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定边县环境监测站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科研,环境监测服务 | |
| 住所 | 定边县定边镇西环路中段 | |
| 法定代表人 | 孙彦智 | |
| 开办资金 | 978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400万元 | 349万元 | |
| 网上名称 | 定边县环境监测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6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我站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和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精准发力,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任务根据《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榆林市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监测方案>的通知》(榆政环发〔2025〕13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和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我站牵头制定了《定边县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定政环发〔2025〕23号),并将具体业务细化逐月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实施。(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我站全力做好2个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站、1个省级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1个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站正常运行的基础保障工作,确保省控、市控空气自动站和省控辐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自动站正常稳定运行。完成降水酸雨监测4次,未发现有酸雨现象。(二)水环境质量监测本年完成新安边川河店房湾、八里河赵墩、东川河桥儿沟、安川河噪儿庄5个断面常规监测3次、红柳河刘渠等断面水质常规监测2次、石涝川河川口断面常规监测4次,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24项指标加电导率。完成北洛河周关、马莲河黑城岔断面(十四五国考)、红柳河刘渠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参数预警监测,所测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对比无明显变化。完成县城区马莲滩、衣食梁移民新区、白泥井衣食梁、石洞沟张寨子、安边河脑、砖井后坑(拟规划)、堆子梁南小山(拟规划)等7个饮用水源2次,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石油类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评价,其中马莲滩、衣食梁移民新区、石洞沟张寨子、白泥井衣食梁水源地监测结果达标率100%。(三)声环境质量监测完成县城区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1次,监测结果平均等效声级为昼间63.7dB(A),强度等级为:昼间一级,评价为:好,县城区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完成县城区昼间区域噪声环境监测1次,监测结果平均等效声级为昼间54.5dB(A),强度等级为:昼间二级,评价为:较好。完成县城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4次。监测结果:1类功能区昼、夜达标率均为75%;2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2%,夜间达标率为100%;3类功能区昼、夜达标率均为100%;4a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87.5%;4b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四)生态监测完成自然生态详查现场核查工作两批共计26个点位;完成疑似黑臭水体排查监测5次;完成省厅农村小微水体试点抽测2个点位各2次。(五)污染源与应急监测完成定边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监督性监测12次;完成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陕西省定边县乳品实业有限公司、定边人民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污废水排放、大兴环保2家钻井岩屑废弃物处理站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各4次;完成定边县泰宝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养殖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陕西邦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涉油危险废物处理厂地下水监督性监测3次完成。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监测与管理、执法联动,按照分局统一安排,全年配合分局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完成43个监测执法联动任务,出具管理执法监测报告45份,为环境执法提供坚实技术保障。(六)编制2024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高质量完成《定边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4年)》编制与发布工作,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及污染防治成效,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七)完成环境统计审核及上报工作严格按照统计相关要求,组织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遵循“即时审核一及时查询一限时修改”的工作要求,全流程关注企业,及时跟进填报进展,对填报错误的企业逐条进行复核,实施数据填报全过程指导,使县级审核比例需达100%。同时做好数据分析和突变审核,对于变化量较大的指标溯源至具体企业。国家审核反馈问题企业数量及问题比例较低,统计质量处于全市县市区前列,受到市局通报表扬。二、严抓质控,持续提升监测管理规范化水平(一)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本年度,我站共出具监测报告219份,其中考核报告26份,监测报告193份。按计划完成了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保障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6月和11月开展了定边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比对工作,按要求完成报告并上报分局,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在监测业务委托分包方面,完成水和废水分包监测13次,土壤委托监测3次,大气委托监测3次,分包或委托项目均为我站无资质开展的项目。(二)强化人员资质与能力建设3月份和8月份共组织6人参加内审员培训,全部取得内审员证书;5月份组织4人参加全省辐射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考核,全部通过;6月份开展站内2025年度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自认定考核,12人参加229项次考核,8月份组织11人参加2025年度全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均顺利取得上岗证书,持证上岗率稳步提升。9月份,组织12名监测人员参加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网络答题活动,取得了全省县级监测机构排名第13名,个人排名第13和76名的优异成绩,获得省厅通报表扬。(三)丰富培训形式与内容制定了2025年人员培训计划,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全覆盖。全年组织培训12次,其中内部培训6次,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织的线上培训6次。通过培训,弥补了业务方面的短板,丰富了站内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全面提升了监测队伍专业素养与质量管理效能。三、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环境效益显著提升,助力区域生态质量改善本年度,我站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耳目”和“哨兵”作用,累计完成水、环境空气、噪声及污染源监测共出具193份监测报告。监测数据显示,2025年国控黑城岔水质断面剔除本底值后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省控北洛河周关水质断面剔除本底值后达到Ⅲ类水质要求;县城区优良天数308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3,全市排名第5。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提供了精准的数据支撑,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二)社会效益持续增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上级部门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提供了客观公正的考核数据,推动了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精准化。(三)经济效益稳步显现,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的活动,帮助企业规范监测行为,降低违法风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向好发展。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一)存在的问题对照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要求,我站在年度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仪器设备性能落后。监测工作仍以人员手动操作为主,未配置自动监测设备,无法实现连续、实时监测,难以满足当前环境精细化管理和应急响应的时效性要求,难以完全满足当前复杂环境问题的监管需求。二是组织培训能力不足。由于缺乏组织培训的经验,以部分技术人员认识不到位,对培训不重视,组织培训的氛围不浓厚,部分技术人员接收效率低,导致自身无法提升业务水平。三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效能不佳。尽管体系持续运行并更新,但由于人员业务能力受限,运行水平有待提升,质量管理的核心环节未能充分发挥发现问题、持续改进的作用,体系运行存在“两张皮”现象,不利于监测数据质量提升,质量控制的精细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二)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站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并已落实:一是加大投入与升级: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资金,2025年争取专项资金100万,并完成采购10台仪器设备,之后,逐步完成对现有仪器设备的更新采购。二是加强监测业务培训。我站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会,并积极组织参加外部培训活动,提升了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了思想教育,端正人员的学习态度。每年定期组织一次盲样集中考核,通过率全部达标。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按时组织开展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针对“人、机、料、法、环”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检查,共发现基本符合项4项,均已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完成了整改。五、锚定目标,科学谋划2026年工作计划(一)稳步推进监测任务落地紧扣榆林市年度监测要点及监测方案,结合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计划监测任务,保质保量完成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执法、突发环境应急等监测任务,确保监测任务精准落实、全部覆盖。(二)深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内审、管理评审、期间核查、质量监督等工作,系统分析体系运行中的程序执行、过程受控、人员资源配置,质量目标完成等情况,充分论证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与充分性,及时修订体系文件;加强人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培训及监督考核工作。(三)严守数据质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等精神,及各级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有关精神,不断完善环境监测质量制度体系和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优化“内部质控为主、外部监督为辅”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监测数据与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四)加强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随着《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等重要法规、规章修订发布,充分利用改革红利,积极协调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仪器设备使用率低等问题;精准排查仪器设备缺口,按需购置必要监测装备;积极协调推进监测用车更新换代。全面提升监测硬件保障水平,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高质量开展筑牢基础。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编号:222712056015,有效期至2028年04月18日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