%以上;践行“为民办实事”,为孤寡老人和行动不便住户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2人次;坚持“水不过天,电不过夜”的服务承诺,及时完成小维,维修率保持100%;保持公租房完好使用,完善公租房租户信息登记,营业房租户合同签订率100%;安全巡查每季度不少于3次,并建立安全巡查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公租房小区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等每年不少于3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