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清涧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确保全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调配、清查、评估、收益、资产条形码管理、资产编报等;负责国有企业资产的清产核资和处置。 | |
| 住所 | 清涧县财政大院北三楼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树林 | |
| 开办资金 | 50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清涧县财政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41.38万元 | 42.43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清涧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0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以来,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局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单位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5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具体业务活动1、资产管理工作我县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共涉及217个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26.42亿元,负债总额7307.65万元,净资产25.68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5.99亿元,占60.5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0.43亿元,占39.48%。资产占比情况:流动资产2.20亿元,占资产总额8.32%;固定资产6.23亿元,占资产总额23.59%;在建工程4.31亿元,占资产总额16.31%;长期投资0.32万元;无形资产537.43万元,占资产总额0.20%;公共基础设施7.92亿元,占资产总额29.99%;政府储备物资863.80万元,占资产总额0.33%;保障性住房5.62亿元,占资产总额21.26%。固定资产占比情况:房屋和构筑物4.26亿元,占固定资产的68.29%(其中房屋4.18亿元,占固定资产的67.16%);设备1.53亿元,占24.55%(其中:车辆1410.15万元,占2.26%,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4075.76万元,占6.54%);文物和陈列品13.75万元,占0.02%;图书和档案379.82万元,占0.61%;家具和用具4073.28万元,占6.54%。2025年度,我县配置固定资产6999.67万元,无形资产79.39万元;处置固定资产326.39万元,处置收益1.18万元。为进一步做好陕西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着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卡片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资产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工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陕财办资〔2025〕8号)文件精神,我县继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通过优化单位在用资产管理、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加强资产调剂、开展资产出租及市场化处置、探索资产集中运营管理等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有效盘活闲置低效资产。2025年度我县盘活国有资产原值合计1032132.5元,盘活收入13348元,已全额上缴国库。对相关单位申请处置的车辆及固定资产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了评估后处置,处置所得全部上缴财政。2025年度我县处置固定资产收益总计21028元。2、公务用车管理工作2025年度,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机关事务工作相关指示精神,始终将公务用车常态化管理摆在突出位置,严格对标公务用车编制、配备、使用及监督管理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节假日公务用车定点停放、派车审批及检查制度,持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水平,切实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效。一是规范车辆处置管理。2025年度,我县共配置公务用车11辆,累计处置公务用车9辆,车辆处置残值合计6020元,所有残值均已按规定程序全额上缴国库。二是强化日常公车监管。对照中省市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专项复查工作,重点针对未喷涂公务用车标识、长期未上线、未履行网上派车手续的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排查。其间,主动与易讯通公司沟通对接,及时完成定位设备故障车辆的维修调试;同步更新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对已报废车辆信息进行删减;严格督促各单位在使用公务用车时,必须规范履行网上派车手续,确保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3、办公用房管理工作2025年度,我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要求,严格对标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聚焦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管理使用核心环节,持续抓实抓细台账管理,推动用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严守省、市、县关于办公用房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装修行为。根据《清涧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暂行)》和《榆林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土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确保各项审批工作有据可依、有序推进。截至目前,2025年度已依规审批同意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20个。为切实巩固管理成效,本年度我们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办公用房违规建设、奢华装修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并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超标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围绕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管理使用,进一步加强台账管理工作。4、乡村振兴工作2025年度,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在驻村干部与村委会干部的协同配合下,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工作中,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入户走访对接,正确掌握村情民意,针对陈家坪村提交的援助申请,经单位专题研究讨论,决定对该村文化广场及生产道路实施维修改造。切实改善了村内生产通行条件和群众休闲环境。同时,我单位结合村情实际,力所能及开展帮扶举措,高质量完成年度帮扶任务,持续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二、取得的主要效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号令)、《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涧县县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清政办发〔2024〕83号)、《中共清涧县委办公室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涧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清办发〔2023〕10号)、《清涧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清财发〔2024〕3号)、《清涧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清财发〔2024〕4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具体监管职责、资产配置使用、资产处置管理、资产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严把从资产购置“入口”到资产处置“出口”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为规范监管国有资产提供了制度保障。2025年度,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月报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及资产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数据治理以及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督促公务用车管理及办公用房停建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加强全县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回顾这一年工作,虽有一定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加强: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虽然平时我单位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政治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掌握的不够好,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有差距。党员干部创新意识不够强。习惯于用老眼光、用传统思想看问题、办事情,处理新问题拘于老模式,缺乏创新精神,工作方式方法还需改进。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深刻领会,坚定信念,强化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激发工作动力。党员干部全面学习业务知识,学用结合,把工作做到更好。学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职责意识,自觉做到警钟长鸣。四、2026年工作计划1、做好资产报表、资产日常管理及资产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工作。2、做好公务公车管理和监督工作,为我县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展开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车辆保障。3、做好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维修审批工作,严格按照《清涧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暂行)》和《榆林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土地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县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4、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2026年,我单位力求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学习教育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