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西安市莲湖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积极培育发展辖区职业介绍中介机构,规范职业中介行为。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指导。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劳务输出,为流动劳动力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关系续接服务。对辖区职业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并提供用人(求职)信息服务。 | |
| 住所 | 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11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邵娓 | |
| 开办资金 | 382.67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351.83万元 | 351.85万元 |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莲湖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5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里的统一部署要求,职介中心严格落实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转自聘、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稳步推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5年工作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一)规范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及公益性岗位转自聘人员日常管理工作1、规范岗位设置。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21〕13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15号),要求各用人单位将人员安置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创业调查统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维权等相关工作岗位,不得从事与劳动保障无关的工作,规范岗位设置。2、全面核查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企业法人、监事等情况。为确保劳动保障协理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不担任企业法人、监事等,每月在工资发放前,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核查有无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注册公司及个体经营等情况,核查无误后,进行工资发放工作,截至目前无此类情况再次发生。3、保障聘用人员工资按时发放。按照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劳发〔2008〕295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21〕13号)文件精神,每月按时为市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区级公益性岗位及我局公益性岗位转自聘工作人员按时发放工资、拨付补贴、派遣费、社会保险补贴等,保障聘用人员及时享受待遇。在待遇延期发放期间,做好解释及安抚工作,确保聘用人员队伍稳定。4、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检查工作。根据前期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省厅在调研我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中提出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保障就业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及其效应,对辖区公益性岗位和劳动保障协理员人员在岗情况、合同签订情况、社保缴纳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是否有担任法人、股东、监事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时,各用人单位都能积极配合,检查时未发现异常情况。截至目前,我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23人,涉及用人单位8家。今年以来办理公益性岗位离职45人;全区额定自聘人员总人数为1278人,实际共有自聘人员618人。我区配备劳动保障协理员名额为284人,现实有劳动保障协理员172人。(二)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宣传及审核发放工作为扎实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宣传及政策解读工作,精准提高街办、社区工作人员和群众对补贴政策的知晓度,2月底,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保补贴相关政策,在各街办、社区张贴海报,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宣传。要求各街办及社区业务经办人员要及时告知群众社保补贴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12333”自行申请,对于不会线上申请的群众,要求街办、社区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进行指导和操作。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目前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已完成。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终审通过1893人,发放补贴805.83万元。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终审通过15人,发放补贴8.28万元。二、取得社会效益2025年莲湖区职介中心扎实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转自聘、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确保我区稳就业工作的有序推进。全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终审通过1893人,发放补贴805.83万元。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终审通过15人,发放补贴8.28万元。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技能水平有待加强。改进措施:根据《西安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21〕13号)及市人社局要求,2023年招聘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执行三年退出政策,明年我区有2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要退出岗位,为妥善解决协理员退出工作,职介中心拟为退出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开展技能培训等帮扶政策,提高劳动保障协理员技能水平,减少其与市场需求的错位,从帮扶输血变为扶持造血,保障顺利退出。四、2026年工作计划(一)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出台后,扎实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宣传及审核发放工作。对申请通过的人员,按照就业资金拨付流程,及时进行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将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做好、做实、做细,确保就业援助政策落到实处,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二)规范劳动保障协理员及公益性岗位等人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做好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转自聘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日常管理措施,明确用人单位的管理及监督责任,要求各用人单位要建立人员管理台账、明确岗位时限、规范聘用审批权限。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严格规范申报流程,明确用人单位是岗位管理第一责任人,实行专人管理,杜绝有岗无人、顶替上岗的现象。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坚持不定期的对用人单位跟踪回访岗位使用、人员管理等情况,严格做到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